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通商条约
2008年08月01日 15:01文摘 】 【打印

英法两国发动第二次鸦片战争和《天津条约》的签订,也激发了德意志企求从中国攫取特权的欲望。当时的德意志尚未统一,以普鲁士为最强。普鲁士派出了远征队,其中包括一个以艾林波为首的外交使团和3艘军舰,代表普鲁士和奥地利以外的德意志各邦,要在中国取得与英、法、美、俄四国在华同等的权利与地位,并不惜采用敌意的示威行动以胁迫清政府谈判签约。1860年初,普鲁士远征队出发,1861年(咸丰十一年)3月到达上海,不久又到达天津。

1961年5月,普方提出谈判签约事宜,既对清政府进行威胁,又对清政府进行诱骗。谈判进行了三个多月,最后,清政府迫于压力,妥协让步。9月2日,清朝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崇纶与普鲁士及德意志各邦的代表艾林波签订了《通商条约》。

中普《通商条约》共42款,另附"专条",主要内容有:1.在条约交换批准5年之后,允许普鲁士使节进京居住。2.普鲁士及德意志各邦在中国享有领事裁判权。3.允许普鲁士及德意志各邦民人家属在广州、潮洲、厦门、福州、宁波、上海、芝罘、天津、牛庄、镇江、九江、汉口、琼州、台湾、淡水等口居住、贸易,"至于赁房买屋、租地、造堂、医院、坟茔等事,皆听其便。"4.普鲁士及德意志各邦在中国均获得片面最惠国待遇。5.普鲁士官船(军舰)可驶入中国各口,"船上水师各官与中国官员平行相待"。

中普《通商条约》是普鲁士强加在中国身上的不平等条约。这个条约的签订,表明中国与普鲁士建立了正式的外交关系,也使得普鲁士取得了与英法等帝国主义列强在华的同等特权,为普鲁士在中国掠夺原料、倾销商品创造了便利条件。中普《通商条约》签订10年后,德意志统一,这个条约为德国所继承,成为中德间第一个不平等条约。

条约原文:

一八六一年九月二日,咸丰十一年七月二十八日,天津。

兹大清国大皇帝、大布国大君主为本国并为德意志通商税务公会各国:拜晏、撤逊、汉诺威、威而颠白而额、巴敦、黑辛加习利、黑星达而未司大、布伦帅额、阿尔敦布尔额、鲁生布而额、撤孙外抹艾生纳、撤孙麦甯恩、撤孙阿理廷部而额、撤孙各部而额大、拿扫、得克比而孟地、安阿而得叠扫郭定、安阿而得比尔你布而额、立贝、实瓦字部而鲁德司答、实瓦字部而孙德而士好逊、大支派之各洛以斯、小支派之各洛以斯、法郎格缶而德、昂布而士、并摸令布而额水林、模令布而额锡特利子二邦、以及律百克、伯磊门、昂布而、三汉谢城,切愿与中国及前开各国立定友睦之谊以敦永久,因此议定修厘和好通商和约章程、俾两国民人均获裨益,用是两国特派全权大臣以便办理:

大清国大皇帝钦差总理各国事务全权大臣仓场总督部堂崇,侍郎衔办理三口通商事务特加全权大臣大理寺少堂崇;大布国大君主钦差内廷大臣御赐红鹰大星圣喏大带世袭伯爵斐悌理阿理丕艾;

前来,彼此既将所奉便宜行事之上谕及钦奉全权之诏?公同较阅,俱属妥善,即将议立条款开列于左:

第一款 嗣后大清国与大布路斯国暨德意志通商税务公会和约各国,均永远和好、敦笃友谊,各国商民彼此侨居,皆获保护身家。

<< 前一页123456后一页 >>

匿名发表 隐藏IP地址

   编辑: 刘延清
更多新闻
凤凰资讯
凤凰图片08奥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