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三十年大事记
2009年09月17日 05:03新华社 】 【打印共有评论0

10月17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广开门路,搞活经济,解决城镇就业问题的若干决定》。《决定》提出,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占优势的根本前提下,实行多种经济形式和多种经营方式长期并存,是我党的一项战略决策。

一九八二年

1月1日 中共中央批转《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纪要》指出,目前农村实行的各种责任制,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

2月20日 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建立老干部退休制度的决定》。

4月13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决定》。

9月1日—11日 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举行。邓小平在致开幕词时提出,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胡耀邦代表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作《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的报告。大会确定,分两步走,在20世纪末实现工农业年总产值翻两番的目标。大会决定设立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12日—13日,中共十二届一中全会举行。全会选举胡耀邦、叶剑英、邓小平、赵紫阳、李先念、陈云为中央政治局常委,胡耀邦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决定邓小平为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批准邓小平为中央顾问委员会主任、陈云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11月26日—12月10日 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举行。会议通过了修改后的《宪法》,规定: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扩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恢复设立国家主席;国家设立中央军委;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加强地方政权建设,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设立常委会;改变农村人民公社“政社合一”的体制,设立乡政府;国家领导人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一九八三年

1月2日 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印发〈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的通知》。

4月5日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总部在北京成立。

6月4日—22日 全国政协六届一次会议举行。会议选举邓颖超为全国政协主席。

6月6日—21日 六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会议选举李先念为国家主席,彭真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邓小平为国家中央军委主席,决定赵紫阳为国务院总理。

6月26日 邓小平在会见美国新泽西州西东大学教授杨力宇时提出实现大陆和台湾和平统一的6条方针。

7月1日 《邓小平文选(1975—1982年)》出版。

8月25日 中共中央发出《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决定》。

10月11日—12日 中共十二届二中全会举行。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

10月12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在1984年底以前大体上完成建立乡政府的工作。

一九八四年

1月1日 中共中央发出《关于1984年农村工作的通知》,提出延长土地承包期一般应在15年以上。

3月1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农牧渔业部《关于开创社队企业新局面的报告》,同意将社队企业改称乡镇企业。

5月4日 中共中央批转沿海部分城市座谈会会议纪要,决定进一步开放14个沿海港口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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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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