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省自治运动史话
2009年04月24日 03:35凤凰网历史综合 】 【打印已有评论0

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清王朝近三百年千疮百孔的大厦,在革命党、立宪党和北洋军阀的合力打击下,轰然倒塌;与之相伴随的,是数千年帝制秩序的解体。从此,中国政治走进了一个貌似新旧更替实则充满变数的混沌时代。

革命爆发之初,响应武昌起义的十几个省份,仿照美国独立战争后十三州会议的形式,派代表在上海 召开联合会议(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讨论组织一个共和制的统一国家。1912年1月1日,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在南京成立,孙中山被选举为临时大总统。为了尽快结束对清军的战争,临时政府与掌握清朝廷命脉的北洋军首领袁世凯谈判,最后达成协议:北洋军赞同共和,清王室和平退位,而孙中山将总统位置让与袁世凯。于是,在清帝退位两天后,2月14日,由17个省选派的正式代表组成的南京临时参议院,改选袁世凯为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当然,让一个军阀来统领共和国是一件放心不下的事,为此,临时参议院历时32天,制定了一部《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这部约法的核心,是规定一个严格限制总统权力的责任内阁制,要求总统在任命内阁总理国务委员等重要官吏时,必须先行正式提交参议院同意;总统公布法律命令时,必须经由内阁总理国务委员副署;并且,总统不可以解散国会。这是一种专门针对袁世凯个人的立法意图,这样立法的临时参议院,主要由一些革命派和立宪派的知识分子组成,他们热心希望共和宪政的实现,却又不得不把希望寄托在一个对共和宪政没有追求的实力人物手中,因此刻意“对人立法”,希望用一部具有宪法性质的约法,来抑制袁世凯的野心,逼他走上共和宪政的轨道。

然而,在一个有名无实的“民国”,神圣如宪法,也只是一些写在白纸上的黑字,它无法成为收服统治者的牢笼。关于这一点,在袁世凯上任3个月后就得到了事实证明,而这个事实,便是唐绍仪内阁的垮台。

唐绍仪是约法生效后第一任内阁总理,他与袁世凯有20年交情,又同情革命党,且于清帝退位后加入同盟会,所以被双方推戴。袁世凯原以为唐与自己私交深厚,必能服从调度,不料唐绍仪是个有操守的君子,公私分明,不肯作走狗,出任总理后对于总统的行为,处处不肯放松,有时还与总统当面力争,以至于袁世凯的侍从武官看见唐氏来到,每每私相议论,说“今日总理又来欺侮我们总统了!” 袁世凯起初还能容忍,但不久在任命直隶都督的问题上,两人不欢而散。当时直省议会公举革命党要人王芝祥为都督,唐绍仪赞成此议,陈请于袁世凯,袁知王芝祥是革命党用来监视自己的棋子,乃口头上应许,暗地里运动直省军界反对,然后以军界反对为口实另委王氏到南京遣散军队。唐绍仪对于王芝祥的委任状拒绝副署,袁世凯不顾总理反对,竟将不曾副署的委任状发下去,唐氏得知后即刻提出辞呈,不告而去,其他阁员也联袂辞职,第一任内阁就此散伙。这是民国元年6月的事,是袁世凯第一次使用北洋军阀的武力抵制约法上的钳制。

唐绍仪内阁倒台后,继任的陆征祥内阁赵秉钧内阁非常乖巧听话,所谓国务院,基本上成了总统府的秘书厅,所有国务员都惟总统之命是从。但袁世凯并不轻松,因为有一个信仰政党政治的宋教仁,为了发扬责任内阁制的精神,在那里奋力造党。宋教仁认为,约法上的责任内阁制之所以不发生作用,是因为没有强大的政党作为后盾;必须由国会多数党组阁,才能避免内阁沦为独裁者的工具。当时正值第一届国会选举,各种各样的政党如雨后春笋数不胜数,不过考察这些党派的政纲及历史渊源,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类:一类从革命派的同盟会分化演变而来;另一类从立宪派的宪友会分化演变而来。宋教仁充分展布他的政治才能,以同盟会为主干,对第一类中最重要的国民共进会、国民公党和共和实进会进行合并改组,同时联合以蔡锷为骨干的统一共和党,组成了声势强大的国民党。在第一届国会选举中,国民党大获全胜,宋教仁踌躇满志,以预备组阁者身份到处发表演说,就国家政治尽情发挥。但袁世凯连唐绍仪那样的老朋友都不能容忍,又怎能容忍被他目为暴民的宋教仁来组阁?于是在1913年3月20日的沪宁车站,宋教仁先生遇刺身亡,这便是举国震惊的“宋案”。

宋案的直接结果,是“二次革命”发生。这次革命是由国民党的激进派孙中山、李烈均等人极力主张而发动的。国会中的另一个大党――由立宪派演变整合而形成的进步党,以及国民党内的温和派,都不主张武力倒袁;而民心厌乱,社会舆论多视讨袁为革命党的无故捣乱,因此“二次革命”很快归于失败。

“二次革命”的失败,使袁世凯更加肆无忌惮,而国会里用来监督袁世凯的国民党,因为宋案的发生变得四分五裂,国会的重心移到进步党。进步党是旧立宪派名流集中的渊薮,他们也是有政治理想的,也希望将北洋军阀的旧势力引导上宪政轨道,但是,以温和稳健著称的进步党,并不比激进的国民党更能有所作为,它对袁世凯处处迁就,容忍甚至是配合袁世凯在专制集权的路上大步前进。1913年10月,国会制定通过总统选举法,议员们在威逼恐吓与饥饿中选举袁世凯为中华民国正式总统;11月,袁世凯宣布解散国民党,开除国民党的国会议员,使国会陷于不足法定人数不能开会的境地;次年1月,袁世凯干脆宣布解散国会,使进步党也失去了政治活动的场所。

摆脱了国会与政党的羁绊后,袁世凯接着组织一个御用的“约法会议”,对《临时约法》进行改造,废除了约法规定的责任内阁制,采用所谓总统制,把总统权力规定的无限大;1914年12月,“约法会议”又修改上年国会制定的总统选举法,将总统任期改为10年,可以无限连任,同时规定总统有权推荐接班人。至此,袁世凯无论在事实上还是法律上,都已经成为“一国之主”;他还可以让他的儿子世袭权位――如果他愿意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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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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