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学之忠:绝非君君臣臣的愚忠
2010年01月18日 18:28凤凰网历史综合 】 【打印共有评论0

“儒家”、“忠”,相对来说,人们对“忠”或许比对“儒家”这一概念要熟悉的多,但熟悉并不等于了解。事实上,一提到儒家之忠,人们首先总是会想到“愚忠”之类,而对忠、对儒家之忠的认识,恐不能基于此。

何谓忠?查《说文解字》:“忠,敬也,尽心曰忠。”应该说,这便是忠的定义。“忠也者,一其心之谓也” (《忠经·天地神明章第一》), 也作如是说。朱熹在《四书集注》解释忠的涵义:“尽己之谓忠。”都是对“忠”字的正确理解。

《左传·桓公六年》:“上思利民,忠也。”《左传·昭公元年》:“临患不忘国,忠也。”这是春秋时代人们对忠的解释。但这解释已不只是单单对“忠”字,而是对忠的外延(忠的对象)来进一步剖析。

忠,是一种应有品德和行为准则。它是一种对事对人的应有品德和行为准则,因为它必然要通过人事才能表现出来。其对象较为广泛,对自己的份内之事,对亲、师、友、君所交待的事都要忠(尽心)。间接地,也便成了待亲、待师、待友、待君(但绝非汉以降特指的对上、待君)都应该忠(尽心),当然这忠并非无原则的忠。

《论语·里仁》里,曾子曾说:“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论语·学而》:“子曰:君子……主忠信。”君子行事以忠信为主。在《论语》中,未见孔子对“忠”字直接释义。纵观《论语》,更绝没有要求臣应对君的忠。

《论语·八佾》篇中,倒有一段有臣应忠于君的嫌疑的对话,“定公问:‘君使臣,臣事君,如之何?'孔子对曰:‘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按:鲁定公问道:“君主使用臣下,臣下服事君主,该怎样做?”孔子回答说:“如果君主能按照礼来对待臣下,那么臣下就会尽心去做君所任命的份内之事。”)这句中的“事君”二字,自然不能理解成“侍奉君主”或“服侍君主”,据学者查证,儒家经典里应还没有“侍君”一词。所以“臣事君以忠”的解释完全可以解为“臣下尽心去做君所任命的份内之事”。退而言之,即便简单理解为“臣下尽心去服侍君主”也无不可——只要我们莫拉下上一句“君事臣以礼”,不将之一分为二而作断章取义之举。

在对待君臣关系,孔孟都是从相对关系切入的。“亚圣”孟子谈到忠时,和孔子一样,绝没有认为忠是无原则地听从上司、君主之命。相反地,孟子在此基础上还迈出了一大步,痛快淋漓地道出孔子还没说下去的话,《孟子·离娄》篇中,“子告齐宣王曰:‘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 (按:孟子告诉齐宣王说:“君主把臣下当手足,臣下就会把君主当腹心;君主把臣下当狗马,臣下就会把君主当一般不相干的人;君主把臣下当泥土草芥,臣下就会把君主当仇敌。”)

在孔孟那里,“忠”隶属于“仁”,忠是诚实的表现,它所传示的精深内涵本身便是仁义。忠在众德中(克己、爱人、惠、恕、孝、信、讱、勇、俭、无怨、直、刚、恭、 敬、宽、庄、敏、慎、逊、让)的地位很高,忠做为众德之一,受着人类社会活动和人际关系中应当遵循之最高原则的“义”的节制,成其为美德。

到了汉代,西汉杰出的思想家、政治家贾谊在其《新书》中多次谈到忠,他对忠的解释是对孔学的进一步论叙,也是基于爱民的。而西汉今文经学大师董仲舒在其《春秋繁露》中提出了所谓的“王道三纲”,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纲原是指提网的总绳,这里是一种比喻,意为君对臣,父对子,夫对妻有较绝对的支配权力,而臣对君,子对父,妻对夫则只有绝对服从的义务。这无疑是和孔子思想是相悖的,也是孔孟儒学的一大变。“忠”由原来的儒家(孔子)的伦理范畴而一跃成为重要的政治道德范畴,其含义主要是指对君主忠诚。《忠经》上所谓“忠能固君臣、安社稷、感天地、动神明,而况人乎,忠兴于身,著于家,成于国,其行一也”。

直至程朱,更是对三纲大力宣扬(有一点要注意,最早鼓吹王权至上的是法家韩非子)。此后的忠,更成了传统社会的最高道德。自班固的《汉书》以下,《晋书》、两《唐书》、《宋史》、《金史》、《元史》、《明史》、《清史稿》都设有《忠义传》。不过,确切来说,先秦最后一位儒家大师荀况(有学者认为荀子本属儒表法里类人物,如钱世明;有学者认为荀子可为杂家,如郭沫若)对忠的解释就已不同于孔孟。

《荀子·君子》篇里:“忠者,敦慎此者也。”把办事敦慎称为忠,还没离开孔子对忠的正确观点。但通读《荀子》一书,也没看见荀子把“忠”的对象放宽到对一切人上的论说。单就其《臣道》篇而言,这篇专讲为臣之道如何如何,言“忠”只及于君王。《荀子·臣道篇》:“从命而利君谓之顺;逆命而利君谓之忠;敬而不顺者,不忠也。”荀子谈忠,旨在说“忠臣”,说臣应如何忠于君……

行文止此,我们不难发现一个问题。那便是忠的对象问题,这恐怕也便是人们对忠的误解其症结所在。

千百年来,在所谓的“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的邪说流传下,人们多以为“忠”只是臣对于君而言,大不足取。但实际上,追本溯源,我们便知道孔孟所说的“忠”,并不是单指臣对君忠,更不是无原则的臣对君忠。

忠,于今而言,既不拘于时空,也不拘于地域,推之古今而公行,放之四海而皆然。暂不论孔孟的这一正确的“忠”是可以照搬不误,即便是董子所谓的“忠”也可以拿来用,只是在忠的“对象”上略加改动便是。孙中山先生便曾说:“古时所讲的‘忠',是忠于皇帝……我们在民国之内,照道理上说,还是要尽忠,不忠于君,要忠于国,忠于民,要为四万万人去效忠。为四万万人效忠,比较为一人效忠要高尚得多。”(《孙中山选集》)显然,严格来说,孙中山先生这段话中“古时所讲的‘忠',是忠于皇帝”这句是笼统而有误的。但把忠的对象转化为为国为民,则所言甚是。

我们对于传统美德都应古为今用,并进行现代注解。于忠而言,亦复如是。

为臣之道   王权至上   狗马   逆命   论语   君主   对象   忠恕   儒学   儒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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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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