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光整顿吏治:深悉弊病却又无能为力
2009年10月23日 17:48凤凰网历史综合 】 【打印共有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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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可救药的吏治陋规的盛行,吏治的腐败,道光帝登基之初就想改变这种现实,英和建议清查陋规,他立即接受,发布上谕,指出:“ 箕敛溢取之风,日甚一日,而闾阎之盖藏,概耗于官司之削,民生困敝,职此之由。” 清查的方针是,将所有的陋规查明,该保存的留下,该取缔的消除(《清宣宗实录》卷四)。道光帝实际是想效法他的曾祖父雍正帝耗羡归公的办法,承认一部分陋规,取消另一部分陋规,控制其发展。

作者简介

冯尔康,南开大学历史学教授,博导,已退休。1934年出生于江苏仪征, 1955年就读于南开大学历史学系,1959年毕业,留校在古代史教研室任助教,旋为中国古代史·明清史研究生,毕业后仍在教研室任教职,历经“文革”, 而后晋升讲师、副教授,1985年为教授。一度为台湾暨南大学客座教授。2002年退休。曾兼任中国社会史学会会长、中国谱牒学会副会长。主要研究领域:社会史、明清史。

这要由“从来未有之奇案”说起 嘉庆年间查赈的李毓昌被害案件的发生,令嘉庆帝愤怒地说这是“从来未有之奇”的怪事(赵翼(《檐曝杂记》卷六《冒赈大案》)。

事情是这样的:嘉庆十三年(1808)江苏北部大水,嘉 庆帝发帑金赈济饥民,山阳县令王伸汉冒开饥户,领赈银入 私囊。受上司委派到山阳查赈的试用知县李毓昌,发现王伸汉的贪污罪行,行将上告,王伸汉请出淮安知府王毂说 情,遭到拒绝,又提出与李毓昌分赃,阻止他告发,李毓昌是新进士,廉洁自励,坚不应承。

在他离开山阳的前夕,王伸汉指使家奴与李毓昌的长随合谋,毒死李毓昌,并以自缢身亡报案,王毂伙同掩饰。后经李毓昌叔父李泰清发现疑窦,赴京控告,于是真相大白,嘉庆帝下令将王伸汉立斩,王毂立绞,害人的家奴、长随极刑,两江总督铁保夺职遣戍,江苏巡抚汪日章撤职,并作《悯忠诗》褒扬李毓昌。

此案中的王毂不惜性命地替王伸汉掩护,乃因得了他2000两银子的贿赂。与山阳案同时,在直隶宝坻县发生同样事件,知县向东路同 知归恩燕行贿3000两纹银(《清史稿·仁宗本纪》)。

李毓昌的被害在于他的清廉,受委查事,在别的官员是 捞钱的大好机会,他却因不要钱而丧生。看来当时的官场形势是要钱是常规,不要钱是越轨,李毓昌的死就不是偶然的了。昭梿在《啸亭杂录》卷八《李毓昌》条里说“查核故事,

凡委员往,漫不省察,惟收其陋规而已”,讲的就是这种情 形,可怕的也正在这里:大家并不顾公事,所重视的是陋规,也即按不成文的规矩收受好处费。陋规是不合法的惯例, 但是众人习以为常了,几乎成为合法的东西了。

李毓昌的死也可以说是不依陋规办事而遭受的杀身之祸,事情的严 重性恰恰就在这里。陋规的盛行,标示着吏治的严重败坏。山阳、宝坻的事件,不过是嘉庆朝吏治清浊的测量器,表明官场的龌龊不堪。

道光帝继位之初,接受军机大臣英和的建议,试图清理陋规,整顿吏治,遭到朝内外的反对而作罢。于是陋规和腐败的吏治沿着嘉庆朝的轨道走下去,问题越发严重了。

举人张际亮在道光十六年(1836)说:今之外吏,贪以铦民之脂膏,酷以干天下愤怒,舞文弄法以欺朝廷之耳目,虽痛哭流涕言之,不能尽其情状。(《张亨甫全集》卷三)

咸丰帝登基四个月,说前朝“登进冒滥,流品猥杂,……闾阎 之膏血,以致政治堕坏,民生穷蹙”(《清文宗实录》卷九)。他们概括了道光朝吏治败坏的状况及其严重性。据笔者考察,道光 时期吏治的问题,突出的表现,是变官吏贪污为合法的陋规 的流行,其间有两种情形,一是实行在官吏内部的,二是官民之间赋役征收中的。

在官僚内部,下级对上司,地方官对京官,两个有业务联系的衙门之间,为了办事,都要送礼,但什么时候送,送多少,谁给谁送,经过多年实践,形成定规,并有专门的名词反映出来。节寿礼,岁时节日和上司家庆日,僚属为其送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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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冯尔康   编辑: 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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