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间计”盛传于世是在清朝建立之后
2008年11月11日 14:44凤凰历史专稿 】 【打印

入清后传闻的演变,衍生于《清太宗实录》的反间计记载

明时太监状告袁崇焕的记载寥寥可数,与此相反,入清之后大量的太监中反间计致使袁崇焕入狱的说法涌现,屈指可数的重要史籍个个都是沿袭《清太宗实录》的观点,只要是详述设间过程的,其来源都是《清太宗实录》,仅有一些字句上的不同。其源流首推《明史·袁崇焕传》:

“时所入隘口乃蓟辽总理刘策所辖,而崇焕甫闻变即千里赴救,自谓有功无罪。然都人骤遭兵,怨谤纷起,谓崇焕纵敌拥兵。朝士因前通和议,诬其引敌胁和,将为城下之盟。帝颇闻之,不能无惑。会我大清设间,谓崇焕密有成约,令所获宦官知之,阴纵使去。其人奔告于帝,帝信之不疑。十二月朔再召对,遂缚下诏狱。大寿在旁,战栗失措,出即拥兵叛归。”

蒋良骐《东华录》多取材于《清实录》,此事亦按《清太宗实录》所书:

“先是,获明太监二人监守之,至是副将高鸿中、参将鲍承先遵上密计,坐近二太监,故作耳语云:'今日撤兵计也。顷上车骑向敌,有二人来见,语良久乃去,意袁巡抚有密约,事可立就矣。'时杨太监者,佯卧窃听。庚戌,纵之归。后闻明主用杨监言,执崇焕入城磔之。祖大寿大惊,率所部奔锦州,毁山海关而出。”(卷二,26页)

蒋氏《东华录》不录《清太宗实录》所述“时围困燕京,统兵诸贝勒大臣,俱请攻城……”的片段。

《明通鉴》、王先谦《东华录》则各有描写和取舍。《明通鉴》中相关记载不是直接出自《清太宗实录》,而是本于《资治通鉴纲目三编》和《明史》的成基命传、袁崇焕传等。而《三编》亦本于《清实录》。

“是时大清兵所入隘口,乃蓟辽总理刘策所辖,而崇焕未奉勤王诏,即千里赴援,自谓有功无罪。然都人骤遭兵,怨谤纷起,谓崇焕拥兵坐视。朝士因前和议,诬其'招兵协和,将为城下之盟。'上颇闻之,不能无惑。”(卷八十一2263页)

“先是大军获宦官二人,令副将高鸿中等守之。太宗文皇帝因授密计鸿中等于二宦官前,故作耳语云:'今日撤兵。袁巡抚有密约,事可立就矣。'时杨太监者佯卧,窃听其言,纵之归,以所闻告于上,上遂信之不疑。再召见崇焕大寿于平台,诘崇焕以杀毛文龙之故,责其援兵逗留,缚付诏狱。成基命叩头请慎重者再,上曰:'慎重即因循,何益!'基命复叩头曰:'兵临城下,非他时比。'亦不省。【考异】崇焕之死,以我大清设间疑敌而庄烈误信之。《明史》本传仅书纵所获宦官奔告之大略,而《三编》据《大清实录》,记其本末尤详,今据书之。又按崇焕之冤,至明桂王时始雪。赐谥'襄愍',语见《高宇泰集》。”(2264页)

参考《明通鉴》和蒋氏《东华录》又发现了另外一个问题,他们虽然都是按《清太宗实录》,然而在断句和理解方面出现了偏差,蒋氏《东华录》由后人加的标点是:“故作耳语云:'今日撤兵计也。顷上车骑向敌,有二人来见,语良久乃去,意袁巡抚有密约,事可立就矣。'”《明通鉴》则干脆将内容缩短为:“太宗文皇帝因授密计鸿中等于二宦官前,故作耳语云:'今日撤兵。袁巡抚有密约,事可立就矣。'”将“意袁巡抚有密约”中的“意”字去掉,差别很大。有这个“意”字,说明后面的是希望让太监认为的内容,而不是说的内容,则高鸿中鲍承先的耳语结束在“意”字前面;没有这个“意”字,则“袁巡抚有密约,事可立就矣”也是耳语的内容了。古文没有现代文这么复杂的标点,表达全靠文字,后人解读的时候各自向自己理解的方向解释,也难免向自己认为的更加可信的方向增删。《明通鉴》和蒋氏《东华录》都清楚地说明了这个问题。

《清太宗实录》的原意,引号中的内容包括哪些差别不大,并不影响对当时事实的推测。史书叙述不够真实生动与记载的可信性无关,而过分追求真实生动,无视、掩饰或扭曲一些事实就一定会在叙述中有所表现。同样的,史料本身会说明它是从何而来、如何而来,比如《明季北略·东彝大略》之中的段落。

王先谦《东华录》,几乎照抄《清太宗实录》,仅有少数字句不同,语义的更改仅有一处,将“明主遂执袁崇焕入城,磔之”,改为“遂执袁崇焕下狱”,显得更为合理。全文见《东华录·天聪四》,在此不录。

以上诸多史书,说明了一个现象:和明朝当时大批史料记载袁崇焕求和谋款、欲结城下之盟的现象相反,入清之后,几乎一面倒的认可反间计,以及由此认可袁崇焕被杀是冤案,多种史书直接照抄《清太宗实录》,对其中的疑点不加分析,或加以修饰掩盖。这是主流意识颠覆性的改变,并不容易办到,然则究竟是怎样完成的?首先后金宣布用过反间计,《清太宗实录》是当时可以见到最有价值的史料,多数人除此无所依凭;接着本应站在明朝角度上叙述明代历史的《明史》,跳过了明朝自身的记载,而转取《清太宗实录》的说法,代替明朝承认了反间计。如此这般,于是反间计之说跨越了明朝史料记载的障碍,整件事情就是后金及其后身满清的自编自演。官修的《明史》和《清实录》既然吻合,自然有更高的公信度,后世的修史者遂信之不疑。这个过程渗透在后来者的字字句句之中。

“又是时朝中朋党,坚不可化,封疆将帅,率以爱憎废置,而贤不肖无分焉。若袁崇焕之死,钱龙锡之获罪,负天下之至冤,而党人恨不食其肉。非睹《太宗实录》,何由知计出于反间乎?盖以本朝档子,合之崇祯《邸报》,远不相蒙,是必兼听并观,而后可审其功罪。”(朱彝尊《曝书亭集》卷三十二书(二))

本来用以证明反间计存在的便是《清太宗实录》与《明史》,而反间计存在又从侧面推进《清太宗实录》与《明史》的可信性,完全是循环论证。赵翼《廿二史劄记》,便是参之《玉堂荟记》,以《明史》为传信千古。不知《玉堂荟记》的作者杨士聪与当时参奏袁崇焕的高捷等是死敌,观点难免有所不同。

“袁崇焕之死,今日固共知其冤。而在当时,不惟崇祯帝恨其引我朝兵胁和,(时帝怒甚,欲族诛崇焕,以何如宠申救,免死者三百余口,见《如宠传》。)键顿朝之臣,及京城内外,无不訾其卖国者,杨士聪平心而论,亦但言其罪不至此,而不知其所以得祸之由。其所撰《玉堂薈记》云,己巳之变,当时士马物力足以相当,袁崇焕初至一战,人心甫定。而袁于大珰少所结好,毁言日至,竟罹极刑。乃京师小民亦群以为奸臣卖国,至有啖其肉者,其蜚语皆出自内阉云。可见是时引敌胁和之说已万口一词,士聪虽略知谤言之出自中涓,然究未知中涓何以有此说也。直至我朝修史时,参校《太宗实录》,始知此事乃我朝设间,谓崇焕密有成约,令所获宦官杨姓者知之,阴纵使去。杨监奔还大内,告于帝,帝深信不疑,遂磔崇焕于市。于是《崇焕传》内有所据依,直书其事,而崇焕之冤始白。使修史时不加详考,则卖国之说久已并为一谈,谁复能辩其诬者?于此可见《明史》立传之详慎,是非功罪,铢黍不淆,真可传信千古也。”(卷三十一)

朱逢甲编《间书》则是直接本《明史》而认为杀一袁崇焕即可有天下:

“我朝太宗文皇帝,亦尝用间以杀明经略袁崇焕,而奄有天下。”(一卷)

直至《清史稿》,尚且认为袁崇焕是死于反间计,并将之翻录于《鲍承先传》。具体记载见《清史稿·本纪二》与《清史稿·列传十九鲍承先传》,在此不录。

其他流言小说,如李岳瑞《悔逸斋笔乘》,甚至牵强附会,认为熊廷弼也是死于反间计,所述支离破碎,全无事实面目,则又等而下之。

“东莞袁督师之冤死,由清太宗用间,其事人人知之。读会稽泰颛先生大来《称阳杂录》,乃知熊襄愍之死,亦魏阉受清赂所为。……临刑日……至西市戮之,声如斫木革然。再视之,乃狱中所枕长枕也,而襄愍已不知所在矣。监刑者皇急无措,急诣魏阉言之。忠贤怃然曰:'吾曩闻此公有异术,尚未之信,今果然。然断不可声言,事泄将何以对东国?'急取狱囚貌似者戮之,而传首九边。”(一卷)

以上诸多说法,由牵强附会出反间计开始,推而衍之,对袁崇焕及其周边的问题衍生出多种错误的解读。与之紧邻的,己巳之变中关于袁崇焕的舆论,全都被认为是反间计;北京城内关于袁崇焕的流言,来自民间,也被认为是反间计;袁崇焕被逮之后有人宣布俘获奸细,锦衣卫审问之后私自放走,又被认为是反间计;后金士兵张扬袁崇焕招他们来,本来是宣扬自己的威风,仍然被认为是反间计。于是浑浑噩噩不明所以,风声鹤唳,疑神疑鬼,将所有本来正常的现象归结为反间计,本来不存在的反间计就变得到处都是,事情越来越糊涂。

与之相关的,袁崇焕的个人评价,由于有了反间计的映衬而必须认为他冤枉,他有能力,他忠于明朝,他是长城。诸多史料记载与之有抵触,亦不得不回避让路,处在尘封的往昔之中。

甚至与袁崇焕不相关的熊廷弼,都被牵强出反间计。可见这一段记载的错误,随之而来的将会是数倍、乃至几十倍错误的历史评价,数百年间,贻害不浅。

由此带来一系列后果,比如将《清太宗实录》、《明史》的可信性认定得比实际高,但却将史学分析引向歧路;将袁崇焕向后金妥协求和认定为必胜策略,坚决抗敌反而被视为不自量力;将满清为袁崇焕“平反”视为恩典,而痛恨袁崇焕的明末民众被认定为愚蠢暴民。种种歪曲,颠倒黑白,使得正义与邪恶完全错位,不折不扣是一种罪行。

除去《清太宗实录》相关的反间计影响之外,袁崇焕被逮实有多方面的原因。他自己消极抵抗引起都人不满,舆论纷然,以及崇祯的不满是一方面,由此引发朝廷官员对他的参奏就是另一个外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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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长平长恨   编辑: 刘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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