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访五月四日那一天
2009年05月03日 22:23书摘 】 【打印已有评论0

火烧赵家楼

时正下午四钟,且见火焰腾腾,从曹宅屋顶而出。起火原因如何,言人人殊,尚难确悉。……至六时许,火光始息,学生仍将整列散归,而警察乃下手拿人。学生被执者,闻有数十人之多。

游行队伍向北、向东、再向北,再向东……浩浩荡荡,扬起一路灰尘。“北京的街道在那时本来就是泥沙很多,正是春末夏初,阵风一起,加上这几千人的步行蹴踏,自然有一片滚滚的尘雾,直向鼻孔口腔中钻来。”(王统照《回忆北京学生五四爱国运动》)只是群情激昂之际,没人顾及此等小事,学生们照样高呼口号,散发事先印好的传单。

下午四点半左右,据说仍然排列整齐的游行队伍,终于来到离外交部不远的赵家楼2号曹汝霖的住宅。这是一幢两层的西式洋房,所有门窗紧闭,周围有200军警把守,按理说,不该出现如下戏剧性的场面:赤手空拳的学生破窗入室、打开大门,殴打章宗祥并火烧赵家楼。事后大总统徐世昌发表命令,责备警察“防范无方,有负责守”;曹汝霖则认定是警察总监吴炳湘与他作对,纵容学生放手表现。将警察之“防范无方”,归咎于上司示意放水,或者像众多回忆录所说的,被学生的爱国热情所感化,恐怕均非事实。持枪的警察,面对如此果敢的学生,仓促之间,确实不知如何处置。

“赵家楼”这场戏,乃五四抗议游行的高潮,从事发当天到现在,出现无数版本,实在耐人寻味。其中有两个关键性的情节,历来众说纷纭,需要进一步确认。一是何人冒险破窗,二是何以放火烧房。

匡互生撰于1925年的《五四运动纪实》,只是说“那些预备牺牲的几个热烈同学,却乘着大家狂呼的时候,早已猛力地跳上围墙上的窗洞上,把铁窗冲毁,滚入曹汝霖的住宅里去”。30年代初匡逝世时,同学熊梦飞撰写纪念文章,称“互生纵身跃窗户,以拳碎其铁网而入”(《忆亡友匡互生》)。到了50年代,匡的另一位高师同学周予同进一步证实:“他首先用拳头将玻璃窗打碎,从窗口爬进入,再将大门从里面打开。”理由是,游行当晚,周回学校时,见匡满手鲜血,说是敲玻璃敲的(《五四回忆片断》)。后来,关于匡击破铁窗的故事,便越传越玄,几乎可与武侠小说相媲美。

60年代初,高师学生俞劲在《对火烧赵家楼的一点回忆》中称:“突然有领队某君(参加五四前夕秘密会人员之一,湖南人,高师数理部学生,曾习武术,膂力过人)奋不顾身,纵步跳上右边小窗户。”接下来,便是警察拉后腿,众学生帮忙解脱;“某君头向里面一望,内面还有数十名警察,正枪口对着他”,于是开始演说,终于警察良心发现,把枪放下。

70年代末,另一位高师学生夏明钢(原名夏秀峰)在《五四运动亲历记》中的描述更精彩:“匡济从西院窗口将铁栅扭弯了两根(匡在少年时就练就了一手好内功,他只要用手一捏,就能够把弯的铁门扣捏直,其气力之大有如此者),打开了一个缺口,他从缺口爬进去,摔开守卫的警察,将大门打开,群众便蜂拥而入。”

80年代中,又出现新的版本,开始注意曹宅院子的高墙。写作者仍是高师同学,名叫张石樵,在《怀念五四壮士匡互生》中称:“匡互生发现曹宅有个窗户,他就利用从小练就的一身功夫,在同学们的帮托下,一拳打开了窗子,跃身而下。”

但是,擅长武功的匡互生第一个跳进曹家院子的故事,受到另外两条材料的挑战。以下两篇文章的作者,也都是五四那天的活跃人物,而且均于当天被捕。一是匡的高师同学陈荩民(原名陈宏勋),在撰于1979年的《回忆我在五四运动的战斗行列里》中,有这么一段:

我身材较高,就踩在高师同学匡互生的肩上,爬上墙头,打破天窗,第一批跳入曹贼院内。我和同学把大门门锁砸碎,打开大门,于是,外面的同学一拥而入。

另一个自称踩在匡君肩上爬上墙头的,是北大学生许德珩。在《五四运动六十周年》中,许称匡日休个子高,站在曹宅向外的两个窗户以下:

我们趁军警不备之际,踩上匡日休的肩膀,登上窗台把临街的窗户打开跳进去,接着打开了两扇大门,众多的学生蜂拥而入。

陈自称“第一批”跳入曹家院里,而许所说登上窗台的是“我们”,都没有一口咬定是自己独自一人首开纪录。问题是,如果陈、许的说法属实,“甘当人梯”的匡互生,便不可能第一个跳进院里。可谁又能保证陈、许60年后的回忆准确无误?

高师另一被捕学生初大告,大概意识到两种说法互相矛盾,于是兵分两路,互不干涉:“高师同学匡日休奋勇踏着人肩从门房(传达室)后窗爬进,打开大门,另外一个高师同学陈荩民越墙而入,学生们一拥而入,发现曹汝霖等已经听到风声从后门逃走。”(《五四运动纪实》)本意是弥合矛盾,没想到这下子更乱了,小小院子,能否如此迂回包抄?再说,如果墙上无窗,自是不难攀越;窗下无墙,似乎也很容易打开。聚集于曹宅门外的大批学生,何必徘徊再三?让匡、陈分开突破,表面上解决了高师内部说法的矛盾,可还有北大学生许德珩的脚下到底何人,有待进一步考证。

比打开天窗更具有戏剧性、也更扑朔迷离的,是“火烧”赵家楼。1919年7、8月间出版的《五四》和《青岛潮》(龚振黄编),都反对学生放火一说。前者列举曹宅起火原因共四说,结论是:“四说皆有理由,究竟如何起火,至今尚无人能证明之者。”后者更将电线走火与曹家放火捏合在一起,创作出如下绝妙画面:“时正酉正,电灯已燃。未几,火起,众大愤,始知曹将烧死学子,以为泄怨计。”40年后,杨晦还是一口咬定曹家自己放的火,理由很简单:“这些无耻政客,国都可以卖,还有什么事做不出来?一放火,造成学生的刑事犯罪,岂不就可以逮捕法办了吗?”(《五四运动与北京大学》)杨文“政治正确”,但没提供任何新证据,曹家自己放火一说,很难坐实。

当年警察厅关于曹宅起火原因的调查,并无一定结论。因为,若断学生点火(不管是把曹宅床上的罗帐点着,还是将汽油倒在地毯上烧),势必追究学生的刑事责任;若说曹的家人点的火,准备趁火打劫,或曹授意家人纵火,以便烧死冲入曹宅的学生,则必须谴责甚至惩罚曹家或家人。既然两头都不能得罪,可供选择的最佳方案,便是“电线走火”。这么一来,谁都没有责任,而且,所有取证、起诉、审判等麻烦手续,均可一笔勾销。英文《字林西报周刊》(1919年5月10日)的描述最为精彩:“当时与警察争执之际,竟将电灯打碎,电线走火,遂肇焚如。”该报还称,教育部为了息事宁人,也“答应以曹家着火乃因电线走火的说法以争取释放被捕学生”。5月7日政府被迫释放学生,不再追问曹宅起火原因,似乎利用了这一绝妙的台阶(参见1919年7月出版的《上海罢市救亡史》以及周策纵《五四运动:现代中国的思想革命》第五章)。

可正像当年就读北京工业专门学校的尹明德所说的,谁都明白,火确实是学生放的,只是不能承认。“当时在黑暗专制反动时期,学生不敢承认放火,恐贻反动派以口实,伪称系曹宅自行放火,借此驱散群众。军警机关既未在学生身上搜出火柴,也不敢贸然加以学生放火之罪。”(《北京五四运动回忆》)当年为了政治斗争的需要,抵死不能承认学生放火;等到事过境迁,“火烧赵家楼”成了名扬四海的壮举,可又说不清到底是谁、用什么方式点的火了。

有说是学生们“搜索到下房,有人发现半桶煤油,就起了‘烧这些杂种’的念头”(杨振声《回忆五四》);也有人说是“群众找不着曹汝霖更加气愤,有人在汽车房里找到一桶汽油,大家高喊‘烧掉这个贼窝’。汽油泼在小火炉上,当时火就烧起来了”(范云《五四那天》);还有说是“有一个同学抽烟,身上带有火柴,看到卧室太华丽,又有日本女人,十分气愤,就用火柴把绿色的罗纱帐点燃了,顿时室内大火,房子也就燃起来了”(许德珩《五四运动六十周年》)。以上三家,均为在场的北大学生,既然都没指定具体的纵火者,可见闻见尚虚。

根据现有资料推断,纵火者大概非北京高师学生莫属。如此巨大的光荣,似乎没有其他学校的学生前来争领。历来自居老大的北京大学,对此事也只能含糊其辞;甚至还出现了北大中国文学门学生萧劳也都站出来作证,将“放火”的光荣拱手相让:

我行至曹家门外,看见穿着长衫的两个学生,在身边取出一只洋铁偏壶,内装煤油,低声说‘放火’。然后进入四合院内北房,将地毯揭起,折叠在方桌上面,泼上煤油,便用火柴燃着,霎时浓烟冒起。我跟在他们后面,亲眼看见。大家认得他俩是北京高等师范的学生。

(《火烧赵家楼的片断回忆》)

至于高师的学生,早就不客气地将此壮举收归名下。差别只在于,到底是哪一位高师学生放的火。

高师学生张石樵自称:“亲眼看到北京高师一同学用煤油把房子点着了,我还添了一把火,赵家楼顿时火起。……至今仍有不少人误把匡互生说成是烧国贼的放火者,这应该加以更正,真正放火者为俞劲(又名慎初)。我们不能为此而改写历史。”(《怀念五四壮士匡互生》)可俞劲本人,70年代末撰写《对火烧赵家楼的一点回忆》时,却将此光荣归诸匡互生。匡互生呢?1925年写作《五四运动纪实》时,他只提学生放火是“以泄一时的忿怒”,而没说火是谁点的。

倒是1957年《近代史资料》重刊此文时,附有老同学周为群所作补充材料,确认曹宅的火确系匡互生所点;而且,还加了如下意味深长的一段话:

学生群众走进曹宅,先要找卖国贼论理,遍找不到,匡互生遂取出预先携带的火柴,决定放火。事为段锡朋所发现,阻止匡互生说:“我负不了责任!”匡互生毅然回答:“谁要你负责任!你也确实负不了责任。”结果仍旧放了火。

段锡朋是北大的学生领袖,而北大又是学运中坚(当年即有“罢不罢,看北大”的说法),因而,段和游行总指挥傅斯年一样,自认是要对此次活动“负责任”的。可群众运动就是这么回事,总是有“组织者”、“领导者”控制不了的时候。理由很简单,既然敢于起来反抗权威,就不会将“临时指挥”的命令奉若神明。该自己做决定的时候,傅斯年也罢,段锡朋也罢,其实是左右不了局面的。那么,谁能左右局面?准确地说:没有。但最激进的口号和举动,在群众运动中最有诱惑力,在这个意义上,所谓的“局面”,容易受相对激进而不是温和的学生的影响。

当年对放火曹宅不以为然的,不只是段锡朋一人,据周予同回忆,“这一举动没有得到所有在场同学的赞同”。“有些同学,尤其是法政专门学校的学生,他们认为放火殴人是超出理性的行动,是违反大会决议案的精神,颇有些非议。”(《五四回忆片断》)可倘若不是这一把“超出理性”的无名之火,军警无法“理直气壮”地抓人,学生以及市民的抗议也就不会如火如荼地展开。那样,五四运动将是另一种结局。

在这个意义上,北大、法政等校学生的讲究“文明”与“理性”,反倒不及匡互生们不计一切后果的反抗来得痛快淋漓,而且效果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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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平原   编辑: 刘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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