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森工清退不符混岗知青条件参保人员700余人
2010年01月27日 18:23新华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新华网哈尔滨1月25日电(记者刘景洋)记者25日从黑龙江省森工总局获悉,针对黑龙江森工系统一些职工在参加养老保险时伪造混岗知青身份的问题,有关部门已采取切实行动,至目前共清退不符合混岗知青条件参保人员700余人。

黑龙江省森工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姜宏伟是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做出上述表示的。他并介绍,国家林业局于2009年4月专门就此到黑龙江森工系统进行调查,认为“在实际操作中,出现了个别人在身份认定方面弄虚作假的情况”,黑龙江森工总局就此开展了清查、清退行动。

“每个林场所都进行了清查,清查一批公示一批。按照计划,2009年底,下属23个林业局应该完成这项工作。但是东方红林业局和迎春林业局的情况较复杂,到现在还没有完成。在已经认定的3.2万名混岗知青中,已经清退700余人。”姜宏伟说。

姜宏伟介绍,清退人员多属于“五七工”、“家属工”范畴,因为混岗知青享受的政策要更优惠,加之林业局、林场在甄别辨认材料方面有疏漏,形成这种局面。“个别帮助造假的林场劳资员已经受到处分,有2人承担了刑事责任。”

“为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我们建立了‘三联审’、‘两公示’、‘一复核’、‘一抽查’制度,劳动、社保、纪检部门共同参与,最大限度保证公平、公证、公开。”姜宏伟说。

另据了解,到目前,黑龙江森工林区已有5.6万人“五七工”、“家属工”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这些职工身份的认定都要经过林业局、林管局、森工总局三级审核,并在媒体上予以公示。

据介绍,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一些城镇企业及相关单位根据当时生产经营情况和用工制度,未经劳动部门批准自行招用了一些城镇企业在职职工家属。这些人员被统称为“五七工”、“家属工”。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这些人员由于未被劳动部门正式招工录用、没有国家正式职工身份,没有被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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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景洋   编辑: 刘延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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