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债”一定要“妻偿”吗?法律专家孙蕴解读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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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债”一定要“妻偿”吗?法律专家孙蕴解读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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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1、其实离婚冷静期并不是我们独创的,在香港在西方的法律上面大多数也是不存在协议离婚,大部分必须要去法院经过律师达成协议,法庭准予离婚,你才能离婚的。它也是需要双方有一个阶段,比如说一年分居期、冷静期,相对来说对家庭对孩子长远来说还是比较正面的。

2、如果子女静下心去关心老人,相信老人是愿意将遗产给自己子女的,毕竟他还是要承担社会舆论或者是道德舆论压力的。所以这样会使得年轻人更多地去关心老人,不仅仅是物质方面的,同时也还有精神层面的,让亲情关系更加的牢靠。

3、我们面对的一个新的法治时代,无论是经商,还是人际交往和机构之间的交往,都要以本子办事。一定要法悬在头上,要谨记法条怎么规定的,法律是怎么样对自己有保障的,再去从事一些商务活动。民法典里也是一个很重要的提示,你要知法不违法,要懂得保护自己的权益。

凤凰网香港號的观众朋友大家好,欢迎收看今天的节目,我是陈笺。2021年刚刚开始,元旦推出实施的中国首部 《民法典》引起了大家的关注。这部《民法典》到底对我们来说有什么实际的意义?它涉及的面很广,包括物权法、合同法、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等。中国虽然一直有自己很多的法律法规,但还是比较倾向于是一个人情社会。那么法律责任或者法律工具,我们应该怎么样去把它用好呢?相关的话题,今天节目时间陈笺请到了法律界的专业人士孙蕴来给我们做一个详细的分析。

民法典意义深远

凤凰网香港號陈笺孙总,您好!2021年,我想对于普罗大众來最关心的一件事就是1月1号开始,中国的首部《民法典》开始实施了。《民法典》到底能为民众带来什么样的保障?我们怎么把这个法典给用好呢?其实很多人都会有一些兴奋,也有一些疑惑,所以希望请您这样一位法律界专业人士给我们来解答一下,您觉得中国推出第一部《民法典》,它的意义在哪里呢?

孙蕴:我们任何一部法律在推出的时候,难免也会各种各样不同的声音,这其实都是很正常的。因为大家习惯了原本的一个状态,改变总是会有很多的挑战和不适应。《民法典》的颁布,应该说是对每个人或者对我们国家,特别对我们国家的形象,对于未来子孙后代都有深远的意义。因为第一,《民法典》是我们国家的首部法典,也是首部用《民法典》来命名的这么一部法律。《民法典》颁布了以后废除了过往我们一直沿用的9部法律。别说普通的民众,就算我们专业人士也要不断地去适应学习和领会它,然后学会应用。另外一个,我觉得是在国家层面的意义,《民法典》它本身是我们一个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价值观。它颁布了以后,我们更尊重法律,科学立法,同时我们是法治治国,我们有一部法典,我们有依据了,更完善了,更适应市场的需要,适应国家的发展。它是确实是关乎到民生国家,关系到我们每个人,所以非常有意义。

凤凰网香港號陈笺:《民法典》元旦开始实施之后,有些什么样的经典案例可以让我们对它有更直观的了解呢?

孙蕴:《民法典》是2021年1月1号正式实施的,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各地的法院都相继有了案例。里面就有涉及到居住权,还有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还有涉及到离婚、婚姻,还有涉及到民事侵权、代位继承等等。再比如说民众比较了解和接触比较多的,例如婚姻,我们强调在结婚之前有一方如果说有一个重大疾病没有披露,另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结婚之后发现了,另一方就有权利去主张离婚,申请离婚,法院根据《民法典》是应予以支持的。

上海首例撤销婚姻的一个案例,男方之前有艾滋病,结婚前没有告诉女方,女方结婚之后发现这个问题,然后尽管男方狡辩,或者是辩护说他可能不是艾滋病最严重的时期(会传染),也不是说影响夫妻生活等等,但最后上海的法院还是利用《民法典》,依据法律对他们之前因为男方没有如实告知本身的重大疾病,而导致人民法院判决准予撤销婚姻这么一个案例。

另外还有一个就是代位继承权,在江西盐城有一位姓李的先生驾驶的货柜车,家人全部都在上面,然后就不幸出车祸了。出车祸之后,那么这里面就存在兄弟姐妹都相继走了以后,这个继承权应该怎么样去执行、继承的问题。按照《民法典》来说,如果当事人的兄弟姐妹在同一时间、同一个场景下先后离去之后,他的兄弟姐妹的子女是可以有继承权的,这个也是在江苏盐城的一个判例。当然这个判例还有很多,我想随着未来《民法典》适用的例子越来越多,这种情况我相信所有的案例都会慢慢地出现。那么这个出现我相信就是适用的过程中间,我们也会有更多的完善和更多的实践,令我们的法律更加完善。

离婚冷静期并非独创,影响较正面

凤凰网香港號陈笺:您刚才举的案例让我们看到法典实施后,民众更加有法可依了,权益确实能够得到保护。刚才您说到专业人士可能也要去学习的这个法典,到底它跟以往的法律有什么不一样?关于离婚需要冷静期的增加,引起不少讨论,有人说如果婚姻已经到了濒临破裂的这样一个情况底下,只有一方不同意还能够撤回,这是不是离婚的自由没有了?是这样吗?

孙蕴:我们这次民法典的颁布,它主要分7个总则了,还有物权法、合同法、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等,有7个部分。那么这7个部分里面确确实实大家目前来说,从一读二读三读我们这多次审议的过程中间,还有包括实施之后大家关注的问题,还是切身的利益,比如说婚姻家庭继承物权法,然后包括你刚才提到的,婚姻问题。我们以往讲结婚自由、离婚自由,现在会不会民法典颁布之后离婚不自由了呢?其实未必是这样的

以往的时候,我们在婚姻法里面就是双方自愿解除婚姻达成协议,然后到民政局审批部门就申请登记离婚就可以了。但是现在像你刚才所说的,我们冷静期主要是针对这一方面,比如说是我们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之后,突然有一方睡了一晚上,可能反悔了,那么实际上确实有这样的问题。比如说有一方很强势,或者说是两双方对法律的理解和经济地位等等不太对等。在这种情况下可能一方强势,一方会给更多的利益或者说冲动之下可能就达成这个协议了。但过往达成协议,离婚就离了,可能一个好的家庭就散了,对孩子对老人、对家庭、对社会其实还是有很多的影响的。那么如果用静默期、冷静期的话,相应来说,让大家彼此间就算是达成一个双方的离婚协议,也在一个月内可以提出来、可以撤销,任何一方不同意反悔了,或者是觉得还是想再想一想,是有权去民政部门、登记部门申请撤销。实际上这一点并不妨碍你的权利,如果一个月是撤销了,将来想去起诉离婚,还是可以去法院去申请,也保障你的权益的

其实这样的冷静期并不是我们独创的,在香港在西方的一些国家地区的法律上面大多数也是不存在协议离婚,大部分必须要去法院经过律师,然后你所陈述的达成的协议都要在法庭主持下,达成协议,法庭准予离婚,你才能离婚的。它也是需要双方有一个阶段,比如说一年分居期、冷静期,相对来说对家庭对孩子长远来说还是比较正面的

凤凰网香港號陈笺:冷静期也是希望夫妻双方对于婚姻的态度更审慎和理性。我们确实看到国内近年来离婚率是相当高的,出现“闪婚”“闪离”这样的一个情况,冷静期的推出是否也是对这种社会现象的考量呢?

孙蕴:我相信是的,因为我们法律看到这次《民法典》修订,它很多跟现实的一些比如说商业或者科技,或者是互联网时代,跟人们的习惯,法律常常是滞后的。等到现实生活中出现很多这样的问题了,我们去立法去规范我们的行为,规范人和人之间、人和社会之间、人和组织之间的关系,然后在各方关系中取得一个平衡。

遗产继承调整 让亲情更加牢靠

凤凰网香港號陈笺:另外遗产继承问题,在中国家庭当中也存在比较多的疑问,就是法典表述的意思是否指子女今后对父母的遗产的继承非必然了?应该如何理解?

孙蕴:在这一点上,物权法更尊重当事人,就是物权人,物业所有权人的真实的意思表示。以往我们中国人就是养儿防老,传统的思想比较多,通常的都会有子女继承。我们看到这次在继承里面公证里面有一个新的亮点,就是我们顺应互联网的时代,可以通过影像,然后订立合同。原来比如说公证的遗嘱效率最高,现在这个问题在发展过程中发现,实际上人到最后的时候,可能连公证处都去不了了,之前的遗嘱立完了以后,到最后想改遗嘱发现有一些困难。所以这次《民法典》在遗嘱公证方面也做了一些调整。

为什么要取消公证遗嘱优先?其实立法的原意也是要尊重当事人的意思,也就是权利所有人。如果说法定的继承或者遗嘱继承,可能有些子女到最后并不是想真正赡养老人,或者说对老人尽孝的照顾程度是有微词的。所以这种情况下老人并不想这样,并不想把真实的财产继承继续保留,像遗嘱像法定继承这样的,他想有自己的自主权利。他自己创造的积累的财富,他自己想把这个财富可能给到晚年可能后来的续悬、或者是有保姆、比如说要再婚了、或者说有收养干儿子干女儿等等,这都有可能。所以这个时候通常过往我们就很难去再突破法律的障碍。以往因为没有明确规定,所以通常子女在这个问题上,无论是法律的从业人员还是从子女方面,可能更多是倾向于法定继承或者说子女的血缘血亲关系。那么现在有了《民法典》上这条规定,更多的尊重权利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凤凰网香港號陈笺:这算不算是对子女需对长辈尽责作出的一个指引?

孙蕴:其实在这个问题上也是争议非常大的,大家就是因为涉及到我们的房价,你知道特别是大城市房价都越来越成为一个重头的财产。比如说结了婚,一旦是给了其中任何一个人或者是子女之外的人的话,就是一笔不菲的财产,有可能是老人一生的积蓄。老人实际上他能够做出这样的决定,一定是有他的理由。同时他也相信我们在从正常的人和人的交往,亲属关系的一个判断来说,如果子女对他静下心去,关心他,相信老人是会有很大的考量,是愿意给自己子女的。如果还是给外人,毕竟他还是要承担一个社会舆论或者是道德的一些舆论等等,他还是会有压力的。所以我想这样一定会(使得)年轻人更多去关心老人,不仅仅是物质方面的,同时也还有精神层面的,亲情关系更加的牢靠。

凤凰网香港號陈笺:或许这也是强调了子女有对父母尽孝的责任吧?不然的话遗产继承就不是必然了。

孙蕴:是的,确实是这样。

法典倾向消费者 各方违约成本更高

凤凰网香港號陈笺:还有涉及消费或者是投资会碰到的一些合同法的问题。前几年我们碰到比较多的P2P爆雷的事件,这些合同到底还算不算数?当时签得好好的,但是到公司倒闭了,跑路的时候应该怎么办?你有没有权利和方法可以去追回你的投资和预付款?如何让投资者,消费者权益得到保障?在这部法典当中有什么新的诠释吗?

孙蕴:法典其实在这方面还是倾向于消费者的。比如说它更多的是在于公司机构和个人的中间,或者是权利人跟个人之间,或者是公司和公司法人和股东董事之间,还有债权人和担保人之间,其实在这些中间,它都是尽量地尊重与平衡双方的关系。比如说我举个例子,担保合同在之前,在担保法里面基本上规定都是一个补充责任,就是说担保就是你拿去帮别人担保,无论是你物业还是名誉还是金钱这样担保的时候,你更多的是补充责任,但是这个中间是加大了约定的成分。

假如说就担保合同里面你可以详细地约定,无论在订合同的时候,专业方面你就更需要专业的意见,无论债权人、债务人还担保人三者之间,更多的之前在借款的时候、担保的时候,你中间的约定的是否清楚?如果你约定的很清楚,就从约定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在过往你不约定的时候,可能就是倾向于连带责任;但是现在如果你不约定的时候,就是一般担保责任。所以你看到了就是说更多的是要希望在你做这件事的时候,无论你是哪个角色,特别是担保的时候,你要很清楚知道你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和后果。

回到您刚才说的,我们在p2p比如说购买基金中间,这个中间你要更清楚地看合同,更多地去约定。你要是不看约定,你不去看合同的时候,可能你到最后的保障自己的权益就比较难了。

还有一个就是房产买卖方面。房产买卖假如说你在抵押给银行的时候,我们知道国内买房的时候,如果你卖你有抵押贷款,是非常的费周折的,要第一去银行同意,同意你卖才能卖。银行同意你卖,你还得把欠的款项全部付清楚,然后你才能去卖。这样的情况,实际上给那些想要转让房屋的人制造了一些障碍,效率也低了,不太符合人性和我们现代人的观念时效性、效率。现在这次《民法典》里面它就很清楚了,你房屋的转让,你房屋的产权可以转让,但是不改变抵押权,你通知银行就行了,你不需要它一定要同意你要还清楚款项等等。所以像这些我们在看到就这次《民法典》上,无论是哪一个篇章就更尊重个体,尊重个人的物权、产权,更注重平衡人和机构,人和合同主体双方等等,就看到很明确的一个倾向性。

凤凰网香港號陈笺:民法典无疑能够对民众提供更多保障的。只是我觉得我们中国是个人情社会,亲友之间大家觉得情面难却,有时帮个忙,担个保,但殊不知这都有法律责任的。事发时你就没有自己的申诉权了,因为在帮别人时,已经承担了法律责任。所以法律知识也急需普及。还有就是商业的往来的合同,我们也看到合同不履行,烂尾的情况时有发生,在这部法典中关于合同法有没有新的阐述?

孙蕴:合同方面的义务,其实这个看要看你刚才说的,比如说烂尾最终合同有始无终,签了合同执行不下去等等情况,这些可能我想一个普遍商业社会中间,任何一个社会都可能会面对的问题,这可能跟个人诚信,全民对法律的尊重,还有法律司法等等因素都有关系的。所以我想作为合同法的保障来说,那就是《民法典》颁布了以后,合同是从当事人自制的。约定什么事情,在合同无论是我们贸易合同,投资合同,还是我们的服务合同,更多的是要在里面约定的很清楚。以往是兜底条款,惯用的一个就是,如果违约方要赔守约方所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追诉费、评估费、诉讼费等等,可能我们约定这个,未必(履行)以后,在这方面可能就会有争议。那么比如说类似这样的,我们约定的不清楚的就会有争议,可能更倾向于约定一个数字金额赔偿多少。

比如说现在《民法典》里面很清楚一个我们买房要找中介,以往中介买了以后,我们可能找了中介给我们介绍了一个楼盘,然后初步已经登记了。但后来可能我们两个人甲乙,甲方和乙方我们两个人认识了,买方、卖方一拍即合,我们可能签的协议就不管中介方了。这种情况就有始无终,甲方乙方买方卖方可以合作了,但是中介我们要尊重中介的付出,中介可能是什么都没有,到最后他主张权利的机会都没了。因为你怎么证明到是你服务了?又没签合同,我怎么去追溯呢?更多是很难解决。这次《民法典》就很清楚了,立法的法典是如果中介机构能够举证到说买方卖方是经过他来介绍认识的,完全可以约定说合约中间如果中途因为你们达成协议了,而侵犯了我的权益、我应该得的部分,可以约定清楚你应该赔偿多少金额。这样就各方都违约的成本高了,违约成本高了,违约的机会就少了

所以我觉得我们面对的一个新的法治的时代,无论是经商,还是我们个人民事之间人际交往和机构之间的交往,我们都要以本子办事你就算是不请律师同时自己也应该去查一查法律条文怎么规定的,然后就要一定要法悬在头上,然后一定要谨记的法条怎么规定的,法律是怎么样对自己有保障的,再去从事一些商务活动。

“夫债”一定要“妻偿”吗?

凤凰网香港號陈笺:中国的企业家往往是企业和家庭不分的,但是到出现问题时可能连家人的生计都会要受到影响。两夫妻之间那些属于连带责任?哪些不属于连带,怎么样来厘清呢?

孙蕴:其实原则上如果我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那么任何一方对外经营,如果是以公司的名义去法人的名义去举债或者经营,或者说签订贸易合同投资等等。如果说他来按照公司法按照合同法,这样按照章程来去规范自己的行为的话,原则上是不会涉及到家庭的。因为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有对外举债也是有限责任的。在什么情况下呢?如果夫妻共同公债共举,如果两个人同时在一个对外签署担保或者说合作合同上签署了具名了,然后肯定夫妻双方是要承担共同的责任的,这是一个。

第二个,企业家如果是在经营公司中,无论是男方女方在经营公司的同时,你在没有进行和完善你作为股东和董事的义务和责任,可能会导致公司亏损,或者说对外举债。那么当公司整体对外承担责任之后,公司股东或者说债权人公司破产可能就会追溯到未履行责任的股东或者董事。那么这样的话可能就会涉及到婚姻的另一方。这个时候这个责任是如果一旦是因为你的过错而导致你没有完成履行义务,导致造成第三方、第三者造成损失的话,你是要承担责任的。这几个问题上,夫妻双方应该是也彼此间要讨论明确,无论任何一方对外,当你签名的时候你要特别小心,就是要了解得很清楚,是要两个人共同举债,还是一方举债。

当然如果说一方举债是因为他用来购买房子,或者说照顾老人,或者说是解决家庭的困难,是用在家庭的生活和日常所需中间,这里边也算是共同举债的,也是夫妻另一方,也是要承担责任的。当然你刚才说的说赌博吸毒,这个在原则上婚姻另外一方能够举证到这个钱并不是用来照顾家庭的生活日常开支的,而是用来赌博或者吸毒的,那是婚姻的另一利益方式,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我们在规范自己的行为之前,做任何事之前,我们是要深思熟虑的。当一个再好的项目,如果我们在合作之前不去约定好,然后不去深思熟虑,其实我们在讨论合同合作的过程,其实也是一个让自己对这个项目或者对投资对合作重新审视,或者重新理清楚自己思路的过程。这个过程中间,我相信如果大家都能理性地去看待,我知道我合作中间或者是婚姻中间,或者我预期到的效果是怎么样的,我真实的意思是要赚更多的钱还是我想因为合作有一些回报就可以了。所以这里面你的预期是不是你真实的想法,那么彼此间冷静地去思考过了,那我们讲这个合作相对风险是比较低的,而且未来大家合作的长久性也是比较好的。

民法典里的重要提示

凤凰网香港號陈笺:08年雷曼暴雷,香港不少投资者的切肤之痛就是没有细看条款,只是听信销售员的口头表述。对与合同条款大家觉得看得很烦、也看不明白,所以就忽视的以至于遭受损失。同样前几年很多老年人,包括一些专业人士,p 2 p投资出现暴雷,这些曾经签署过合同,无法追回的投资款项,能用这个法典来保障自己,找回损失吗?孙蕴:这次的法典对于互联网的证据,就是网络的证据、网签,对一系列的证据主要是我们在通过网络,包括邮件、包括网签、手机的微信签系列证据,你只要证据能够保证的话,那是可以追溯到的。这次的《民法典》的确是顺应时代,在这方面做得非常多的补充和完善。那么正是一个问题就是说,任何一个法律的完善都没有完美的,都是在于人运用的。所以我想比如说前两年的p 2 p的报雷,到今年的基金方面,还有一些借款小额贷款的纠纷非常频繁。这样我们不能指望一部民法典就完全让所有的人都不违法了,所有人都能够得到自己的保障,这是不大可能的。还是一句话,就是如果看不懂,如果看不完整合同,还是要慢一点,放慢投资的脚步。所以这点上宁可不做,如果做你就要应该能有足够的条款能够保障自己。当然我们不是说所有的条款,合同签得再好,如果有人刻意去违约,刻意去欺骗欺诈,我们还是追不回来的。所以我觉得在这个问题上就是我们一个就是说要严格按法律来去行事,规范自己的行为。第二个事先要做尽职调查,对企业也好,对这个项目也好,对产品也好,你有知情权。一方面金融机构它有披露的义务,这次也多了一些披露的义务,如果你觉得不清楚,你还可以再问,如果再不清楚可以慢一点,放慢速度,等到就是说真的了解清楚以后,你再去做一个投资,再在做一个项目的配置可能会给自己更有保障。

凤凰网香港號陈笺:我看到一个关于消费合同的说法,就是你预付款的商家倒闭一年之后,合同就无效了。你就不能维权去追溯了,是不是这个概念?

孙蕴:民法典里面,机构或者公司,它有、披露的义务,它有明确服务项目的义务。但是作为我们消费者来说,消费者也有了解的知情权。同时这个过程中间,你是一个成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以在这个方面,其实民法典里也是一个很重要的提示,就是说你要知法,你不违法,但你要懂得保护自己的权益。所以这个问题上其实也还是自己的要承担一部分的责任的。

比如说你在咨询一个机构的时候,这个机构刚成立,如果它真是一个真正的经营业务的,那我们当然去了解,网上关于机构所有的资料是公开的。我们不排除在特殊情况下,两种情况,一种情况就是我们突然遇到了一个天灾、遇到一个人祸,这种情况下他不是恶意来欺诈,他真的是成立一个公司,然后去做去经营,但是不幸遇到这样的情况。当遇到这种情况之后,你只能通过法律途径去追溯的权利了。如果这个公司已经倒闭了一年了,你还去希望他能拿回一些资产来还,可能性不会很大,而且可能也会浪费很多诉讼成本。这个第一个。

第二个就是说,如果这个公司成立,刚成立新公司,它不管怎么样是恶意欺诈,就编造了一个故事,它其实并没有真正的项目,而是在用一个假的项目和一个真空,根本原意就是要欺诈的,原本就是一个虚假的项目,这样的话就涉及到刑事案子,刑事案子应该是没有追诉期限的。

凤凰网香港號陈笺:您认为我们应该怎么样把中国这第一部的民法典用好,让民众可以更加尊重法律,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呢?

孙蕴:我觉得这次的立法,尤其是《民法典》这么重要,我们现在其实看到国家的经济,整个世界民众对法律的理解越来越好。同时我们看到粤港澳大湾区,看到了青年人很多从国外留学回国等等。我们看到了国家这一代人上一代人和下一代人的希望,我们看到了他们对法律的认同和对未来商业规则的尊重。所以我觉得这个时候出台《民法典》具有划时代的意义。那么这个意义就提醒我们,国家首先一定要强调依法治国依法治事,这一点上我觉得是一个非常好的正面的宣导。

第二个民法典更多的传达了一些民法的基本原则,公平、自愿平等、诚信,还有守法和公序良俗等等,这些都是我们民法的基本原则。所以这些我们看到了,我们就知道了,我们在跟别人订立合同合作的时候,更多要尊重这些大家约定俗成和法律规定的这些条款,这是原则。在这些原则之下,我们去经商、去生活,我们大家才能和谐,这个社会才能祥和。

第三个民事权利的保护。就是说你有保护自己的权利,比如说原来就没有约定清楚,婴儿就有自己的权利,对吧?婴儿有权利的,以往是不可能的,继承权什么都没有。这次我们看到了,公民的民事权利是宪法赋予的,也是民法典得以更加具体地保护保障自己。所以这一点上我觉得我们公民要更多地保障自己的意识,有保证自己权利的知识和能力,我想这个对普法来说是非常重要的。知法而知世界,知法就知道未来的我们每个人规范性的行为,怎么大家永远和平共处、和平相处。

凤凰网香港號陈笺:它顺应时代的意义最显著的体现在哪里?

孙蕴:就是对数据的保护,这也是《民法典》里面非常重要的特色。数据无所不在,我们出门可能就面对着别人在收集我们的数据,我们到底应该怎么样?国际在收集我们的数据,国内一些合法和不合法的机构也在收集,我们怎么样保护我们的权益,这些都是我们要面对的问题,就是未来不可回避的。

凤凰网香港號陈笺:好的,谢谢孙总。虽然我们今天不可能把所有的条条款款都讲得很清晰。但至少您带给我们一个信息,就是说有了民法典,在中国,民众的日常生活,做生意等方方面面都更有法律保障了。我们每个人也要慢慢把它读懂,这样能更好地用它来保护自己。当然,或许我们生活上碰到的每一件事,无论涉及婚姻家庭,还是投资消费,都要知道法律所赋予的权责,都要像做一个大项目投资一样去做好尽职调查。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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