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操曾任济南国相三年多 整饬十县奸宄逃窜
2009年12月28日 15:47齐鲁晚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魏武帝曹操(公元155年7月18日~公元220年),字孟德,小名阿瞒、吉利,沛国谯(今安徽亳州)人,汉族。东汉末年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文学家、诗人。

汉灵帝中平元年(184年),由于在镇压黄巾起义之中“有功”,曹操由骑都尉升任济南国国相。济南国是属于青州的一个王国,依据汉律,王只能臣民不能治民,王国的实权掌握在朝廷直接委派的国相手中。可见作为济南国相的曹操当时是握有实权的。曹操自中平元年出任国相至中平四年(187年)征还东郡太守(未就,居家待机),在济南为相的时间有三年之多。

据史载,当时的济南国“国有十余县”,治所在今山东省章丘平陵城。各县长吏多依附贵势,贪赃枉法,无所顾忌。曹操之前历任国相皆置之不问。曹操到职,大力整饬,十县县令一次“奏免其八”,于是“奸宄逃窜,邵界肃然”( 《魏书》本传)。此为曹操为相济南的一大政绩。

曹操   魏书   长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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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刘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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