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名博士生被退学!又一所“双一流”出手
资讯
资讯 > 大陆 > 正文

125名博士生被退学!又一所“双一流”出手

1月22日,河海大学研究生院发布公告,125名博士研究生被予以退学处理。

《河海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退学处理决定的公告(第一批)》显示,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以及《河海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河海校政[2017]114号)的规定,2021年1月14日,经学校专题会议研究决定,遂做出上述决定。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规定,在对学生作出处分或者其他不利决定之前,学校应当告知学生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学生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听取学生的陈述和申辩。对学生作出取消入学资格、取消学籍、退学、开除学籍或者其他涉及学生重大利益的处理或者处分决定的,应当提交校长办公会或者校长授权的专门会议研究决定,并应当事先进行合法性审查。

近期,就有多所高校发布“博士、硕士研究生被予以退学处理”的相关公告。

据辽宁日报报道,日前,沈阳农业大学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对236名超期在籍硕士及博士研究生予以清退,其中硕士研究生119名、博士研究生117名。

2021年1月18日,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发布公告,多名博士、硕士、在职硕士研究生被予以退学处理,其中含3名博士研究生。校方称,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可以做出退学决定。

2021年1月11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发布信息,称根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超过规定学习年限但未申请延长学习年限,或超过最长修读年限,应予退学。6名2012级的博士研究生已超过最长修读年限,经研究不再保留学籍,按退学处理。此前,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就在其官网发布了57名博士、5名硕士研究生因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给予退学处理的决定。其中,57名博士研究生为2012级学生,5名硕士研究生为2016级学生。

亲爱的凤凰网用户:

您当前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导致网站不能正常访问,建议升级浏览器

第三方浏览器推荐:

谷歌(Chrome)浏览器 下载

360安全浏览器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