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抚慰金额是否合理?“错换人生28年”案再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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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抚慰金额是否合理?“错换人生28年”案再开庭

大象新闻记者 吴紫翼 赵丹枫

1月26日上午9点,备受关注的“错换人生28年”两起民事案件,在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由于姚策现在处于肝癌晚期,并未参加庭审,其亲生父母郭希宽、杜新枝出席二审庭审。第一场关于对姚策及其亲生父母的精神赔偿金额案首先开庭审理,并于当天十点半左右结束,庭审结果将择日宣判。

26日一大早,大象新闻记者见到姚策的亲生母亲杜新枝,提起姚策的病情,杜新枝哭着表示,她现在非常担心儿子的身体,现在唯一的诉求就是尽快拿到精神赔偿抚慰金,姚策因为病痛折磨非常消瘦,肝硬化腹水导致肚子涨的厉害,今天还需要继续抽水治疗。

据大象新闻记者了解,整个庭审的焦点围绕医院对姚策的精神抚慰金赔偿是否适当,以及原审判决中支持姚策生父郭希宽两个月的误工费是否适当等展开。

庭审中,原告姚策方律师周兆成提出了11组相关证据,包括给姚策的精神损失费与目前生活水平不符、姚策最新病例以及专家和网友的观点等等。

律师向二审法院提供了我国2001年至2019年GDP总额,以及河南省、开封市2001年到2019年经济数据,并提出,现在社会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人均收入逐年递增,但对姚策的精神补偿却没有增长。法院一审判决赔偿姚策的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等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开封市人民生活水平也严重不符。庭审上,律师称姚策目前生命垂危,正在遭受重大身体伤害和精神伤害。

对于原告方姚策律师提出的证据,被告方河南大学淮河医院认为除了姚策最新病历可以算是新证据,其他证据都与本案无关,尤其是一些专家和网友意见,严格意义上说,这些都不足以称之为证据。

另外,被告方认为,姚策精神赔偿的数额已经突破了河南省的上限,在一审中也已充分考虑到了当地的生活水平等因素。被告还表态称,从不否认错抱事件发生在医院这个事实,但不能排除人为因素。

姚策亲生父母在庭审现场泣不成声

姚策方律师认为,若存在人为因素可提供相关警方证据,会依法追究涉案人的相关责任。

此前大象新闻记者报道,2020年2月,28岁的姚策被查出罹患肝癌晚期,当其养母许女士决定割肝救子时,发现姚策并非是自己和丈夫的亲生子。经查证,28年前,因许女士当年生产的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工作失误,造成两名产妇抱错孩子,随后姚策及其亲生父母对医院提起诉讼。

2020年9月11日,“错换人生28年案”,在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赔偿费用以及姚策患肝癌与医院是否有关为一审开庭的焦点问题。

2020年12月7日,“错换人生28年”案件一审宣判,判决河南大学淮河医院方面赔偿姚策及其亲生父母共计76万余元,与原告方一审提出的273万还有一定距离,姚策经过多次考虑后,决定提出上诉。

2021年1月10日,姚策因上消化道出血约2000毫升并伴有昏迷,送往北海市人民医院后被下了病危通知书,经过救治后,姚策脱离生命危险,于1月15日出院。

2021年1月17日,姚策又出现下消化道出血,再次被送至北海市人民医院进行救治。便血1000多毫升的姚策,手臂和脚插满了针头,每天只能靠输血和营养液来维持生命。

为了能接受更专业的治疗,1月23日止血后,姚策从北海市人民医院办理了出院手续,在妻子的陪伴下来到杭州树兰医院继续治疗,目前正在做全面检查,等待新的治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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