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国政制的肇基——民初革命运动的历史抉择
2009年09月15日 22:40书摘 】 【打印共有评论0

不过,孙中山的民权主义理论毕竟有其阶级性之所在,因而不能不使民权最终服从体现最高政治利益的党治。孙中山曾经这样概述民权主义的主张:“第一决定者为民主,而第二之决定则以为民主专制必不可行,必立宪然后可以图治。”这表明,他不赞成中国出现如同法国大革命和苏俄十月革命般的“民主专制”,对下层劳动群众直接掌握政权持否定态度。他还表示无意试行苏俄式的“共产政府”。他说:“共产政府,以工人就社会问题设想,可以平均贫富,减除犯罪,使生命接近于人类,诚有试行之必要。”“但以彼为政府领袖,则此项主张,不论在粤或在他部,一时尚不敢采择。”[13]在谁领导谁的根本问题上,民权主义始终强调的是“平民”、“第三等级”(即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及乡绅阶层)和国民党的领导,而不是“劳工”、“第四等级”(即无产阶级)和共产党的领导。民权主义的阶级性奠定了国民党实施党国政制的阶级基础。

孙中山以党治国的理论,反映出他本人在深刻反省辛亥革命让位弃权的失败教训之后确立起来的革命党必须独掌政权的执著信念,同时也代表着当时民族资产阶级普遍萌发的以资产阶级政权取代军阀政权的阶级意愿。它起着激励和维系国民党各派骨干分子跟随孙中山革命的重要作用,同时也促使他们在尝试西方议会式的“政党政治”失败之后,转而认同苏俄十月革命后建立的政权形式,赞成联俄联共政策。孙中山说:“欲以党治国,应效法俄人。”[14]以党治国的理论有助于引领国民党转向国共合作的国民革命。

可是,这一理论也潜伏着阻碍革命成功后建设民主政治的消极因素。首先,孙中山在宣讲“以党治国”的时候,对政党、政权和国家三者间关系的论述模糊不清。例如,他在国民党“一大”会议上,既主张学习苏俄革命成功的经验,“把党放在国上”—似乎是在谈论政党和国家的关系;又认为“现在并无国可治”,“应该先由党造出一个国来,然后再去爱之”[15]—似乎又是在谈论政党和政权的关系。理论上的混沌对于在野时期的国民党或许无关紧要,一旦该党在孙中山身后成为统治全国的党,当真“把党放在国上”,将政党利益凌驾于国家利益之上,党国政制的质变势所难免。

其次,孙中山在国民党改组期间,虽然主张将党治重点转移到党义教化的基点上,可是由于国民党员执政的政治布局已定,该党又缺乏训练全体党员放弃权利思想,使之真心从事革命的有效措施,党内争权夺利的趋势不仅不会根本消失,反而会随着革命的胜利发展而加强,从而成为颠覆革命的致命隐患。

再次,“以党治国”极为典型地反映出国民党力图在中国建立一党专政,按照自己的世界观改造中国的强烈意愿。该党统率的旧民主主义革命力量在五四运动以后复苏振作却终归涣散溃败的状况,却使这一意愿处于力不从心的尴尬境地。共产党及其领导的工农运动也日益发展成为钳制和阻止这一意愿在中国实现的强大力量。这样,以党治国的党国政制在国共合作的国民革命时期就具有两重性:从取代军阀统治的意义上说,具有进步性;从建立国民党一党政治的意义上说,具有保守性。党国政制的保守性最终导致国民党对于中国民主政治的反动,这已为孙中山身后的历史所证实。

最后,以党治国的党国政制还对政党内部的民主政治生活产生禁锢性的消极影响,最终窒息执政党对国家实施民主法治的主观能动性。孙中山在阐述以党治国理论时,一再强调:党内不能实行法治,只能实行人治;党员必须无条件服从总理,牺牲个人自由,以谋国家自由和党务发展。在此之前,同盟会和旧国民党的中枢机构及其成员曾有较大的自主权。“二次革命”失败后,孙中山偏颇地将革命失败的原因,归结为党内没有贯彻他的主张,因而首先在中华革命党内建立起党魁独裁制。中国国民党成立后,不再实行党内等级制,并将党员宣誓效忠孙中山逐步改为宣誓遵守本党信条,可是党魁独裁的原则没有根本改变。孙中山曾在国民党本部会议上演讲说:“党本来是人治,不是法治。我们要造法治国家,只靠我们同党人的心理。党之能够团结发达,必要有二个作用:一是感情作用,二是主义作用。至于法治作用,其效力甚小。”“所以服从我,就是服从我所主张的革命;服从我的革命,自然应该服从我。”“党用人治的长处很多,人治力量乃大。”[16]国民党“一大”通过的国民党总章规定,总理对党代表大会的决议有交回复议权,对中央执行委员会的决议有最后决定权,实际上继续肯定了党魁独裁制的人治原则。这就对此后中国革命政党的内部运行机制产生内在的消极影响。

结语与短评

在昙花一现的民初政党政治的氛围中,孙中山及其战友曾经两度考虑从“革命党”向议会“政党”的转型,却都在军阀专制的武力打击下,最终回归革命党的定位,以革命战争为理想中的民主政治开辟道路。事实证明,专制独裁之下的中国,并无政党和平抗争的余地。以革命政党领导的民主战争反对军阀专制绞杀民主的反动战争,这是中国革命的特点之一,也是中国革命的优点之一。

以党治国的党国政制是民初历次革命运动反复冶炼的政治结晶。它由孙中山及其政党进行理论阐述与实践尝试,在护法运动中后期至国共合作的国民革命初期逐渐肇基成型于广东,最终伴随北伐战争的狂甩席卷全国,对中国民主政治的进程产生正反两方面的巨大影响。党国政制的肇基与普及,与其说是孙中山一人倡导之力,毋宁说是急需革命政党指路引航的中国民主革命运动的历史抉择。自然,党国政制的利弊与是非,也是中国社会的历史变动所使然,不应完全归功或归咎于晚年力主实施这一政制的孙中山。

孙中山以党治国的党国理论首先及主要来源于中国革命的实践。这一点,一直为中国国民党坚持与发扬的中华革命党《革命方略》可作明证。此外,孙中山的党治理论也兼受西方议会执政党与苏俄布尔什维克革命党的双重影响,他在演讲党治理论时就多次以英、美、法、俄等国为例。比较各国对于党治理论的轻重影响,大致可以1921年12月孙中山在桂林大本营会晤共产国际代表马林作为时段划分的界限,在此之前,孙中山多举英、美西方国家的执政党政治为例、“以俄为鉴”[17];在此之后,孙中山开始强调学习苏俄的革命党政治。他在国民党“一大”倡议成立国民政府的时候,就说:“现在尚有一事可为我们模范,即俄国完全以党治国,比英、美、法之政党,握权更进一步。”[18]因此,研讨孙中山以党治国理论的思想来源,首先需要探究中国革命与社会观念的主体演进,其次兼顾西方与苏俄的外来影响,不应将苏俄党治视为影响的主流。

倒是孙中山以党治国理论的消极因素以及国民党的党国政制对于中国民主政治的恶劣影响,值得后人加以警惕和努力纠正。抗日战争时期,邓小平提醒共产党人要消除以党治国的消极观念。他指出:“假如说西欧共产党带有若干社会民主党的不良传统,则中国党或多或少带有一些国民党的不良传统。某些同志的'以党治国’的观念,就是国民党恶劣传统反映到我们党内的具体表现。”“'以党治国’的国民党遗毒,是麻痹党、腐化党、破坏党、使党脱离群众的最有效的办法。我们反对国民党以党治国的一党专政,我们尤要反对国民党的遗毒传播到我们党内来。”[19]

中外历史表明,“军政时期”的“革命党”“以党建国”,创立共和政权与民主制度,肯定裨益国家。“训政时期”的“革命党”“以党治国”,“教训”人民学会行使民主权力,于党于国于民的结果却成败不一,遂使党国政制减否纷纭。至于“革命党”在“宪政时期”如何及时转化为政府功能型的执政党,真正“还政于民”,实行完全的民主政治,孙中山虽然指明方向,“同志仍需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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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莫世祥   编辑: 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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