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醒狮”曾琦在五四
2009年05月02日 20:41凤凰网历史综合 】 【打印已有评论0

但是当时中国社会分工不发达, 机械团结理论较适合于中国社会. 机械团结的根本特征是它依赖在信仰上、情感上和意愿上的高度同质性. 醒狮派把国家主义思想看作为一种信仰与共同意识的原因即在于此. 涂尔干的这种团结理论必须用集体状态来解释个人现象, 而不是用个人现象来解释集体状态. 涂尔干主张社会先于个人, 个人投入社会便为社会形质所支配, 形成“ 集体意识” 笼罩个人的思想. 醒狮派也深信“ 人为社会的动物”这个原理, 这是他们国家主义理论的前提. 李璜分析“ 国性”与个人的关系, 认为每个国民在性情与行为都显示着其国家的国格, 所以每个国家的人格不同.他将这种国家人格的特点称为“ 国民的样范”。 而且一国的人格无不出于这一国“ 国民的样范”。这与涂尔干的理论是完全一致的. 李璜还关注人的心理因素对凝聚力的作用, 他赞成德罢朗特(De Barante)的说法,就是“ 一个民族的‘国性’的成立基于他对过去的回忆 ,这种回忆并且是全民族, 无分阶级, 都一样具有的”。一个国家被侵凌而全国国民都要起来抵抗, 便是靠这个共同回忆而激发的情感. 李璜认为每个国民人格的放大便是国家的人格, 国家人格的缩小便是每个国民的人格, 国家人格受了损害时, 国民人格也受到损害.所以他很明确地说先有社会, 才有个人, 而且人类自由多半是从社会得来的.因为一个社会的习俗、环境、历史、信仰等, 都由积累而起, 最终形成一种生活样范 ,每个人在这社会中 获得语言、科学、美术、法律、宗教等社会的东西. 所以他说 “ 社会”确是“ 人类到自由与幸福的唯一途径”. 李璜引用费希特的话说, 人在人群时, 从习性的小我到理性的大我“ 社会将禽兽的人变成了道德的人”。 即社会能将人类引导到幸福与道德的路.因此, 李璜说一旦社会生命不再存在, 则个人的生命的大部分将随之消灭.为了完全保持自己的生命 必须先求保持社会的生命. 李璜确信由于人的所有事情皆有“人我关系”, 此种“ 人我关系”能够得到调和, 便是理想的社会. 因此 李璜一直主张社会与个人的一体性, 强调社会对个人的功能, 以及个人对社会的义务,认定在这种有集体意识的社会里, 绝大部分人为社会的需要和戒律所支配 ,个人应当像服从最高权力那样服从这些戒律与要求. 这就意味着他们的起源是集团而不是个人,个人不可能超脱于他所属的社会或文化模型的范围之外。

醒狮派把国家主义之精神看成是“中国生死的关键”. 为了实现国家主义, 他们把国家当作一种信仰, 使民众产生凝聚力. 国家主义于是成为精神统一的工具, 实现“ 全民革命”的手段. 这种思想文化改革必先于社会政治改革的观念, 是转型时期知识分子的共同特征, 这当然主要来源于中国传统的思想模式。但醒狮派还受到涂尔干的革命的宗教信仰理论的影响.涂尔干曾在《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1912年)中讨论过革命的宗教信仰问题, 说法国大革命时, 在群众热情的影响下, 许多纯粹属于世俗性质的事物都被公共舆论说成是神圣的事物, 像祖国、自由、革命这些字眼都具有神圣不可侵犯的价值. 这样一个宗教自然而然地建立起来了. 醒狮派也是根据这样的理论来宣传国家主义思想. 李璜在《国家主义答客难》一文中, 引用涂尔干解释社会起源的理论. 涂尔干认为原始图腾,社会的连带关系是从宗教的信仰与共产的形势而来的. 因为这个社会家族的集合 政治的组织都是一些由信仰而来的共同礼节。在这个社会里, 只有群体而无个体.在这种状态之下,各分子皆应为绝对的牺牲. 这个牺牲并且是一律平等的. 根据这样的事实, 李璜得到两个结论, 第一, 政治组织是由精神的需要与信仰的结晶而产生; 第二, 政治社会应是出于社会全体分子之共同要求. 所以他强调将国家主义作为团体的共同信仰,鼓吹人民的牺牲精神. 曾琦认为中国政府的腐败、军阀的无知与堕落, 都是“无信仰的缘故”, 即“ 国人缺乏为主义而牺牲之精神”。他甚至提倡以理性的国家主义来取代非理性的宗教, 作为“ 进步的信仰”。

醒狮派的这种概念与五四时期胡适、陈独秀、高一涵等坚持自由主义立场者所坚持的最基本概念明显不同, 自由主义认为个人为一切社会组织的来源, 不同于醒狮派的社会与个人一体性的观点。胡适在《易卜生主义》一文中, 提到易卜生写个人与社会的关系, 认为“ 社会是个人组成的, 若个人的个性都消灭了, 或是自由独立精神都完了, 那么社会自身也没有生气了, 也不会进步了”。 他赞成易卜生所主张的“个人须要充分发达自己的天才性, 须要充分发展自己的个性”,胡适又在《不朽》(1919年)一文中承认“ 社会的生活全靠个人分工合作的生活, 但个人的生活, 无论如何不同, 都脱不了社会的影响”, 深入阐述“ 小我”与“ 大我”的观念,强调个人对社会的责任。 但是并不否认“自由独立的人格”,佂自由主义把国家看作是“ 人造的”、“以个人组合造成的”、“集人成国”的东西。他们否定“以人民为国家而生”,“ 以损己利国为主”, 反对用国家自由来取代个人自由佂 他们认为国家的目的在保护个人利益, 并不谋国家本身的利益。 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国民党一党专政时, 罗隆基等人权派指出国家存在的价值 ,完全以其功用的效能大小为标准,即国家的存在的功用就在“保障人权”。罗隆基说国家对人民的威权是有限制的 ,不是绝对的。人民对国家的服从是有条件的,不是绝对的。即“ 国家这个功用失掉了 ,人民对国家服从的义务就告终了”,他们抨击醒狮派把“ 国家”看作为“目的”, 把国民看作“救国”、“ 建国”的工具。

醒狮派缺乏对个人本身的关注, 没有提到个人自由或权利观念. 曾琦认为国家是广义的社会 ,国家与社会不同,即国家有绝对的强制力, 是最高主权的体现, 社会则没有强制力. 所以社会各团体或个人在追求各自的利益而冲突时, 只有以国家的强制力来调解, 才能确立秩序与内部的统一, 然后才可能获得国家的独立状态. 丘椿也强调国家的强制作用, 把个人在国家生活中的关系比喻为“ 一个波浪”和“ 一总河流”的关系, 即认为个人的一举一动会影响到无数的同胞. 所以个人行为应该受国家的裁制. 这种把国家权力绝对化的理论类似霍布斯的主张. 虽然醒狮派批评霍布斯将国家与政府混为一谈, 但是强烈地坚持以国家绝对的权力来调整社会的理论. 除了霍布斯以外, 主张赋予国家绝对权力的还有卢梭、康德、黑格尔等人. 但是醒狮派的国家主义思想显然不是卢梭似的自由主义的立场, 而是黑格尔、伯伦知理、加藤弘之 式的国家主义立场.如此,个人的自由发展便是社会的进步这一自由主义观念与国家主义的个人观, 即广泛的社会国家发展便是个人的发展 存在着根本上的不同. 醒狮派所关心的是广义的社会即国家的利益, 很难将个人本身视为目的. 这种忽略个人的集体意识是醒狮派思想的一个主要特征.

醒狮派具有强烈的集体意识. 他们认为国家的利益便是个人的利益, 国家的成功便是个人的成功. 他们认为人民应为了国家的利益而牺牲个人, 这就是最高尚的道德.

清末梁启超为了培养国家思想, 特别强调道德理想. 道德有公德与私德. 梁启超以为要构成一个国家, 其成员不但要有私德, 也必须具备公德.他说中国之不振的原因在于民众“公德缺乏”。 醒狮派表示同感, 说中国人私德观念强, 缺乏公德观念以及国民道德的修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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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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