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八九七年十一月一日,山东曹州府巨野县,有两位德国传教士被害。德国立即把握这一机会,下令舰队开往胶州湾。十一月十四日,德军迫使清军退出胶州湾,并於次日占领胶州湾。清廷有感於实力不足,决定不与德国发生军事冲突,而主张以谈判方式解决纷争。最后,中德两国於一八九八年三月六日,签署了「中德胶澳租界条约」。
德国以此条约,划山东为其势力范围,并取得山东境内的筑路与开矿权,具有双重意义:一,中国在此条约中丧失了在山东的许多权利,也成为日后列强侵夺中国主权的典型条约;二,它是此一时期,列强中以武力逼迫中国同意,进而占领中国沿海地区的首例。其后,列强纷纷起而效尤,强占各地港湾,强划势力范围,强索各项特权。
德国取得筑路与开矿权后,立即大事修筑铁路,开采煤矿。一八九九年六月,德国在胶济铁路线上的高密县与县民发生冲突,县民损毁德商的住宅。德国认为是地方官吏在背后教唆,山东铁路公司乃要求德军出兵高密平乱。其后,县民在德军与清政府的压力下,乱事暂告平息,不过也埋下德国在山东经营的困境。
事实上,袁世凯於一八九九年十二月接掌山东巡抚之前,既已感受到山东问题的复杂性,也非常关心山东局势的发展。七月初,他以总统武卫右军工部右侍郎身份向清政府分析了山东局势。他认为德国是以二种手段以窥伺山东:一,假传教之名,分布教士,散处各邑,实乃勘察山东形势;二,制造纷争,再藉口兴兵。因鲁省民性刚强,仇视非类,稍有龃龉,德人即由胶澳藉口遣兵,侵权自治。德国占领日照,出兵高密,皆属实例。但不同於清廷中央和前任山东巡抚主张以武力对付德国,袁世凯强调「先自经理,不资以可藉之口,不予以可乘之隙,当可渐就相安,藉保我自有之权。」为此,袁世凯提出了四个方法对付德国在山东的发展:一,慎选守令;二,讲求约章;三,分驻巡兵;四,遴员驻胶。归纳袁世凯的奏摺主要强调应使用行政技巧和国际条约,来约束德国在山东的行为,并维护中国的主权。
当袁世凯接掌鲁省后,高密动乱再起,这给予他一次在山东实现其外交策略的绝佳机会,藉由此次高密事件,他可以和德国进行和平的交涉,以捍卫中国在山东的主权。此时,袁世凯决定根据「中德胶澳租界条约」的规定,和德国协商签署「中德胶澳交涉章程暨德华矿务章程」。袁氏认为此一章程对中国有四大利点:一曰收回地权;二曰挽回利权;三曰示以限制(德人);四曰期於便民。
从一九○○年初起,袁世凯一再向德国表示,解决高密唯一的方法并确保未来的和平,只有透过谈判。为此,他向德国山东铁路公司总办锡乐巴(Heinrich Hildebrandt)表示,希望双方尽快在济南进行谈判。袁世凯之所以主动向德人示好,并邀请德人谈判,主要是想及早结束高密的动乱,因为他认为此一动乱完全无助於中国,并且可能再度引发德军入侵山东内地。所以当山东铁路公司请求袁世凯派兵援助时,袁氏即刻派遣一千名士兵前往高密保护铁路。但德国在青岛的总督叶世克(Paul Jaeschke)要求袁世凯同意德军进入中立区时,袁氏即以中德之间并没有正式确定所谓的中立区而加以拒绝。
袁世凯利用高密以逼迫德国进行谈判果然奏效。德方由锡乐巴与布德乐(Buttlar)舰长,分别代表山东铁路公司与德国政府,於二月二十七日前往济南,和袁世凯与廕昌为首的中国代表进行谈判。最后,双方在三月二十一日签订「中德胶澳交涉章程暨德华矿务章程」,包括胶澳章程十一款,矿务章程二十款,以及铁路章程二十八款。这一章程的内容主要包含:一,确保中国在胶澳地区的治权;二,确定中国的主权;三,双方同意中国派遣一位交涉官,德国指定一官员在青岛,共同会商办理各项事宜;四,事先询问中国官绅的意见。五,顾及人民的权益。
总之,中德双方对於此一章程大致是满意的。在德国方面,他们认为透过此一章程,在没有放弃太多权利的情况下,只是允许中国适度取得铁路沿线的控制权,就确保了胶济铁路沿线的安全。在中国方面,袁世凯感到非常的满意,因为租借地外的铁路与矿区,皆在中国的司法管辖权之下,这意味中国主权的确立。持平而论,若比较「中德胶澳租界条约」与「中德胶澳交涉章程暨德华矿务章程」,后者确实是保障了中国不少的权益与尊严。
在袁世凯与德国解决山东铁路与矿务问题之际,他也必须面对义和团在华北,山东地区的蔓延,更於此时达到高峰的局势。从袁世凯上任山东巡抚后,即以几种方式大力压制义和团在山东的活动:一,采取分化策略,勒令教民出教反教,釜底抽薪,以减少义和团的滋扰对象;二,武力剿办,击溃义和团的组织;三,强化对地方的控制;四,道德劝说。总之,在一九○○年庚子事变之前,袁世凯是有效的镇压了义和团在山东的发展。
由於受到慈禧和部份官员的支持,义和团在一九○○年五月抵到高峰。六月十日,英国海军提督西摩(E。 H。 Seymour)应列强公使要求,率领二千士兵赴援北京。同年六月二十一日,清政府正式对列强宣战。七月十四日,联军攻克天津,八月十四日,联军进入北京,慈禧仓皇出城,拳乱告一段落。
此时袁世凯主政的山东,面对此一动乱,约可以六月为界而区分二个阶段。基本上,在六月之前,由於袁世凯极力维持鲁省秩序,积极围剿义和团,并拒绝派兵援助华北各省义匪,所以山东在这个阶段是相当平静。不过从六月底之后,山东却受到一连串的困扰,例如在潍县的美国长老教会与德国的矿区受到攻击,在胶州与高密地区又出现铁路暴动,尤有甚者锡乐巴还遭到地方武装势力的攻击。在此情况下,为了保护德人,袁世凯以两项理由要求叶世克下令德国侨民撤退至胶州租借区:一,保护德侨生命为先,财产为次;二,他的武力不足以同时保卫德侨在山东内地的生命与财产。袁世凯并保证一旦德侨撤退后,他会尽全力维护德人在内地的财产。就在袁世凯善意的劝告下,叶世克不但同意将铁路与矿务公司的人员撤退到青岛,并训令德军暂留胶州。
但山东铁路及矿务公司为主的德商却与叶世克持不同的意见。山东铁路公司总办锡乐巴以两点理由,对袁世凯在拳乱过程中,提出强烈的质疑:一,在拳乱中,直接受到拳匪伤害的以铁路和矿务为主,而其所属的工作人员更是饱受生命威胁;二,受到拳乱的影响使得胶济铁路的工程一再延宕,导致公司受到庞大的损失。基於上述理由,锡乐巴曾经谴责袁世凯的军队,不但没有实现承诺保卫德商,尤有甚者,军队还加入匪徒共同攻击德商与传教士。例如当距离高密四里路外的铁路公司被攻击时,城内竟有五百名训练精良的士兵袖手旁观,而且早在数天前铁路公司即已向高密县求援。为此,他要求叶世克派遣德军至铁路沿线保护德商。
对於锡乐巴的要求,叶世克原本的态度还是主张由袁世凯的部队维持治安,并不同意锡乐巴的出兵建议。不过从六月底之后,叶世克的态度突然转趋强硬。归纳叶世克态度转变原因有三:一,六月二十日,德国公使克林德(Ketteler)遇害;二,从六月底之后,山东局势转趋紧张,引发叶世克对於袁世凯可能发动军队攻击德军与德侨的疑虑;三,叶世克希望在山东有所建树,如保护路权,占领高密,胶州,并尽速惩罚乱民,以此成果携往天津会见德军总司令瓦德西(Waldersee)。
故他於天津会见德军司令瓦德西之后,乃在十月七日向袁世凯表示,高密铁路要立即由德军接管保护,并且要求袁军必须在十月十二日前,从租借地撤退。袁世凯接受叶世克的要求,十月十日撤出高密。十月中旬,德军进入高密。十月底,十一月初,德军开始镇压县民,约计有二百至四百名华人遇害。乱事结束后,德军仍驻扎在胶州,高密地区,并控制附近百里界址,保护铁路沿线。
| 您可能对这些感兴趣: |
|
|
|
编辑:
蔡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