中国共产党把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国家富强、人民富裕与幸福作为自己的使命,这就必然要求中国共产党通过党内民主不断推动人民民主伴随时代需要不断向前发展。
凤凰网历史: | 在中共历史上,有很多著名的会议,比如三次庐山会议,北戴河会议,这些会议是一种怎样的设计? |
纪亚光:通过开会讨论解决问题,应该说是中国共产党确定大政方针的一种基本方式,也是民主集中制的一个基本表现,会议上大家可以通过面对面的交流提出问题,然后商量作出一个结论,制定出指导行动的大政方针。[详细]
凤凰网历史: | 毛泽东晚年表现得比较独断,您觉得监督体制上是不是也有不完善的地方? |
纪亚光:毛泽东晚年的问题与监督体制的不完善是有密切关系的。简而言之,就是毛泽东在晚年是几乎没有任何监督与制约的。如果从制度上找原因,我认为中国共产党的监察制度建设出现问题是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中国共产党的监察制度借鉴了苏联的监察制度模式。[详细]
凤凰网历史: | 毛泽东晚年表现得比较独断,除了制度上的缺陷,这跟毛泽东个人权威有没有关系? |
纪亚光:毛泽东的权威来自于其影响历史进程的思想与实践,他晚年的错误归根结底还是制度构建上的缺陷造成的。毛泽东一直都相信群众、信赖群众,但是文革最大的问题就是他没有重视法治,造成社会的大混乱,这就是文革时期的教训。[详细]
核心提示:中国共产党把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国家富强、人民富裕与幸福作为自己的使命,这就必然要求中国共产党应走在时代的前列,高举民主的旗帜,做中国富强、民主、文明的时代先锋,通过党内民主不断推动人民民主伴随时代需要不断向前发展。
纪亚光
本文系凤凰网历史频道对话南开大学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院长纪亚光文字实录,整理:杨超
嘉宾简介:纪亚光,男,生于1969年4月,博士,南开大学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院长,教授,主要研究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中共党史党建,出版专著《国共全面内战的缘起——抗战胜利之初美苏与国共和战关系研究》,合著《周恩来、池田大作与中日友好》等十余部著作。
党内民主是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要求
凤凰网历史:怎么理解党内民主?是一种制度还是意识形态?
纪亚光:我认为党内民主首先是一种制度表达,是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安排,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这是党内民主外在的具体表现。同时,党内民主也是近现代中国的历史任务和历史使命必然要求的反映,是时代发展潮流的需要,是中国共产党追求政治民主的理念表达。这是党内民主形成发展的内在动力。我们都知道,五四时期中国明确提出了科学和民主两大命题,指明了中华民族从积贫积弱走向独立、繁荣、富强的大方向。中国共产党把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国家富强、人民富裕与幸福作为自己的使命,这就必然要求中国共产党应走在时代的前列,高举民主的旗帜,做中国富强、民主、文明的时代先锋,通过党内民主不断推动人民民主伴随时代需要不断向前发展。
凤凰网历史:党内民主和我们一般理解的民主有什么区别?
纪亚光:我认为党内民主与一般意义上的民主有区别是显而易见的。比较明显的不同是党内民主的适用主体是党员,而一般意义上的民主适用主体是公民,前者的适用范围小于后者。其次,前者是通过一系列制度安排保障党员在党内政治生活与组织活动中的基本权利,确保党员能够有效参与党的组织活动与事业发展;后者是通过一系列制度安排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确保公民能够有效参与国家事务。此外,从更深一些的层次分析,我们也不难发现,由于政党是由具有共同信仰和政治立场的党员组成,党员之间具有高度相似的政治面貌,实施党内民主的复杂程度与实现途径较之一般意义上的民主也会有明显的不同。
通过党内民主推进人民民主是可能的
凤凰网历史:您觉得党内民主可不可能转化为我们所说的人民民主?
纪亚光:我注意到有这样一个观点,认为党内未必需要民主,因为党是基于共同的信念组成的政治共同体,在这个共同体中共同信仰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这个群体内部不一定要求民主。换一个角度,具体看世界历史,我们也可以提出这样一个问题,那就是有没有一个国家的民主是从党内民主发展而来的?显然,您所提出的问题,是特别值得我们认真研究、思考、面对的课题。
对这样一个问题,我还没有深入、系统地研究与思考。但我想,虽然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有诸多的不同,但二者还是有根本的相同点。无论党内民主还是人民民主,均需要通过基于党员和公民的意愿而制订一系列制度,来保障党员或公民的民主权利,对权力进行必要、有效的制约,以此保证政治的科学、清廉、高效运行。因此,从理论上讲,以党内民主推进人民民主是可能的。具体到当今中国的实践,我认为也是可能的。
凤凰网历史:为什么呢?
纪亚光: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而且有八千多万党员,其政治力量无疑是非常大的。通过党内民主,培育八千多万具有良好的民主意识和民主能力的党员,进而通过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社会上产生良好的示范作用,这对于中国的政治发展、人民民主的完善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显然,通过党内民主,推进人民民主,完善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必要的。
凤凰网历史:现在说改革进入“深水区”,有人说党内民主也是“深水区”的一种表现,您怎么看这种说法?
纪亚光:人民当家作主,是中国共产党革命、建设、改革进程中一以贯之的追求。建设社会主义的民主与法制这个命题,在改革开放之初便已明确地提了出来。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经常讲没有民主就社会主义现代化,他也一直强调法制建设,指出没有法制就没有社会主义民主。从改革开放之初颁布的各种文件中也能够看到,那时所进行的改革与开放,并不是局限在经济领域,而且也涉及政治与社会领域,应该说是体制改革,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当然,在改革开放的三十多年进程中,我们也有这样的感受,就是经济领域进行得更充分,表现得更突出,而且明确提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这就给人以改革开放三十年着力于经济领域的直观感受。
其实,所有的改革都会有阻力,有难度,水都很深。但是,相对而言,改革开放之初的十年,由于改革带来的是农民、工人、知识分子等社会各个群体的总体受益,所以其阻力较小,进展顺利。伴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我国的社会利益格局较之改革开放之前发生了深刻变化,社会整体受益的局面不复存在,进一步深化改革的阻力越来越大。在这样的情况下,最为关键的是个体利益、社会群体利益表达与维护渠道是否畅通。在这样的情况下,民主与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因此凸显。如果说党内民主建设的时代动力,应该就在这里吧。
开会确定大政方针是中共的基本方式
凤凰网历史:在中共历史上,有很多著名的会议,比如三次庐山会议,北戴河会议,这些会议是一种怎样的设计?
纪亚光:通过开会讨论解决问题,应该说是中国共产党确定大政方针的一种基本方式,也是民主集中制的一个基本表现,会议上大家可以通过面对面的交流提出问题,然后商量作出一个结论,制定出指导行动的大政方针。
民主应该充分保护个人意见的表达
凤凰网历史:但庐山会议上彭德怀因提意见被毛泽东打倒,之后的九大实际可以说是一个人说了算,您怎么看这种现象呢?
纪亚光:民主集中制在理论上讲应该说是比较完备的,但通过历史上发生的一些事情,我们还是能够比较清楚地看到,这一制度在实践和操作层面存在一些问题。民主集中制的逻辑是先进行广泛的意见表达,然后在大家表达出的意见基础上,对不同意见进行综合、判断,由此做出决定、决策。应该说,在民主集中制中,民主是基础,是科学决策的前提。但这种民主表达在具体实践中往往难以落实。1959年的庐山会议就是典型例证。在庐山会议上彭德怀根据自己对中国实际的考察进行了思考,通过写信的方式向毛泽东提出了自己的意见,这应该是意见交流的正常方式,而且是二人间私下的交流,但被拿到会议上由与会者全体讨论,进行集体批判,最后造成了冤案。这个例证告诉我们,民主应该有充分的保护,对个人意见的表达应有充分的宽容。基于种种原因,个人意见未必是正确的,但首先应该是真实的,应该保护这种真实的想法。只有真实的想法得到保护,才会让大家觉得言路畅通,进而使决策拥有良好的基础。如果把言路堵住了,大家都不发声了,那么做出的决策就难免会发生问题。毕竟只有在对实际情况充分了解的基础上才更可能做出正确的判断。所以关键还是要坚持民主集中制,而且要完善民主集中制。
毛泽东晚年几乎没有任何监督与制约
凤凰网历史:毛泽东晚年表现得比较独断,您觉得监督体制上是不是也有不完善的地方?
纪亚光:毛泽东晚年的问题与监督体制的不完善是有密切关系的。简而言之,就是毛泽东在晚年是几乎没有任何监督与制约的。如果从制度上找原因,我认为中国共产党的监察制度建设出现问题是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中国共产党的监察制度借鉴了苏联的监察制度模式。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共产党所借鉴的监察制度模式来自于斯大林时期,而不是列宁时期。列宁时期和斯大林时期监察制度模式有着本质的区别。列宁所设想的党政监察机关要具有最大限度的独立性,有很大的权力。为了实现这些设想,列宁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努力,设计了一整套监察制度领导体制,以保障监察机关的独立性与职权。在党的监察机关方面,1920年9月俄共(布)第九次代表会议决定设立监察委员会伊始,就赋予监察委员会独立行使职能的权力。监察委员会在工作中不受中央委员会的约束,有权将有关问题提交党的代表大会解决并与中央委员会举行联席全会,处理重大问题。在各共和国、边疆区、州成立监察委员会的专门委员会与地方党组织平行、不受地方党组织管辖。1921年俄共(布)十大规定,各级(中央、区、省)监察委员会分别由各级党的代表大会和代表会议选举产生,监察委员会和执行委员会平行地行使职权,并向本级代表大会或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并规定,中央监委对地方监委实行垂直领导体制,表现在:(1)监察委员会的决议本级党委必须执行,不得撤销。如有不同意见,可把问题提交联席会议解决。如仍不能取得协议,可提交代表大会或代表会议解决。在紧急情况下,可把问题提交上一级监委解决。(2)监委会有权使用本级党委会的机关,有权给所有党员和党组织分配任务。在国家行政监察机关方面,列宁设想工农检察院的工作涉及一切国家机关,其委员同中央委员地位相等,待遇相同。为了能更加有效地行使监察权,在列宁的建议下,1923年4月俄共(布)十二大决定成立工农检察院和中央监察委员会的联合机关。联合机关有权监督一切中央和地方党政机关,可以出席党的会议和监督党内领袖人物。到了斯大林时期,将原与中央委员会平行的中央监察委员会改为中央委员会下属的党中央的监察委员会;将原来中央监察委员会由全国党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改变为由联共(布)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由中央委员会领导,并按照其指示进行工作。这些改变造成了党的监察部门的地位和作用大为降低,失去了列宁时期的参与和监督党委决策的权力,无法进行事前监督,也无力进行有效的事后监督,党政监察机关成为贯彻领导人意志的工具。这样的监察制度领导体制是单向的监督体制,最高领导人不受任何监督与制约,领导人监督中央,中央监督地方,上级监督下级。其结果是权力的日益集中,国家行政权力集中于各级党委,各级党委权力集中于党中央、党的第一把手,最终导致作为党的总书记的斯大林的个人极权。
从政治学的角度讲,监察机关有效发挥其监察职能的基本前提条件是必须保持相对的独立性,保证监督主体的地位高于或至少等于监督客体。在毛泽东晚年,由于制度性监督与制约不够,中国共产党和国家的政治走向越来越以毛泽东的个人意志为转移,毛泽东的判断与决策正确与否,决定了整个国家的命运。这样,当毛泽东在1957年以后对国际、国内的形势判断出现偏差时,没有任何外力能够及时制止,使“左”倾思潮得以发展泛滥,最终导致了令国人痛心疾首的十年“文化大革命”,给中国的社会主义事业带来了不可估量的损失。
文革最大的问题是毛泽东不重视法治
凤凰网历史:除了制度上的缺陷,这跟毛泽东个人权威有没有关系?
纪亚光:的确,毛泽东的个人权威非常大,他受到全国人民的衷心爱戴,在世界也有着广泛的影响力,可以说,毛泽东不只是中国的最高领导人,同时也是中国人民,甚至也是世界其他一些国家人民的精神领袖。但是,我认为,毛泽东的权威来自于其影响历史进程的思想与实践,来自于他对人民深沉的爱,这与其晚年的错误没有直接的关系。他晚年的错误归根结底还是制度构建上的缺陷造成的。我们都知道,毛泽东在1945年与著名民主人士黄炎培对话时,对于如何避免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历史周期律有明确的解答:就是民主,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负起责任,才不会人亡政息。我认为毛泽东一直都相信群众、信赖群众,但是文革最大的问题就是他没有重视法治,造成社会的大混乱,这就是文革时期的教训。
双重领导体制使监察机关缺乏独立性
凤凰网历史:毛泽东逝世以后中共通过会议来决策重大问题时和毛泽东在世时有没有什么区别?中共的监察制度有没有变化?
纪亚光:总体上讲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共产党接受了毛泽东晚年一些不当做法的教训,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每一次党的代表大会都发挥了重要作用,高度重视民主集中制。同时,也注重改革与完善党的执政方式,注重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并强调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
从中国共产党监察制度建设的角度讲,从1957年开始,“四大民主”: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就逐渐成为监督的一种主要途径,相对而言,制度化的监督、监察越来越边缘化,群众运动逐渐取代了制度化的监督和制约。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发以后,党的监察机构实际上已经瘫痪,到了1969年被撤销了。从制度建设的角度分析,我认为这与监察制度上不健全有很大关系。因为监察制度难以发挥其应有作用,很难对权力进行充分制约,所以才逐步让位于群众运动。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共产党的监察制度经历了恢复与发展两个阶段。反思文化大革命的惨痛教训,党的监察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得到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因此,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不久,就在1977年召开的十一大上决定恢复党的纪律检查机关,1987年又恢复了国家行政监察机关,1993年党政监察机关合署办公。特别是进入新世纪,建立和完善巡视制度、纪律检查机关对派出机构实行统一管理、《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的建立与颁布,表明我国的党政监察制度建设正逐渐超越苏联模式,开始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符合中国国情的制度模式。
当然,现行党的监察制度还在诸多方面有必要进一步改革完善。其中,监察制度领导体制问题最为关键。领导体制问题是监察制度中的核心问题,它规定了监督主体与监督客体的相互关系,决定了监察机关的职能大小和行使监察职能必要的独立程度,并直接关系到监察制度的运行效果。当前,党内监察机关所实行的双重领导体制,虽然强调了上级监察机关和同级党委或政府领导各有侧重,但由于同级党的机关对同级监察干部拥有任免权,监察机关缺乏有效开展工作的必要的独立性。党的各级监察机关不仅无立案权、处分权,而且从党的监察机关领导的任免到开展工作所需的队伍建设、财物支持等,均受制于同级党委。甚至党的监察机关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也要经同级党委批准。这使得监督者处处受制于被监督者,监督权受制于执行权,严重降低了监察机关履行职能的作用,造成对“一把手”权力监督不力、“一把手”权力出现监督真空的恶果。因此,应该重温列宁的监察思想,参照列宁时期苏联的党政监察制度模式,改革现行的双重领导体制,以充分发挥党的监察机关的监察职能,使之不仅在纪律检查方面,而且在权力需要监督、制约与必要的分解方面发挥作用。在现有体制框架内解决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最现实、可行的办法就是加强党的专门监督机关的职能,扩大其权限,以将权力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同时,在加强党的监察机关权限的同时,也要建立对党的监察机关的监督制约机制。党的监察机关应向党的同级代表大会汇报工作,接受代表的质询、批评和建议。党的各级代表大会有权罢免不称职的同级党的监察机关负责人。
高层通过会议增进彼此对问题的理解
凤凰网历史:您刚刚提到文革中因为监察制度不健全出现了非正式性的监察制度,我们也注意到毛泽东时代有很多非正式性的会议,比如七千人大会、成都会议、北戴河会议,这种会议出现的原因是什么?
纪亚光:毛泽东召开这些会议主要是了解实际情况。那个时期中国刚刚进入社会主义社会,想要快速发展中国,赶超英美,发展的压力比较大,而且面临很多具体问题。这些会议的召开本身就是想要通过了解情况和充分讨论,作出正确决策,从积极的角度上讲还是有道理和价值的。
凤凰网历史:北戴河夏季办公制度现在已经取消了,这个制度对中国有什么样的影响?
纪亚光:具体情况我不了解了,但我认为通过会议,进行充分的沟通,增进彼此对问题的认识与了解,是为了做出更加客观的判断,形成比较科学的决策。
南开大学教授
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院长
主要研究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中共党史党建,出版专著《国共全面内战的缘起——抗战胜利之初美苏与国共和战关系研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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