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书之外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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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10

再论岳飞就是民族英雄

导语:在本网专题《岳飞不是民族英雄吗?》刊出之后,很可喜的激起了一些涟漪。一些辩解回应的声音在网络上出现。但这些辩解的声音回避了我网专题对其史实漏洞的批评,只在“民族”概念的问题上纠缠不清。因此,本网特此推出续集,对这些回应予以回答的同时将“民族”这个概念正本清源。[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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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辩解称不知“民族”概念就没有民族意识认同,进而没有“民族英雄”,这个说法站得住脚吗?

民族英雄认同的是民族实体

  辩解之一:认同“民族”概念才属于民族

有辩解的声音发表了如下的见解“一个人能不能被命名为“民族英雄”,最基本的前提是此人有没有“民族意识”,换言之,即此人做某事时,是否有意识地将自己归属为某一“民族”,且意识到自己之行事能使自己所从属的“民族”获益。如果一个人根本不知道自己属于哪个民族,或者根本不知道“民族”为何物,其决定采取某种行为,当然不可能“以民族利益为重”;既无“以民族利益为重”之意识,又怎么可能是“民族英雄”呢?也就是说:“太阳”是一种“客观存在”,不管有无“太阳”的概念,它始终都在那里;“民族英雄”是一种“主观认同”,某人若不知“民族”概念为何物,若不认同自己属于某一“民族”,他自然也就不可能成为“民族英雄”。” 这段话读起来似乎顺理成章,那么,有没有道理呢?

一个问题:不识字根本不知“民族”为何的文盲是否就不属于任何民族?

按照“一个人根本不知道自己属于哪个民族,或者根本不知道“民族”为何物”为标准,一个偏僻地方的文盲,完全满足。他就不属于某民族,从而失去了成为“民族英雄”的可能了?若按此标准,鄂伦春、赫哲等在很长时间内生活在远离现代文明的区域的民族,其成员也在相当长时间内完全没有“民族”这个词的概念,那么他们就不成其为民族不可能诞生“民族英雄”了?

问题关键:偷换概念 认同的是“民族实体”而非“民族”概念

这个问题其实不难回答。廓清学理后我们发现,其实是辩解声音用“偷换概念”一招,将“一个人能不能被命名为“民族英雄”,最基本的前提是此人有没有“民族意识””中的“民族意识”的条件“人民对于自己归属于某个民族实体的意识”(黄兴涛《“中华民族”观念的萌生与确立》)偷换成对“民族”概念的认同。就举上文提出的文盲的例子,文盲不知道民族这个概念是啥。但是,他认同他和他周围人的生活方式,认同他们自己的语言,认同他们自己的祖先和历史,认同他们形成的共同观念。而这些,就是“民族实体”的内容。认同这些,对这些有归属感,就是认同民族实体,也就是拥有民族意识,丝毫不妨碍他成为“民族英雄”。对于这个错误,本网上一专题已经指出,这是混淆了概念和概念的内涵,希望辩解者能理清逻辑,勿再犯相同的逻辑错误。

理清条理:概念本身后起 “名”的迟到并不影响“实”的先行

辩解者有所谓“在社会科学概念里,也存在“主观认同”与“客观存在”的区别。”,这已经属于不知何为社会科学概念了。实质上还是将“民族”概念内涵中“对民族实体的认同”抽出套到概念本身头上,实属逻辑错乱。这类概念本身就是对现有现象的归纳总结和提升后创造出来的,而非反过来先发明概念再形成实体。简言之,民族实际上在世界各地存在相当长之后,才在近代获得了社会科学定义的“民族”概念对之进行描述。在这个概念诞生之前,其民族实体早就存在在人类社会中。本是不需多说的,基本上历史学使用的来自社会科学的基本概念均是同样情况。下面,我们就“民族”这个概念展开,看看岳飞为何就是“民族英雄”,而辩解者为何说不通。

“民族概念”的第一种释义是“基于‘共同祖先语言或历史’而组成的领土国家”,取此释义岳飞自然是“民族英雄”

民族释义之一:有国家的人民

  “民族”释义之一:一群拥有国家的人民

“民族”来自近代对西方社会科学术语的翻译。实际上,其中包含了两大来源。第一种源流来自英法,包括“people”、“citizen”、“nation”等一系列词,被翻译成“民族”。其来源在历史上是指古罗马时代的“贵族共同体”、“市民共同体”、“血统共同体”,经过千年演变,到近现代社会科学概念明确其释义时,演变成了近代意义上的“市民共同体”和“国民共同体”等术语和概念。 “people=nation”或“peuple=nation”的内涵,即“一个民族(nation)=一群拥有国家的人民(people)”。如《牛津大字典》上关于“民族”(nation)的释义既是“基于‘共同祖先语言或历史’而组成的领土国家”,余英时先生据此认为中国不折不扣是一个“民族”的时间相当之早(余英时《文化评论与中国情怀》)。

宋代国家意识诞生 满足源自英法的“民族”概念的界定

在上个专题中,笔者已经引用葛兆光先生的论证,论述了如下事实“由于北方辽、西夏和后来金、元等异族政权的先后崛起,才真正打破了唐以前汉族中国人关于天下、中国与四夷的传统观念和想像,有了实际的敌国意识和边界意识,才有了关于“中国”有限的空间意识……这一民族和国家意识的形成,直接后果是使得中国主要是汉族士人不得不严肃的面对“他国”与“异文明”……为宋代士人极力确立“中国”与“道统”的合法性的历史背景,而且成为近世中国民族主义的一个远源。”(葛兆光《宋代“中国”意识的凸显》)从而满足英法“民族”概念“基于‘共同祖先语言或历史’而组成的领土国家”的定义。

岳飞抗金是抵抗没有共同祖先语言和历史的异文明外国 因此肯定是“民族英雄”

从这个定义我们可以看出,金与宋即没有共同祖先语言,也没有共同历史,更是在宋的国家疆域之外产生的外国。岳飞抗金正是为了维持本民族的生存和维护敏民族的生活方式与一个异族异文明的他国战斗。其“民族英雄”的认定是实至名归的。

有辩解者称中国古代的只有“文明共同体”的认同,而没有“民族”的认同。但实际上“民族”在第二种释义中就是“文明共同体”。

中国只是衣冠礼乐?

  辩解之二:宋是“文明共同体”而非民族

辩解者还有这样的说法,称“包括岳飞在内的南宋人自谓的“中国”、“中华”、“华夏”,却只是一种文明共同体,而非“民族”或“种族”共同体……陈亮如此定义“中国”:“中国,天地之正气也,天命之所钟也,人心之所会也,衣冠礼乐之所萃也,百代帝王之所以相承也,岂天地之外夷狄邪气之所可奸哉!”在陈亮的语境里,中国乃是“衣冠礼乐之所萃”,即明指“中国”乃是一种文明共同体;“中国”是天地之正气,“夷狄”则是天地外之邪气。”并称“辽道宗让大臣为自己讲解儒家经典,至《论语》“夷狄之有君”一句,大臣迅速读过而不讲解,道宗却说:“上世獯鬻、猃狁,荡无礼法,故谓之夷。吾修文物彬彬,不异中华,何嫌之有!”道宗以契丹之出身,而自视为“中华”,且以“礼法”、“文物”作为区分“夷”与“中华”的标准,可知“中华”在当时绝非“民族”或“种族”概念,而是文化概念。”可以用“文明共同体”概念否定“民族”进而否定岳飞是“民族英雄”吗?

“民族”概念释义之二:拥有共同语言、历史、文化的共同体

第二种对“民族”的释义来源自德国,是德文“Volk”、“Nation”的翻译,西方世界将“Volk”当作获得国家独立的独自“民族共同体”认识而加以定义的人,始于赫尔德。赫尔德主张的“Volk”概念的核心是将“民族”视为一个拥有共同语言、历史、文化的民族共同体,他将民族定义为“民族是一个具有独特语言和文化的共同体”。强调文化的一体性,较之于他者(异人种、异民族、异国民)而言,自然易用文化或文明概念来区别和划分自我与他者的优劣。这便是继而产生的德国民族主义与国家主义的特征之一。《韦伯斯特新20世纪词典》即释义为“指一个稳定的、历史上发达的有着共同领土、经济生活和特定文化与语言的人们共同体”。

辩解问题:所谓“文明共同体”实从属于“民族” 白马非马的文字游戏

从上述德国源流的“民族”释义来看,“语言、历史、文化的共同体”本身就是“用文化或文明概念来区别和划分自我与他者”,换言之,所谓“文明共同体”本身就是德国源流的“民族”。说只有“文明共同体”而无“民族共同体”等价于说“民族”不是“民族”。这是个很明显的自我否认。这种将同一内涵的概念冠上不同名字试图用其中一个否定另一个的做法,有些类似于古代“白马非马”的辩解,却在本质上自我否定,严格意义上说不需一驳。

四、 辽道宗自认中华了吗?辨析材料需严谨缜密 不能自说自话

辩解者举辽道宗的例子,称其自认中华,有这回事吗?这条资料的原文记载在《松漠记闻》卷上“大辽道宗朝,有汉人讲《论语》,……至‘夷狄之有君’,疾读不敢讲。则曰:‘上世獯鬻、猃狁,荡无礼法,故谓之夷。吾修文物彬彬,不异中华,何嫌之有!’卒令讲之。”仔细阅读却发现,讲《论语》的是“汉人”,讲到“夷狄之有君”即不敢讲,这正反应了辽朝上下当时普遍对于汉与夷狄之划分是何等敏感,这是自认“中华”还是自外“中华”?再细读辽道宗的答语:“不异中华”,其意思是“与中华相比不异”。辽道宗将“中华”作为对比的对象客体,这是自视“中华”还是自外“中华”,不是很明显了吗?如果辽道宗自视为中华,这里回答的根本不会是什么“不异中华”,而会是“吾即中华”,这之间的差别是非常清晰的。

本网上个专题已经言明,现代历史学就是用近现代以来的社会科学概念分析历史。概念之“实”早已有之,概念之“名”才是后起。用偷梁换柱的手段将对实体的认同转嫁到名称上,不是一个严谨理性的处理办法。至于用“文明共同体”去取代同义的“民族”再去否认有“民族英雄”,就更是让人无从置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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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兰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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