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有为的“圣人”情结及其以孔教为国教说
2009年06月03日 15:08凤凰网历史综合 】 【打印已有评论0

试问,人道是什么?无非是关乎社会、人伦、日用,皆人事、皆此岸事。这如何成为宗教呢?而且,既如此便是宗教,康氏又何必如前所述那样煞费苦心,曲解孔子及其经典呢?

康氏如其弟子梁启超所说,惯于以主观抹杀客观。事实如何,别人看法如何,他全不顾。他自己认定便可以了。

他解释人道之可为宗教时,说:“要,教之为义皆在使人去恶而为善而已”。[30]自然,一般宗教皆有劝善戒恶的功能。但不能认为,只要劝善戒恶即可为宗教。康氏已显出矛盾,不能自园其说的情境。但他还是要进一步对孔子人道教的内容作一些解说。

康氏说:“古者好事鬼神,孔子乃专务民义,于古之多神教扫除殆尽。故墨子亦攻儒之不明鬼也。中国之不为印度,不日事鬼而专言人道,皆孔子之大功也。然高谈不迷信鬼神者即拂弃一切,则愚民无所畏惮而纵恶,孔子又不欲为之,仍有神道之教以畏民心,但敬而远之”。

[31]孔教之为人道教,即是专务民义,专言人道,而不日事鬼神,于鬼神是敬而远之。

康氏又进一步解说人道教的本旨说:“我受天之命而为人,当尽人之道,不可弃。若欲逃弃人道之外,别求高妙清净是即有我之至。其违天愈甚,去道愈远”。接着又说:“出为我之公卿,我则事之。入为我之父兄,我则事之。死丧之威,人所同有也,我则匍匐救之而不畏避。酒食之乐,人所娱生也,我亦醉饱同之,但不至乱。凡人间世之道纤悉皆尽,无异常人。但终身应物皆顺体魄之自然,因物付物而神明超然寂然不动。故终日行而未尝行,终日言而未尝言,何有于我也。在众无众,在身无身,万化而不厌,千变而不舍,深入而不痴,故洒扫即为神功,人事即为道境,绝无奇特。即以绝无奇特为彼岸,不离人道;即以不离人道为极功。无大无小,无精无粗,自得安居者即为圣人;不自得安居者即为乡人。此盖化人之妙用,而孔子自道之也”。[32]康氏认为,凡出事公卿,入事父兄,待人接物,言语行为,凡皆是道,乃至“洒扫即为神功,人事即为道境”。这就是他所说的孔子的人道教。这也就是他要创教、立教的基本依据。康有为煞费苦心地对孔子及儒家经典作了许多歪曲解释使之神秘化,与佛、耶、回诸教接近,然后却又回到孔子本身,大谈有别于神道教的所谓人道教。这位自封的教主仿佛同自己开起玩笑来了,竟全不顾自相矛盾之病,其主张之不足以服人,已是“先天命定”了。

康有为把孔儒学说作了宗教化的解释,把孔子奉为教主,在这个基础上,提出了他明定国教的主张。

他认为世界各国皆有国家宗教。西方国家虽标榜宗教自由,但同时也确定一种国家宗教,备致尊崇。他说:“考各国宪法于信教自由外,仍特立其国教,以示尊崇”。[33]说各国宪法皆明定国教,这又是康有为以主观抹杀客观的一例。从中正可见其创立国教是如何热切。在康氏看来:“夫国所与立,所生所依,必有大教为之桢干,化于民俗,入于人心,奉以行止,死生以之,民乃可治,此非政事所能也”。[34]所以,各文明国家皆有教,无教之国简直是生番野人。[35]他进而认为,国教之盛衰,实关系国家之存亡。他说:“夫天之生民,有身则立君以群之;有心则尊师以教之。君以纪纲治大群;师以义理教人心。然政令徒范其外,教化则入其中。故凡天下国之盛衰,必视其教之隆否。教隆则风俗人心美而君坐收其治;不隆则风俗人心坏而国亦从之。此古今所同轨,万国之通义也”。[36]不但如此,在康有为看来,近世国家,灭人国者,灭其土,不足惧,灭其政权,亦不足惧。如印度虽亡,其婆罗门教犹在,他日犹可以教兴国。犹太国虽亡,人民流离四散,其奉教犹依旧,他日亦必可以教兴国,最可怕的是亡其国教。故康氏说:“灭国不足计,若灭教乎,则举其国教千年之圣哲豪杰,遗训往行尽灭之。所祖述者皆谓他人父也,是与灭种同其惨祸焉”。[37]维新运动时期,康有为即以保教为职志,民国后更加强烈。他明定国教的主张亦始于戊戌时期,而入民国更趋积极,著文、演讲、上书、通电,不一而足,几有不可终日之势。这是因为,康氏亟亟于定国教,不仅仅是从其历史哲学出发,而尤有其现实的理由。他既认为,教可以兴国,则中国日受外敌侵凌,内有隐忧,要救国,须先救风俗人心,要救风俗人心,先兴国教。他说:“今欲救人心,美风俗,惟有亟定国教而已”。[38]他在戊戌年所上定国教的折子中说得更为明显。他指出,胶州教案引发一系列割削、赔偿的要求。如此,“偶有一教案,割削如此,彼教堂遍地,随在可以起衅,彼我互毁,外难内讧,日日可作,与接为构,乱丝棼如。而彼动挟国力以兵船来,一星之火,可以火燎原。皇上忧劳,大臣奔走,土地割削,举国震骇。后此并有伺隙而动,借端要挟者,存亡所关,益更难言矣”。所以,他接着说:“臣愚久已隐忧,深思补救之策,以为保教办案亦在于变法而已。变法之道在开教会,定教律而已”。[39]按康氏的设想,中国明定国教,以教会名义,与外国教会相交涉,彼教皇无兵无舰,较易交涉。康有为此种想法不免过于天真,且不明国际交涉法理。但其救国心切,可以昭然。

对于康有为急欲明定国教的现实动机,当年拥护变法的湖南巡抚陈宝箴已看得很明白。他说:“逮康有为当海禁大开之时,见欧洲各国尊崇教皇、执持国政,以为外国强盛之效,实由于此。……而孔子之教,散漫无纪,以视欧洲教皇之权力,其徒所至,皆足以持其国权者不可同语。是以愤懑郁积,援素王之号,执以元统天之说,推崇孔子以为教主,欲与天主耶酥比权量力,以开民智,行其政教”。[40]康氏的学生梁启超亦作如是说,他在《清代学术概论》中说到康有为亟亟于明定国教的主张时说,他的老师当年“误认欧洲之尊景教为治强之本,故恒欲侪孔子于基督”。[41]这就是说,康氏的明定国教的主张有强烈的政治动机。这一点必须充分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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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耿云志   编辑: 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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