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会议
2009年07月13日 11:03凤凰网历史综合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在法国旧制度中,三级会议指的是法国全国人民的代表应国王的召集而举行的会议。参加者有教士、贵族以及其他民众(称为第三等级)这三个等级的代表。会议通常是在国家遇到困难时,国王为寻求援助而召开,因此是不定期的。

1302年,腓力四世因向教会增税而与教皇博尼法斯八世(Boniface VIII)冲突。为了与教廷对抗,腓力四世于1302年5月10日召开了第一次三级会议,除了教会和贵族的代表之外,还第一次召集每个城市的两名市民代表参加会议[1]。后来各省也模仿全国的三级会议,召开自己的三级会议。在此后的487年中,三级会议还召开过21次,每次都是在国家遇到财政或政治上的困难时召开的特殊会议,目的是在重大问题上询问民众的看法,或通过某些重大决议。

三级会议的代表自首次召开时就分为三个等级,分别是教士、贵族以及第三等级。百年战争时期,为了抵抗外敌,三级会议有权监督政府。16至17世纪初,专制王权加强,三级会议的权力被削弱。从1614年到路易十六统治时期,三级会议中断了175年。1789年,路易十六召开了最后一次三级会议,这次会议导致了法国大革命。大革命后,三级会议随着旧制度一道被废除,不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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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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