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的社会是可能的吗——波普尔、哈耶克对理想社会的批判
2009年07月13日 23:49凤凰网历史综合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这样一切的问题最后都要由国家通过政治手段来裁决,市民社会得以存在的私域被抹杀了。自由在这里并不是个体的自由,而是计划者对社会成员为所欲为的自由。一种整体主义的目的论必将导致集权和专制,必将导致自由的消亡。

建构论者认为历史是呈线性发展的,但这不意味着人是无所作为的,理想社会必须通过人的有意识的努力才能达到。历史主义者大都是“能动主义”,积极当一个助产士,这就是他们理解的自由。

但这里实际存在一种悖论:自由就是对必然的认识与服从,那么自由同时又是不自由的了?人类的自由就在于自觉遵守他们发现的规律,一切的反抗都是徒劳,只会是跳梁小丑。虽然它既没有让我们无所作为,但历史决定论却教导人们,要改变行将到来的变化是徒劳的,这可以说是宿命论的特殊形式。

自由是一种免于强制的状态,因此从本质上讲,在一种自由的状态中,政府并不向个人做出肯定式的命令或指示。它所能够做的就是为个人提供一个受保护的私域,以使个体免受他人的侵扰,因此在私域中个人的行为政府是不干涉的。在哈耶克看来,政府所能够向个人提供的主要帮助必定是纯粹否定性的。但是大多数建构论者都反对这一点。为了实现他们既定的理想,建构论者必然会认为自由是肯定式的,我们可以发现他们的话语中充满了“要”字句:要这样,要那样;不要这样,不要那样,这都是肯定式的。

这样就给作为否定式而存在的个人私域带来威胁,因为肯定的方向都是为了整体的目的,个人主义成了利己主义的代名词。但实际上,在自由主义者那里个人主义是自由主义的代名词,真正的个人主义相信,“如果每个人都是自由的,那么他们取得的成就往往会超出个人理性所能设计或预见到的结果。”8)

四、道德主义抑或非道德?

建构理想社会的出发点大都是本着良好的目的的,也就是说是本着道德主义的立场的,道德的出发点是否就意味着在实现这种理想社会的手段、过程和结果中会将这种道德主义一以贯之呢?

建论者通常认为现存的社会是不道德的,希望以一个道德的社会代替它,但是在实施的过程中他们要不惜一切手段来达到他们的目的。他们认为由于其目的的道德性,在手段上不会存在不道德的问题。他们认为在历史发展的进程中难免会有牺牲,会有悲剧,这就是代价。但小的代价的付出是值得的,因为这是为了大多数人的利益。而在自由主义看来,一个人的痛苦并不能被另一个人的快乐来抵消,任何人都不得被用来做试验品与牺牲品。

此外,建构论者还认为统治者要懂得驭民术,人民所能懂得和理解的毕竟有限,让他们知道得多反而会误事,对他们过分迁就会造成放纵。

一部分建构论者希望建立的理想社会是一种平等的社会,他们往往认为现有社会之所以不道德就在于其严重的不平等性,他们设计的平等社会是一种更为道德的平等社会。但是在这样的社会中平等真的能够到来吗?

实际上人并非生而平等,这些建构论者也并不认为人是平等的,他们正是从不平等的现实出发去追求平等。但是在追求平等的名义下总会产生新的不平等,这种不平等的产生却是以“独裁”的方式确定第一个人在社会的等级制度中的地位。自由主义的平等是起点的平等和程序的平等,而不是结果的平等。但在建构主义者这里,既不是起点和程序的平等,实际上也没有结果的平等。一旦新的不平等产生以后,社会功能亦发生了转向,往往从“关注最不幸者到保护既得利益者”,9)道德也就无从谈起了。

道德与责任密不可分,只有责任感才能使个人意识到他必须为他的所作所为承担全面的责任,正是责任意识使人类去充分利用其有限的理性,成为道德的人。

表面看来建构论者似乎担负着无限的责任 ,但实际上他们正缺少责任意识的。因为他们的历史决定论认为历史的发展有着严格的因果性的,他们是在历史的启示或领袖的引导下行事,故自己也就免除了自己应承担的责任。在宏大叙事的背景下,个人似乎承担着无限的使命,但这种使命是抽象的,出现了问题,反而没有任何人出来为其造成的灾难承担责任,往往以历史代价论和曲折论来推卸责任。“历史主义怯于承认,甚至对于我们自己选择的标准而言,我们也承担着最终的责任。”10)

哈耶克认为,行动和责任总是具体的,抽象的行动是无意义的,比如泛利他主义就是无意义的。同样,责任也是具体的,“不存在由一群人共同承担的历史责任,这样的结果是往往任何个人都不承担责任,这恰恰是不道德的。”11)

结语

波普尔和哈耶克作为自由主义者同时也是现实主义者,他们认为由于人类只具有有限理性,这样人类不会存在一个终极完美的理想社会,这样的理想社会到来是可怕的。但不是说人类不要理想,而是不能有不切实际的过于自负的理想。人类的历史就是从不完善走向相对完善的过程,但永远不会有完美。他们认在人类的历史进程中要小心脚下的路,人类力求建立一个好的社会,应尽量避免走向人间地狱,也不要因追求建立人间天堂的理想社会而跌下人为的地狱。这样他们认为人类合适的位置也许在天堂与地狱之间。

应该说波普尔和哈耶克对理想社会的批判过于激进和片面,人们可以发问的是:难道说自生自发的社会就是一种完善的社会吗?自由是人类一种永恒的价值,那么平等就不是人类价值的目标吗?如何处理好自由与平等之间的张力从而实现社会的公正呢?罗尔斯正是看到了古典自由主义的问题而提出了著名的正义的两个原则,而社群主义者对古典自由主义的批判比罗尔斯还走得更远。对此,我们只能说自由是人类永恒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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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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