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政、训政、宪政”三部曲:孙中山设计的政治路线图
2009年04月11日 22:51凤凰网历史综合 】 【打印已有评论0

立法院长胡汉民反对制定约法,他认为孙中山的遗教和著作就是训政期间的最高纲领,没有必要新制定一部约法;而国民政府主席蒋中正则极力主张制定约法,冲突以蒋中正拘押胡汉民,罢免其立法院长而结束。几天后,3月2日,国民党中央常务会议临时会议议决:国民会议决制定约法,推吴敬恒、李煜瀛、王宠惠、于右任、丁惟汾、蔡元培、叶楚伧、邵元冲、刘芦隐、孔祥熙、邵力子为约法起草委员。同年5月1日,中央全体执监委员临时会议通过约法草案,国民政府于是年6月1日正式公布了《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约法的产生竟然是蒋中正运用非程序手段的结果,这真是中国式的幽默。

《约法》分为“总纲”、“人民之权利义务”、“训政纲领”、“国民生计”、“国民教育”、“中央与地方之权限”、“政府之组织”、“附则”共八章八十九条,其核心第三章“训政纲领”明确规定“训政时期由中国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国民大会行使中央统治权”,“中国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时其职权由中央执行委员会行使之”,“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四种政权由国民政府训导之”,“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五种治权由国民政府行使之”。《约法》肯定了人民的“权利”、“自由”,第二章“人民之权利义务”规定:“国民无男女种族宗教阶级之区别在法律上一律平等”,“人民非依法律不得逮捕拘禁审问处罚”,“人民之住所非依法律不得侵入搜索或封锢”,人民有信仰宗教、迁徙、通信通电秘密、结社集会、发表言论或刊行著作、请愿等自由,“非依法律不得停止或限制之”。

这是国民政府发布的第一部宪法性文件,明确了以党代政原则,国民党最高权力机构即是国家最高权力机构。政府由党直接组织,中央所有政府机构领导官员皆由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选任;法律的制定、修正和解释权,一切立法原则的决定权,均由党的机构执掌,党的决议具有法律效力;国家行政决策权亦属党的机构,中央政府本身无权决定重大问题,一切听命于党的机构,政府为一党专政的工具。但同时,约法也明确保障了人民的宗教、结社、言论、请愿、秘密通信的权利和自由,比起此前的《训政纲领》是一大进步。

在以党治国的运行机制中,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会议的地位和作用起到了党与国之间的桥梁作用,它由中央执行委员会、中央监察委员会与国民政府成员组成,“政治会议为全国训政之发动与指导机关,……对于党为其隶属机关,但非处理党务之机关;对于政府,为其根本大计与政策方案的发源之机关,但非政府本身机关之一。换言之,政治会议实际上总握训政时期一切根本方针之抉择权,为党与政府间唯一之连锁。”

虽然这部约法的核心是以党治国,但它也开宗明义声称:“国民政府本革命之三民主义五权宪法以建设中华民国,既由军政时期入于训政时期,允宜公布约法共同遵守,以期促成宪政,授政于民选之政府。”说明国民党在理论上承认宪政是自己的政治目标,训政是为达到宪政的一种过渡政治。早在1929年,国民党就宣布了训政期限为6年,这决定了训政是一个有着时间限制的过渡阶段。

尽管国民党以“训政保姆”自任,但训政伊始,国民党的训政理论就遭到了强烈攻击,反对“一党专政”、“以党治国”,要求“还政于民”的批评声不绝于耳。《约法》公布不久,就发生了918事变,为了抗日救亡,团结全中国最广大的人士成了必然的选择,而早日实行宪政似乎就成了最好的道路。国民党中央的高层也出现了支持“结束训政,实行宪政”的要求。早在1931年10月,孙科提出了“速开党禁,实行民治”的主张。1932年4月,刚上任不久的立法院长孙科发表了《抗日救国纲领草案》,提出“于最近期间,筹备宪政之开始”,并要求开放党禁,遭到了时任行政院长汪精卫、监察院长于右任的公开反对。于是这三位国民政府的院长进行了公开点名的辩论,引发了一场关于宪政与训政的全社会的大辩论,大大推动了国民党的宪政步伐。同年12月20日国民党四届三中全会第三次大会决议,通过孙科等提案:积极进行地方自治工作,并于1935年3月召开国民大会,议决宪法,从速起草宪法草案。1933年1月,立法院指定了以孙科为首的宪法起草委员会,正式开始了宪法草拟工作,次年10月,宪法草案于立法院二读通过。1935年10月,国民党召开了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大会宣言提出:“开宪治,修内政,以立民国确实巩固之基础”,“国民大会须于二十五年(即1936年)以内召集之,宪法草案并须悉心修订,俾益臻于完善”。随后的12月4日,国民党五届一中全会决议第二年5月5日宣布宪法草案,11月12日召开国民大会,10月10日前代表选举完毕。1936年4月23日,国民党中常委通过了《宪法草案修正原则》,及《国民大会组织法》、《代表选举法修改原则》,1936年5月5日,国民政府准时公布了《中华民国宪法(草案)》,这份宪草因此又称之为《五五宪草》。

  已有0位凤凰网友参与评论   
 
匿名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编辑: 蔡信
更多新闻
凤凰资讯
热点图片1热点图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