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胜利后苏联拆运东北机器使我损失20亿美元
2007年05月30日 10:22东方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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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敌产”本属我国财产

当时,张嘉□曾任东北行营经济委员会主任和国民政府对苏经济合作代表,他一到东北,就按政府指示向苏方声明,东北日资产业应作为日本赔偿的一部分,归中国所有,并对苏联的大肆拆运提出了质问。张嘉□认为,所谓东北敌产(日本产业),不同于日本本土的敌产。东北敌产中相当一部分是东北人民的财产。因为,伪满洲国中央银行发行钞票130亿元,其他发行的公债、邮政储金、人民存款尚有二三十亿元。这样,中国中央政府对东北人民将负有一百五六十亿元的债务。而东北全部工矿如数保存其现有财产,也不过百亿。

根据这一基本事实,张嘉□提出,“满洲所有敌产应以抵偿所负人民债务,如有剩余,应以之赔偿中国八年抗战之损失。故一切敌产,应归中国没收”。苏联谈判代表斯拉德科夫斯基则根据被苏军扣押的前日本在东北的企业负责人所提供的资料,说被苏军指定的日资企业,日资占70%以上,而华资占30%以下。即使按苏方的统计数字,30%的中方资产也不能被作为敌产白白没收而去。于是,苏方提出,将被它拆运剩下的机器设备的一半,作为苏联对华友好的“礼物”,无偿赠予中国,与中国共同经营。实际上,还是全部没收。

苏联谈判代表多次强调,苏联出兵东北蒙受了重大损失,暗示它有权利占有和没收东北机器设备以弥补军费。这也是毫无道理的。苏联出兵东北,如果它完全是帮助中国,军费当然应由中国负担;但苏联出兵东北的目的远不是这么简单。

在《中苏友好同盟条约》谈判过程中,斯大林说,旅顺口为苏联海军基地,大连辟为自由港,长春铁路中苏共有共营,外蒙古独立,这些问题不解决,他就无法向苏联人民交代苏联为什么出兵东北。中苏条约与各项协定签订了,苏联出兵的目的达到了。所以,当斯大林在《中苏友好同盟条约》缔约谈判过程中,提出让中国负担军费时,被宋子文一口拒绝,斯大林也没有坚持。苏联对日作战仅有一周,从中国取得的利益足可补偿苏联对日作战的损失,这是关键事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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