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振华任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使 曾主持中国加入《巴黎协定》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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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振华任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使 曾主持中国加入《巴黎协定》谈判

中新网2月25日电 25日,生态环境部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称,经中央批准,解振华同志担任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使。具体履职事务由生态环境部负责。

11月21日,2019年创新经济论坛在北京举行,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别代表解振华在《气候变化与气候行动:拯救世界》环节发言。中新社记者 侯宇 摄

资料图:解振华出席活动。中新社记者 侯宇 摄

会上有记者提问称,近日有消息传出,生态环境部气候变化事务特别顾问解振华出任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使,并将设立气候变化事务办公室,该消息是否属实?如果消息属实,解振华特使将发挥哪些作用?生态环境部承担什么责任?对中国履行应对气候变化承诺意味着什么?

对此,刘友宾称,经中央批准,解振华同志担任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使。具体履职事务由生态环境部负责。

刘友宾表示,解振华特使长期从事气候变化领域工作,曾担任中国政府气候变化事务特别代表、生态环境部气候变化事务顾问,主持我国加入《巴黎协定》谈判。此次任命,体现了中国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致力于与国际各方加强交流、携手合作应对气候变化挑战,共同构建合作共赢、公平合理的气候治理体系。

刘友宾表示,生态环境部专门成立了气候变化事务办公室,由生态环境部分管副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为特使履职提供支撑保障。外交部、国家发改委等部门也提供很大支持。

个人简历:

解振华,男,1949年11月生,天津市人,1969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8年10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工程师。

1968.10——1973.09,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黑河地区德都县二龙山农场一师六团插队落户,政治处干事

1973.09——1977.01,清华大学工程物理系学习;

1977.01——1980.05,清华大学核能物理所助教,清华大学二分校团委书记;

1980.05——1982.05,国家建委机关团委书记(机关党委组织干事);

1982.05——1985.01,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局助理工程师、工程师、人事处处长兼放射性环境管理处处长;

1985.01——1990.05,国家环境保护局行政体制与人事司司长、局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

1990.05——1993.05,国家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兼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其间:1991,获武汉大学环境法硕士学位);

1993.05——1993.06,国家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1993.06——1998.03,国家环境保护局局长、党组书记,国务院环委会副主任兼秘书长(其间:1994.01,兼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副主席;1994.05,兼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委员会主委及第三届核环境审评专家委员会主任);

1998.03——2005.12,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5.12——2006.12,因发生在吉林和黑龙江两省的松花江污染事件而引咎辞职,待职;

2006.12——2015.02,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兼直属机关党委书记(正部长级)

2015.02——,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别代表,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

中共十五、十六、十七、十八大代表,中共十五、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中共十六、十八届中央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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