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中国民族主义的发展
2009年09月16日 15:21凤凰网历史综合 】 【打印共有评论0

我们可以大致依据James Kellas对民族主义所作的类型区分,把二十世纪初期的中国民族主义粗略分为三种:社会或文化民族主义(social or cultural nationalism)、族群民族主义(ethnic nationalism )与国家民族主义(state nationalism)。( 1991:51-52)我们可以各以一位知名的知识分子为例,稍作说明。10

晚清的文化民族主义可以举康有为作代表,早在戊戌变法期间,康有为即已主张“立孔教”,以孔子纪年。表面看来,康的主张与传统以文化为华夷之判的族类思想并无二致,实则已将孔子所代表的普世性道德文化秩序,转化而为厘定中国民族边界、界定民族本质的一套符号系统。1898年他上呈光绪皇帝的一封奏折中,便说:“孔子立天下义,立宗族义,而今则纯为国民义。”(1981:282)换言之,孔子所代表的儒家道德文化秩序,在康有为看来,已不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大同”理想,而是凝聚中国为一整体的基本力量。不过,这套文化秩序纵使已由“普遍”转为“特殊”,毕竟还是可以力学而至;其所划定的,并非无从逾越的“天然”界限。在这种相对开放的民族概念下,一个人或一个族群是否得以成为中国民族的成员,当然不是由血缘、种性等生物性因素来决定,而完全视其是否接受这套共同的文化秩序而定。因此,直到排满革命的风潮澎湃兴起之际,康有为依然坚持其保皇立宪的一贯主张。1907年,他为海外侨民代上请愿书,便明白指出,满人入关以来,“一切礼文,悉从周、孔”,在文化上已全盘汉化,实与汉人同为中国民族的当然成员,自无“内自离析,以生讧衅”之必要。为此,他呼吁清廷删除满汉名籍,改定国名曰“中华国”,使满汉诸族群,“合同而化,永泯猜嫌”,以便“团和大群,以强中国”。(1981:611-2)

相对于康有为由柔性的文化边界所构成的中国民族想象,清末革命党人所鼓吹的民族主义,则是一种排拒性的(exclusive)族群民族主义。一如康有为的文化民族主义,这种族群民族主义的入手把柄也是对传统文化资源的动员与重构。“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族类论述,在革命党人的著述中,触目可见,至为寻常。但是,他们所理解的“汉族”,同时却又掺入了来自西方的“种族”(race)概念,从而泯除了传统族类观念原有的弹性空间,进一步固定化为一个完全以根基性血缘纽带相连系的生物性范畴。在这套民族主义论述中,共同祖先的血缘传承,成为判定民族成员资格的严格界线。所以当1907年,章太炎与康有为不约而同地主张将中国改名“中华”时,他所设想的“中国”,便完全是由汉人族群所组成的群体,中国的疆域也应该以汉代华人活动的范围为经界,至于满、蒙、回、西藏等族群,血统既与汉族殊异,自应“任其来去”,否则亦应全面同化于汉族,而即便如此,仍不能取与汉族平等之地位,“吾之视之,必然美国之视黑民若”。(1907:7-10)

既然血缘、种族乃是界定中国民族不可逾越的“天然”界线,革命派的民族主义知识分子便不能不以排满革命作为建构中国民族国家的张本。刘师培便说:“中国者,汉族之中国也。叛汉族之人,即为叛中国之人;保汉族之人,即为存中国之人。”(1903)章太炎也明白昌言:“夫民族主义,炽盛于二十世纪,逆胡膻虏,非我族类,不能变法当革,能变法亦当革;不能救民当革,能救民亦当革。”(1977:233)这种封闭性的民族主义论述,不但有效地推动了晚清的政治革命,也为近代中国的民族打造,设下了重大的障碍。

康、章诸人之外,最早标榜民族主义口号的梁启超,则最终走上了另外一条道路。

晚清时期梁启超思想之善变多变,殆为人所皆知之定谳。流亡日本以后,梁先是追随康有为,提倡“文化民族主义”,随后一度改弦易辙,昌言“种族革命”,不旋踵而又高标“开明专制”之论,主张君主立宪,固所谓流质变幻,转易不定。不过,在梁的多变面貌之下,亦自有其未尝稍变的核心信念。如论者所言,梁所真正关怀的目标,其实不在“文化”或“种族”,而是作为一个政治实体的“中国”。(黄进兴,1980)换句话说,在晚清知识分子所提出的建构中国民族的诸般策略中,梁所选择的道路,既非“保种”,也不是“保教”,而是一种以“保国”为最终鹄的的国家民族主义。1903年,梁启超便已提出“大民族主义”的说法,呼吁国内诸族群捐弃种族、文化的嫌隙,相互混融,共组一大“国群”,以御外侮而保中国。同年,梁往游新大陆,亲见在美华人之顽固鄙陋,其地域宗族之畛域,较诸内地,尤为森严。梁受此刺激,痛感仅藉血统或文化之联系,断不足以融国人为一大群。中国苟欲抗御“民族帝国主义”的侵略,求存于“优胜劣败”的国际竞争大潮,势不能不改采政治之手段,以国家为枢纽,易“族民”(people)而为“国民”(nation)。于是,梁乃彻底转向伯伦知理(Johann Caspar Bluntschli, 1808-1881)的国家学说,成为一个坚定不移的国家主义者。(张佛泉,1971:37; Chang, 1971:238-254)

依据梁启超的理解,所谓“国民”殆与时人所高唱之“民族”,有着根本上的差异。后者系一文化、历史与社会之范畴,其所赖以存立的基础,在于血统、语言、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等“根基性的联结纽带”;而“国民”则是一个政治概念,乃构成一个国家的实体与主体,其得以形成,必赖一有意识的政治作为与一套明确的法制结构,俾人人得以参与其间,共建一国。(梁启超,1978a,XIII:71~72;张佛泉,1971:18~19)梁认为“民族主义”并非建国独一无二之法门,现代国家所真正需要的,无宁乃是健全的“国民资格”,而所以铸就“国民资格”者,固不能诉诸血缘、文化的连系,而主要须仰赖一个强大的政治权威,来担负起促进经济发展,提倡公众教育,进行政治整合等迫切工作。

从这样一种政治性的国民概念出发,梁启超明白宣称,中国当前之急务,端在推动政治改革,培养健全之国民,以造成一强固之国家组织。为此,梁终于扬弃了“民族主义”的口号,改揭“国民主义”与“国家主义”之旗帜。1906年,他在一篇文章中,斩钉截铁地说道:“今日欲救中国,惟有昌国家主义,其它民族主义、社会主义,皆当诎于国家主义之下。”(1978a,XVIII:52)由是可见,梁几经周折,最终确立的国民论述,其实乃是一种以国家为中心的民族建构。

基于这种“国民国家”的信念,梁启超一方面极力反对排满革命,同时大力要求清廷实施改革,树立政治权威,再藉立宪法、开国会等政治行动,来为中国国民提供一套凝聚共识的法制架构;另一方面,他又高举“新民”的理想,要求国人自我改造,养成与国家为一体的国民能力与资格。这种以国家为归趋的民族主义论述,虽未能在晚清付诸实现,却为此后中国民族主义的高度国家化,奠定了有力的基石。

另一方面,当海外各派民族主义知识分子正为中国民族国家所应遵循的建构形式相互激辩,争议不下时,中国内部同样也掀起了民族主义的热潮。美国学者John Schrecker对《清季外交史料》作过一项统计分析,发现“主权”概念在晚清最后数十年间,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反映出当时朝野人士对于现代民族国家的认识日益深刻。(1971 )各种自发性的群众民族主义运动,遂亦在此时相应兴起。1903年由于俄据东北引发的拒俄运动、1905年因华工问题激起的反美工约风潮、1908年因日船二辰丸私运军火点燃的反日运动,乃至二十世初期全国各地风起云涌的收回路矿利权运动,皆有大批学生与城市工商居民卷入其间。在一片充斥着“国民”、“救国”的呼号声中,甚至许多下层民众也都感染到这股强烈的民族主义情绪。1907年,苏杭甬争路事件发生,常州各界争相奋起,积极响应,甚至当地妓女也开会招股,共襄义举,其传单上便说:“路权一去,命脉尽绝,凡我姐妹,亦应固结团体,不可放弃权利。谁非国民,谁无热忱?”(鲍家麟,1974:110)11 此外,许多直到目前依然广泛流传、激荡人心的民族主义神话,例如上海租界公园入口悬挂有“华人及狗不得入内”木牌的故事,也在十九、二十世纪之交,逐渐被塑造成为中国近代社会的共同记忆。(叶晓青,1994:270-72)凡此诸端,在在显示近代中国民族主义的急遽扩散与深化,寖假而成为此后中国政治、社会生活中最为重要的关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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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沈松侨   编辑: 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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