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致46死大火原因查明 女嫌犯最高可判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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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致46死大火原因查明 女嫌犯最高可判5年

据央视新闻消息,14日凌晨发生的台湾高雄市盐埕区“城中城”大楼火灾,造成46人遇难、41人受伤。今天早上,46名遇难者的身份已全部确认。

检方初步判定火灾是由于嫌疑人黄姓女子在房间内用火不当致灾。目前黄姓女子已被移送至高雄地检署。依据台湾地区现行法规,黄姓女子因过失致死,最重可判5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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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央视新闻。

高雄地检署主任检察官徐弘儒:“黄姓被告明知点燃沉香,离去前应注意火苗有无完全熄灭,竟疏于注意,至未熄灭的火苗燃烧物品而引发火灾,涉有过失责任。”

依据台湾地区现行法令,失火罪量刑不超过1年,过失致死罪最高可判5年徒刑,按“择一从重处罚”原则,黄姓女嫌犯最高可判5年。附近邻居对于黄姓女子的行为深表不满,认为应该加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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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央视新闻。

附近居民称,她那种人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那是早晚的事,可以死刑,我是希望她死刑,她要为那些冤死的人负责。

新京报此前报道,嫌疑人黄姓女子因曾经贩卖豆花被称为“豆花阿姨”。她和女儿收罗中学辍学生从事暴力犯罪,在当地被称为“恶霸母女档”。2012年,她因车祸纠纷唆使2名少年到一少女家丢汽油弹引发火情。她还曾带1名13岁少年到槟榔摊踢馆并殴打店员,事后因恐吓罪被判刑7个月。因频频从事暴力讨债、恐吓等活动,黄姓女子曾被列为扫黑对象。今年2月,她与人发生争执,被袭击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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