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是因为“三合”兴邦?
2008年10月19日 15:39凤凰历史专稿 】 【打印

阎教授总结明亡清兴的原因是:明朝灭亡就是“分”,民族分,官民分,君臣分;而清朝则是民族合,官民合,君臣合。

我认为这样的总结虽然很简明,但可能并不符合历史事实。从民族关系来说,清朝实行的是赤裸裸民族压迫民族歧视政策,对汉族压迫奴役,圈地逃人,以及剃发易服,这些都是彰明昭著的事实,对其他少数民族也同样存在暴力压迫蹂躏的行为,把这种建立在暴力压迫之上的民族关系称之为“民族合”是不正确的。

以官民关系来说,清朝建立统治的过程中几乎充满了掠夺屠杀的行为,如顾诚教授在南明史中所说“清廷统治者从努尔哈赤、皇太极到多尔衮,都以凶悍残忍著称于史册。‘顺我者昌,逆我者亡’这句话对他们不完全适用,因为他们的做法通常是‘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就是说一遇抵抗,破城得地之后不分军民,不论参与抵抗或未参与抵抗,通通屠杀或掠取为奴婢。”

这样一种人民基本生命权力都无法保障的情况下,怎么能说“官民合”?

至于君臣关系,明代的大臣更有个性,也更有自己的人格,喜欢进行争吵,喜欢指摘皇帝的过失,而清代的大臣则是奴才,驯服工具,这样进行比较并没有多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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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杜车别   编辑: 刘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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