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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素质教育理念的创新与践行
2007年11月07日 16:00咨询与决策投票数: 顶一下  【

三、创新机制,以素质导师制取代辅导员制度

新理念呼唤新机制。与成功素质教育理念和人才培养模式同生共长的素质导师制,是推行成功素质教育重要的组织保证机制。

1.创建素质导师制的背景

众所周知,大学辅导员、班主任制度是具有中国高等教育特色的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半个多世纪以来,这一制度在培养社会主义"四有新人"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时过境迁。我国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发生了重大变化,人们的思想观念、文化观念和价值观念发生了重大变化,教育对象的成长经历、素质基础发生了重大变化,当今我们所面临的教育环境也发生了重大变化。特别是跨世纪的十多年来,一些大学生中所存在的非专业素质不高问题,越来越引起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

近年来,辅导员制度越来越暴露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在队伍建设上,缺乏像专业教师那样的"职资规范",准入的随意性大,学历结构、年龄结构和职称结构不合理;在工作职能上,立足于管住学生,不出乱子,"管人"色彩重于"育人"功能;在任务定额上,带班人数过多,有的还兼任党、团组织和学生社团职务,事务庞杂,导致以育人为目的的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浮于表层,流于形式等。

党和政府以及教育主管部门历来重视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高等教育界同仁也在进行不懈探索,如有的依据辅导员主要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性质出发,推行了"德育导师制";有的从促成学生完成学业的角度考虑,尝试"班导师"制度;有的主张将辅导员与班主任两个角色合二为一,提出了建设"双师型"队伍的思路。总之,都在不同的领域以不同的形式谋求辅导员制度的突破与创新。

2.素质导师制的基本职能

为建设一支从事非专业素质教育与拓展的专门队伍,从组织机制上保证成功素质教育落到实处,我们在高校辅导员制度基础上,首创并推行了素质导师制。

素质导师制是以塑造学生的成功素质为目的,以素质导师为主体,以非专业素质教育与拓展为重点的新型育人机制。其职能和目标定位是,实施非专业素质教育,把教育、管理与服务纳入育人职能,开展对学生的思想引导、学业辅导、生活指导和心理疏导,着力培养大学生非专业素质,实现成功素质教育目标。

3.素质导师制的实践特色

改辅导员、班主任制度为素质导师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称谓更替。从近三年的实践效果看,素质导师制具有以下特色:

-- 在工作职能上,过去的学生工作侧重于以管住学生、稳定秩序为目的,属于管理机制;素质导师制下的学生工作,以培养学生的成功素质为目标,将非专业素质教育纳入培养目标体系,列入教学计划,安排教学课时,计算素质学分,是一种真正集教育、指导、服务、管理职能于一体,全面实施成功素质教育的人才培养机制。

-- 在角色定位上,过去的辅导员、班主任在实际工作中体现的是"以管为主";素质导师制要求把素质导师从"管琐事"中解放出来,变"管"为"导",致力于对学生"导思想、导学业、导行为、导心理、导方法",做一名真正的"导师"。

-- 在任务定额上,由于多种原因,许多高校辅导员的带班人数过多,有的甚至达到1:400,导致许多学生很难见到辅导员,因而长期困扰其职能作用的发挥;素质导师制规定,每名素质导师的带班规模为150人以内,大大低于教育部规定的1:200的比例。通过减少带班人数,素质导师"分身乏术"的问题得到根本解决。

-- 在队伍建设上,许多高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由于来源渠道多、整体素质参差不齐、岗位发展受限,"临时性"、"过渡性"、"兼职性"问题突出;素质导师制要求按照"专职化和专家化"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了一整套准入、培训、考核、晋升、激励、淘汰等制度和规定,使素质导师向终身职业化方向迈进了一大步。

教育理念的创新、实践与完善,需要一个艰苦的过程,我们所培养的人才能否成就大业,更是百年大计。只要我们大胆探索,勇于实践,这一理念与模式将会显示其强大的生命力。

(赵作斌、原载《咨询与决策》2006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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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燕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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