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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一年中,国内银行纷纷不失时机地引入国外较为成熟的微型企业贷款技术,相继开展了面向小企业的贷款业务,引起社会各界关注。一些已经初见成效的范例显示,微型企业贷款这个优良的信贷产品给银行经营打开了一条崭新的出路,并已日渐发挥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过,在目前热情多于理性的情况下,我们是否应该冷静思考一下这样的问题:为什么国外的成功案例将单笔贷款的金额只限定在3000元~50万元的范围之内?为什么做贷款调查只注重正常、稳定的经营现金流而不过分计较借款者提供的抵押品?银行究竟应该如何认识和设计所谓的产品创新?
总体思路:产品创新而非业务创新
应该说,微型企业贷款本身不是一个新业务,更谈不上是创新业务。银行业倡导的创新指的就是我们习惯提起的“业务创新”吗?银行业务最原始的概念,其实是银行这种特有的经济体所具备的基本功能。银行从一出现开始,就发挥着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进行汇兑这样的功能,且长期以来没有发生过本质变化。随着时代进步日新月异的,其实是银行推向市场的“产品”。
关于“业务”和“产品”之间的辨析,我们可以从商贸企业的经验中得到借鉴——商贸企业长期从事的是“买入”和“卖出”业务,而频繁实现创新的则是一代代的新型产品或经营模式。把这种差别推广到银行业领域,情形也基本相似。
目前各家银行都在做同样的业务,银行业存在的同质化现象其实是银行业务的同质化,而不是产品的同质。如果真有了创新业务,那可能就会突破《商业银行法》规定的银行经营范围了。基于以上观点,笔者认为,目前银行的经营中没有新业务,只有新产品;业务严重同质化,产品同质化并不严重。我们所要做的是要在产品上进行创新。
当概念从“业务创新”转换为“产品创新”,银行从业者的视野就会自然而然地转移到市场和客户上来。这也就与熊彼特在论述企业创新方式时提到的“新的市场、新的客户”统一起来。
目前包头商业银行与国家开发银行合作开展了微型企业贷款业务,其实质也应该是创新的产品。该项目是银行产品创新和市场创新的一个典型例证。
通常,一项产品的设计过程可以分成3个步骤:定位目标客户并对客户特征进行分析;针对客户特征设计有效的信贷技术和管理模式;制作产品包装和推广的策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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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燕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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