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人的印象当中,西方政治体制是民主的。但是但我们回首香港开埠到回归中国的150多年历史。却可以发现,“民主”在香港英占历史的绝大部分时间里是并不存在的。知道英国确定想干将要回归中国后,才别有用心的开始在香港进行“去殖民地”化的超速“民主化”。这一过程背后究竟有何深意?香港的民主究竟何时才真正开始发轫,我们将带领大家回顾香港民主之路。【网友评论】

 
 

割让之初的香港:港英政府实行种族歧视政策

华人虽占港岛人口的绝大多数,但大多为没有经过技术与技能训练的非熟练体力劳动者,受雇于大量需要简单劳动力的市政工程、船舶修造、交通运输业和生活服务业,备受凌辱和盘剥,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尽遭欧人歧视与压迫。早期港英政府推行不加掩饰的种族歧视政策,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将华人与欧人区别对待,以保护欧人的绝对统治地位。港英当局对香港施以法治,以“华律治华”为借口,沿用清政府的某些酷刑专门对付华人,如鞭答、烙刑、穿枷、割辫示众等,认为只有运用这些残酷的刑罚才会对华囚有效,以确保欧人生命与财产的安全。华人在港也没有行动自由。 【详细】

 

首任华人议员

华人议员的作用等于零

经济地位上升了的华人在实力雄厚的华商倡领下,建立自己的组织、团体、舆论阵地,以保障华人利益,谋求自身地位的改善。1879年1月,香港华人代表向港督轩尼诗递交了参政意见书,其中写到,“华人居民远远超过欧人,数量是欧人的十倍,所承担的税收也比欧人要多得多,因此,让华人参与管理香港的公共事务才是公平的”。在这种压力下,香港第八任总督轩尼诗不得不做出了相应的回应,他在任期间推行了“亲华人”政策的改革,废除了公开鞭答,废除烙刑及流刑;其中他做的影响最大的一件事就是任命了伍廷芳为立法局议员。 【详细】
事实上,从人数来看,人立法局的华人议员始终居于极少数。1884年到1896年的11名立法局议员中(6名官守议员、5名非官守议员),始终只有1名华人非官守议员。直到1896年立法局议员增加到13名(7名官守议员,6名非官守议员),华人非官守议员才增至2名。其次,港英政府还不成文规定,入立法局的华人应为商人。当初英殖民地部拒绝伍廷芳为永久性华人立法局议员,就以此为理由。此后,入立法局的华人大多局限为资力雄厚的华商。伍廷芳加入立法局任非官守议员究竟起到多大的作用呢,用轩尼诗的话来说“伍廷芳在立法局里等于零”。【详细】
 
港英政府对华人的歧视
 

开埠之初的香港

鸦片战争后,香港沦为英国的殖民地。根据1845年6月,华民政务司首次发表的人口调查报告,当时港岛人口共23817人,华人22860人,欧洲人595人,印度人为362人。【详细】

 

华人的人身和居住受到限制

1842年10月4日,巡理府颁布宵禁令,以盗贼横行为由,禁止华人在晚上11点以后外出。这分明是将整个华人社会当作嫌疑犯来加以防范。后来又规定华人晚上外出须携带油灯、灯笼和通行证。
     华人居住区也受到严格限制。港英政府一开始就实行种族隔离、分区而居的政策,把中环维多利亚城划为欧人居住区和商业区,将华人的活动范围限定在包括上环和西营盘在内的太平山区一带,不许越雷池半步。【详细】

 

政治上华人长期没有权利

政治上,华人被长期排斥于港英政府机构之外,毫无民主权利可言。英国占领香港后,以直辖殖民地模式建立香港政制,上立总督,下设行政、立法两局,港督集立法、行政大权于一身。在港督的高度集权之下,作为港督咨询机构的立法局是香港政治面向社会的最后空间,因而也就成为香港政治势力斗争的重要舞台。即使如此,立法局议员也一直由英人独占。
    占香港人口90%以上的华人被排斥在外。正如他们在一份请愿书中所说,“每当讨论地方公共利益问题时,华人从未被获准参与听政”。港英政府对华人的歧视与种种限制严重损害了华人的利益。【详细】

 
 

英国治港的核心立场:保证统治不能给华人民主

不仅仅是华人的民主诉求被压制,港英政府以及英国政府连在港英国人的民主诉求也同样压制。每次拒绝的理由都一样:香港华人占绝大多数,如果只给予英籍居民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会漠视华人的利益。英国政府之所以如此强硬,是因为香港地位特殊,英国人占领香港目的并不在于香港本身,而是希望透过香港更好的向中国内陆渗透;为牟取在中国乃至远东的最大利益,因此必须维持英国的直辖统治,不宜引进民选自治的代议制度。 【详细】

 
 

美国抨击英国殖民地政策 丘吉尔强硬拒绝归还香港给中国

1942年,美国从自己在远东的利益出发,开始谴责英国的殖民政策,质问英国为什么不早把香港交还中国,为什么不废除在华的治外法权。在1943年11月举行的开罗会议上,美国总统罗斯福敦促英国把香港归还给中国。邱吉尔完全予以拒绝。他态度强硬地说:只要他还是首相,就不想使大英帝国解体。1944年,副首相艾德礼在回答议员提问时解释说:邱吉尔的话含意包括香港在内。把香港主权移交给中国,这个提议该有保留。只同意在战后将与中国政府讨论有关香港的前途问题。【详细】

 
二战蒋介石意图收香港:
被英国蒙蔽考虑大局终放弃

由于英国在欧洲面临着希特勒的强大攻势,无力顾及在亚洲的势力范围,香港沦陷。当时英国朝野有许多人主张把香港归还中国。蒋介石国民政府看到了收复香港的有利时机,打算废除不平等条约,收复失地。1942年10月下旬,中英修约谈判在重庆举行,蒋介石表示中英新约如果不包括收回新界的内容,他就拒绝在条约上签字。于是宋子文请求当时正回国述职的外交界元老、驻英大使顾维钧去劝说蒋介石对英让步。蒋介石命令宋子文径行签约,香港问题留待战后再说。【详细】

二战香港受降之争:
民国丧失回收香港最好机会

1945年日本投降,这是中国收复香港地区的好时机,但是,这个机遇被蒋介石丢掉了。侵占香港的日军属于日军华南派遣军第23军所辖。香港、九龙当时属于广东战区。中国战区盟军最高司令是蒋介石。香港日军属于日军第23军,该军司令兼香港总督田中久一应该向中国战区投降。英国根本就无权到香港接受日军投降。蒋介石命令在广西梧州的第13军开赴香港,接受日军投降。蒋介石的这个命令为时已晚。在他发出命令的前一天,英国太平洋舰队司令夏悫,已率领舰队在香港登陆。【详细】

急于挽回人心:
港英提出“杨慕琦计划”

8月28日,杨慕琦提出了这个改制方案。杨氏方案的主要内容是:市议会职权所及的范围限于港岛、九龙和新九龙,不包括新界大部分地区在内。市议会议员人数共30名,其中通过直选产生的华人及非华人议员各占1/3,其余1/3议员分别由香港总商会、中华总商会、非官守太平绅士、香港侨民协会、九龙侨民协会及官方承认的工会等团体提名。市议会负责消防、公园、花园、车辆执照、娱乐场所及市政局的全部工作。将来可逐步接管教育、社会福利、公共工程及监督公用事业等工作等。 【详细】

 

中国政局变换 “杨慕琦方案”不了了之

葛量洪上任后,对杨慕琦计划毫无兴趣,长期拖延不办,直到1948年底成立市议会的计划仍是一纸空文。随着中国革命形势的急剧发展,英国内部对于香港政制的改革也有分歧,最后,这个计划也就不了了之。 这里必须说一下,有些人把“杨慕琦计划”的搁置,解释为因中国的共产政权反民主的结果,明显是缺乏历史常识的粗疏成见,而且毫无根据。【详细】

 
杨慕琦计划是怎样的计划
 

杨慕琦计划半途而废

英国在东南亚各地被日军打败,声誉和地位日渐降低,因此,计划重返香港以后,在政制上做一些改革,以挽回失去的威信。杨慕琦在复职演说中,向市民宣布了英国政府关于在港实行改革的决定:“英王陛下政府考虑在香港采取一种能使居民在管理他们自己的事务中承担更多责任的办法”,即设立市议会,“将政府的一些重要职能移交给它”,使香港各界人士均有通过其代表积极参政的机会。
    总之,“英王陛下政府的方针是尽快在开明的基础上修改宪制。”【详细】

市议会的范围和组成  

市议会职权所及的范围限于港岛、九龙和新九龙,不包括新界大部分地区在内。市议会议员人数共30名,其中通过直选产生的华人及非华人议员各占1/3,其余1/3议员分别由香港总商会、中华总商会、非官守太平绅士、香港侨民协会、九龙侨民协会及官方承认的工会等团体提名。 【详细】

市议会的职责和选民资格  

市议会负责消防、公园、花园、车辆执照、娱乐场所及市政局的全部工作。将来可逐步接管教育、社会福利、公共工程及监督公用事业等工作,具体办法另行研究。选民资格:年满25岁,具有担任陪审员的条件或每年纳财产税200元以上;非英籍的华人必须在过去10年中在香港住满6年,英籍人士须在年满23岁后曾在香港居住1年。 【详细】

市议会议员和立法局  

市议会议员资格:必须通晓英语,包括口语、阅读和书写。非英籍的华人必须在近15年中在香港住满10年。立法局议员从原来的17名减为15名,其中有官守议员7名,非官守议员8名。非官守议员中,仍按惯例由香港总商会和非官守太平绅士各提名1人,新成立的市议会提名2人,其余由港督提名。 【详细】

 
 

二战后的香港:成“帝国管理机构的早期活化石”

直到1972年12月19日,英国驻联合国代表克劳还致函联合国非殖民地化特别委员会,表示:“联合国大会的行动不会影响香港的法律地位。我国政府对香港法律地位的观点是为人所共知的。(英国对香港和九龙拥有永久主权,而英国对新界的主权,到1997年6月终止。)”正因为如此看重这块殖民地,香港政制在漫长的时间里冥顽不变,曾有学者把港英政府政治制度喻为“帝国管理机构的早期活化石”, 指出:“香港则依然根据一个基本上和形式上保持其19 世纪时的原貌的宪法来管理其事务。”“在130年来几乎没有什么改变”。 【详细】

 
港督会同行政会议:
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

为了应对“共产大陆”,港英政府严阵以待。例如葛量洪时期,便先后提出一系列削弱和反对共产党在香港活动的建议。但是,从其采取各项措施来看,实际上对港人的权利进行了残酷的剥夺。《修订1922年的紧急法》更不加掩饰地规定:“港督会同行政会议,依据紧急法令所颁布的各种法令,在与其他法令相抵触时,可以凌驾其他法律”。一句话,根本用不着法律。这些条例实行以后,在香港造成恐怖气氛。这在香港历史上,比1842年宵禁限制华人行动自由的规定,还要严酷得多。【详细】

选举权有严格限制:
成为被少部分人享有的特权

1973年,港英政府颁布了市政局选举新条例,取消所有官守议员席位,一半的议员由民选产生。但是,参与市政局的选举的选民资格有多方面的规定。收入及教育水平的限制使选举权成为被少部分人享有的特权。“在1979年,全港估计有44万人具备这些条件、登记为选民。”当年总人口是490万,这意味着只有不到十分之一的人口享有选举权。在港英政府的官方文件中也认为这种选举权“不正常”。大多数选民对于市政局选举缺乏热情。1973年,8675选民参加了投票,占登记选民人数的24.4%。【详细】

倡议政制改革的团体:
受到严密监视活动被阻挠

在1951年至1981年我任公职的这30年间,‘民主’是贬词。当时政府官员认定民主政治会是最快及最能拖垮香港经济的东西, 并会破坏社会及政局安全。在那些年间, 支持民主改革的公务员( 有一小撮人, 多来自非洲若干前英国殖民地) 被视为不忠甚或危险的人物。倡议政制改革或基层民主的压力团体, 都受到政府及警察政治组的严密监视。政府还会看准机会, 乖巧地阻挠这些团体的活动, 有时候甚至采用一些大有问题的手段去达到目的。直到1980年, 政府都在蓄意积极拦阻民主的发展。”【详细】

 
 
二战后英国治理香港的乱象
 

香港对于英国的经济利益非常重要。1972年之前,香港的储备必须放在英国。1972年6月,这个数字高达达9亿英镑,相当于英国外汇储备的10%以上。即便这个规定后来取消了,英国仍能从“东方之珠”获取惊人的无形利益。有人甚至认为,英国对香港无形贸易的顺差,高达2.3亿英镑。【详细】

行政凌驾于法律  

只要当局或某个具体执行者认定要驱逐一个人,便可随便找出一项套上去就可以了。《1948年度便利维护公众秩序与治安条例》则使香港警察获得很大的权力,除原有职权外,再加上有权以征用、没收、拘捕等手段,防止和弹压暴动。“【详细】

变成腐败温床  

随着香港经济起飞,人口猛增,随着而手握公共资源的港英政府就成为了最大受益者。不论是政府机关公务员还是公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都见缝插针地利用法律漏洞寻求权力寻租空间。执法者成为贪污领头羊,执法系统黑社会化,是当年香港腐败的一大特征。 【详细】

香港的“斗委会”  

1967年5月,香港一家工厂发生劳资纠纷,工人的抗议行动导致警民冲突,后来又演变成暴乱,造成多人伤亡。之后,香港的工会组织和左派团体效仿大陆红卫兵,成立了港九各界反对港英迫害斗争委员会,简称“斗委会”。 【详细】

 
 

《中英联合声明》签订《基本法》通过:港府急推代议制民主改革

香港的民主宪政是在所有原英国殖民地己推行了20余年后.才在1985年踏出了第一步。在1984年9月发表的《中英联合声明》里,中方曾表示未来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将由选举产生,而行政部门须向立法机关负责。有鉴于此,港府于1984年7月发表了《代议政制》绿皮书,对为实现联合声明的目标所需的步骤定下了大纲。第一步骤的细节.在当年11月21日发表的《代议政制》白皮书中作了规定:立法局应由港督、10名官守议员、22名委任非官守议员和24名民选议员组成。在24名氏选议员中,12名由选举团选出,另12名按“社会功能”(亦即“功能团体”)划分的选民组别选出。这是首次出现的间接选举。1990年4月,全国人大七届三次会议通过了基本法,其中规定1995年选上的香港立法局委员共由60名组成,其中30名由功能团体选出,20名由直选产生,10名由选举委员会产生。 【详细】

制造麻烦的彭定康

“直通车”方案不可能实行

如前所述,香港长期以来的政制是“行政主导”;行政局部分议员兼任立法局议员。现彭定康提出要取消这种传统的做法.并使行政、立法两局彻底分家,改变“行政主导”体制为“立法主导行政”。英国这样做是想在香港推行西方国家的代议制。这样做,必然会使行政机构的决策失去稳定性。【详细】
彭定康在扩大“民主参与”幌子下在“宪制方案”中要把功能团体选举这种间接选举方式改为按行业划分的变相直接选举。一下子从原来实行间接选举时的9万选民,猛增到270万。表面上扩大了“民主参与”但不仅违背了当初设立功能组别选举的初衷和中英双方已达成的谅解,造成公民选举权力不平等。【详细】
所谓坐“直通车”是指港英当局建议香港最后一届立法局议员——1995年产生的立法局议员,只要履行一个口头“宣誓”,即可成为97年后立法会议员。自搞一套坐“直通车”的标准,是英方扩大“民主参与”的主要内容。但其真正的用意是97年临近,英方想在立法局中安排更多的听命于其旨意的人。【详细】
 

所谓的“民主化”:港英当局从上到下全面改变政治结构

中英谈判开始后,港英政府更暴风骤雨式地全面推行代议政制,建立三层代议政制架构。代议政制的启动首先从基层区议会的建立开始。中层代议政制的启动和发展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在原有市政局中引入代议制度; 二是在新界新成立一个具有代议制度的区域市政局。高层立法局代议政制的发展,主要有以下四个步骤: 第一步骤,引入民选制度,港督委任命选区议员进入立法局。 第二步骤 ,引入选举团组别和功能组别方式的选举制度 。第三步骤,引入分区直接选举制度。第四步骤: 废除委任制,议员全部由选举产生。【详细】

 
确定回归后香港的发展历程
 

中英联合声明拉开过渡时期序幕

香港的民主宪政是在所有原英国殖民地己推行了20余年后.才在1985年踏出了第一步。在1984年9月发表的《中英联合声明》里,中方曾表示未来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将由选举产生,而行政部门须向立法机关负责。
    有鉴于此,港府于1984年7月发表了《代议政制》绿皮书,对为实现联合声明的目标所需的步骤定下了大纲。【详细】

《代议政制》的内容  

在当年11月21日发表的《代议政制》白皮书中作了规定:立法局应由港督、10名官守议员、22名委任非官守议员和24名民选议员组成。在24名氏选议员中,12名由选举团选出,另12名按“社会功能”(亦即“功能团体”)划分的选民组别选出。这是首次出现的间接选举。这样,相对于46名非官宁议员和氏选议员,立法局内的10名官守议员明显地成了少数。【详细】

《基本法》后的选举法  

1991年的香港立法局已变成由港督,3名官守议员,18名非官守议员,18名直选议员和21名由功能团体选出的议员组成。这一年的选举与以前的区别在于:取消了过去留给区议会的10个名额,但给予市政局和区域市政局的2名议席得以保留,后2个名额列入21个功能团体中去。91年的选举标志着立法局历来最大的变化,绝大部分议员,即61名中的31名议员己不由港督委任,而由港人通过选举产生了。 【详细】

彭定康制造麻烦  

1992年7月,港督彭定康上任后.带来了几项宪制改革方常。 10月,他在立法局做的“宪制方案”中抛出了一系列“三违背”的政改措施。而这些又是在打着要给港人“最大程度的民主参与”幌子下进行的。【详细】

香港确定回归前没有民主

港英推进超速民主为暗算中国

基本法下才会有真的民主

英国自 1841 年起管治香港长达 140 年,一直禁止实行民主代议制度。在《中英联合声明》签署之前,香港的民主进程是在港府控制下的渐进式发展,在这漫长的时间里,香港立法局的演变是极为缓慢的,仅从立法局议员的构成来说,全部是由总督委任,一直没有民选产生的议员。因此,很多学者指出,香港只有自由,没有民主。自 20 世纪 80年代初,才加速开动代议政制机器。【详细】
英国在撤退前 15 年,对香港大力推行 “非殖民地化”的代议政制。但香港与英国其他殖民地不同,是中国的一部分,没有脱离于中国独立的前提。英国不能照搬在其他殖民地推行的让当地自治独立的 “非殖民地化”。那种旨在培植香港政治实体而推行的 “非殖民地化”代议政制,只能显示出英国企图让中国在 1997 年对香港只恢复行使一个有名无实的主权。【详细】
在过渡时期,港英政府在香港超速“民主发展”核心是要变行政主导为立法主导。港英政府极力改变立法局的咨询机构性质,日益扩大立法局的权力。一个完全脱离行政机关控制的立法局以独立的形式出现了。其实质是要把香港变成一个独立或半独立的政治实体,以制约抗衡中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详细】
白皮书表示,中央政府真诚地支持香港的民主政制向前发展。白皮书强调,中央政府继续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依照基本法的规定循序渐进发展符合香港实际情况的民主政制。行政长官最终达至由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按民主程序提名后普选产生,立法会最终达至全部议员由普选产生,这是中央政府作出的庄重承诺,并体现在香港基本法的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定中。【详细】
 
 
港英政府如何改变政治结构
 

中英谈判开始港英政府暴风骤雨式地全面推行代议政制,建三层代议政制架构。【详细】

基层区议会  

1980 年 港英政府公布 《香港地方行政的模式》绿皮书,建议在香港 18 个行政区全部设立地区管理委员会和区议会,并推行全民投票选举制度。【详细】

中层市政局、区域市政局  

1983 年,市政局进行改组: 一是议员议席从 24 名增至 30名,委任议员和民选议员各占一半,全部是非官守议员。 【详细】

高层立法局  

1983 年 9 月 1 日,港督首次委任 2 名民选区议员为立法局非官守议员。1985 年 9 月 26 日,立法局进行首次选举,以选举团方式和功能组别方式进行选举。【详细】

从香港民主之路的全过程看来。“民主”本不是港英政府直隶香港的选线。而《中英联合声明签》签订后的“超速”民主,背后也抱草这太多不可告人的意图。而在香港确定回到祖国的那一瞬间,它的民主之路才真正开始。而也只有在回归之后,发展中的香港才能获得真正合适自己的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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