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网友“19968******”在河池网络问政专区向南丹县发展和改革局提问:
南丹幸福城小区停车收费标准过高,收费公示达320元一个月,并将于11月1日开始实施收费。经过大部分业主调查了解,南丹县多数小区停车月收费标准在100元至180元不等。幸福城小区是一个集商业、民用住宅、政府扶贫为一体的小区,凭什么开发商和物业方做出如此高的停车收费定价?
该网友还表示,此举引发多数业主不满,请求相关部门出面协调合理定价。
当天下午,南丹县发展和改革局就作出了回复:
停车服务收费属政府定价范围,南丹县吉朗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制定的幸福城停车场收费标准和执行日期未经县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审批,我局已于2020年10月30日下文要求该公司即刻暂停幸福城停车场收费。目前我局正会同县住建部门制定《南丹县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含停车收费),待报县政府审批后实行。
网友上午提问,
部门下午就作出回应
并采取相应措施,
让我们为这样的高效率点赞!
那么,住宅小区停车收费怎样定价才算合理呢?
小编了解到,根据《河池市物价局 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明确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河价格〔2018〕81号)相关规定,河池城区住宅小区停车收费标准如下:
1.小车停车收费标准:230元/月·辆,其中:车位租赁费200元/月·辆、停放服务费30元/月·辆;
2.摩托车、电动车停车收费标准:30元/月·辆,其中:车位租赁费27元/月·辆、停放服务费3元/月·辆)。
如果物业服务企业定价超过上述规定,
您可以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反映解决
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