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2020年棚户区改造工作计划
资讯
资讯 > 正文

蚌埠市2020年棚户区改造工作计划

蚌保组办〔2020〕1号

关于印发蚌埠市2020年住房保障

蚌埠市2020年住房保障工作要点

2020年全市住房保障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着力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以改善群众住房条件、创造高品质生活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争取国家及省对我市保障性住房的政策支持。通过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多渠道保障,做好社会稳定的“保障器”;强化人才安居保障,做好经济社会发展的“助推器”;稳定房地产市场,做好房地产市场价格调控的“平衡器”。

一、工作目标

(一)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不低于2200户。

(二)新筹集公租房28套。

(三)协助市两治三改办完成棚户区改造新开工12000套、基本建成8700套,开工三年以上棚改项目峻工率100%。

二、着力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一)规范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积极发挥住房保障在解决住房问题上的补位作用,加大城市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力度,五河县要落实好新筹集28套公租房任务。全市要继续加快已竣工公租房的配租使用,着力解决整栋连片房源闲置问题,切实发挥保障作用。

完善公租房保障方式。坚持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并举,实施分类保障。各县区、市城开公司须按照附件《2020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任务》要求完成实物配租工作。要进一步加大租赁补贴发放力度,实现对低保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对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合理轮候期内给予保障。各县区须明确一定数量的房源,对环卫、公交等基本公共服务行业困难职工以及符合条件的青年医护人员、青年教师、引进人才、退役军人等新市民群体实施精准保障。

三、稳步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

(一)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配合做好棚改专项债券等融资工作,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各项任务,加快棚改续建项目收尾工作。

(二)探索新棚改政策下的老旧小区改造方式。开展老旧小区提升改造试点工作,将改、扩、翻老旧小区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研究、制定改、扩、翻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和标准。

(三)开展工程质量联合督查专项行动,推动建筑工程品质提升。落实市住建局检查考核工作总体部署要求,协助市建管处、局质安科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安置房等工程质量的督查,确保工程质量。

四、全面加强公租房运营管理

(一)加强住房租赁市场建设,提高公租房使用效益。根据《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蚌政办秘〔2018〕210号)的精神,将市区内公共租赁住房全部纳入住房租赁市场体系管理。在城市低保、低收入“应保尽保”的前提下,面向社会租赁,提高公租房使用率。

(二)推进公租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管办分开、租补分离,明确政府与企业(运营平台)之间的关系,政府与保障对象之间的关系。市区内公共租赁住房有计划、分步骤纳入市级运营平台管理。逐步形成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划编制、标准制订、公共投入、运行监管、发放住房租金补贴等工作,运营机构按照市场化方式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的运营管理工作,保障对象按市场价缴纳租金。

)全面推进政府购买服务。今年我市被列入第二批国家试点城市,这是对我市信任和过去工作的认可。我们要抓住机遇,在去年蚌山区试点探索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工作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进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工作。市城开公司需至少建立两个示范点,各县、区需至少建立一个示范点。建立健全公租房运营管理机制,完善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的管理制度与流程,丰富试点内容、突出试点成效、注重用户评价,争取抓出品牌和特色,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为提升公租房运营管理能力提供支撑。

五、逐步提升公租房精细化管理水平

)提升住房保障工作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快建设全市住房保障家庭状况核对(监管)信息系统,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用信息化促进业务协同和流程优化,提高监管、审核效能。加强数据综合利用,发挥数据在研判形势、评估政策、监测预警等方面的作用。2020年,市住建局将会同市民政局、市信息办构建完善的信息比对系统,为规范和提高各县、区公租房年审流程和工作效率夯实基础。

(二)推动保障性住房服务标准化。制定公租房管理服务工作规范,指导各县区提升服务水平。将公租房管理服务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研究、制定特困家庭租金减免实施办法,针对部分特殊家庭实施人性化管理。

(三)建立“四位一体”的管理模式。即建立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四位一体”联动机制。围绕党建引领、社区化建设、社会化治理、共治共享四个方面发力。

(四)加快住房保障信用体系建设。深入贯彻省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依据住房保障工作相关法律法规,以住房保障相关机构和自然人为信用主体,明确界定信用行为和制定信用信息标准,加强住房保障领域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应用和管理,建立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引导全市住房保障领域相关主体诚信自律,营造诚实守信、保障有力、运行规范的良好发展环境。

(五)加强公租房资产管理。贯彻落实《公共租赁住房资产管理办法》(财资[2018]106号),组织开展公租房资产盘点工作。对已交付使用的公租房,根据会计账簿及项目交付使用验收单等资料建立公租房资产卡片。公租房资产卡片分为主卡片和子卡片,主卡片按公租房项目建立,在主卡片下建立相应的子卡片。

(六)做好住房保障“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全面总结“十三五”时期蚌埠市城镇住房保障的成效经验,分析研究“十四五”时期住房保障需求和目标任务,科学编制城镇住房保障“十四五”规划。

六、积极扩大住房保障范围

(一)完善公租房货币化保障方式。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我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建政秘[2019]18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细化蚌埠市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的政策措施,将符合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公租房货币化保障范围。

(二)加强人才保障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我市人才住房保障体系,结合住房租赁试点工作的有关要求,会同市人社局、人才办制定《蚌埠市人才公寓管理办法》,充分发挥人才公寓的积极作用,改善人才居住环境,鼓励和吸引优秀人才来蚌就业、创业。

七、着力完善考核激励机制

(一)加强教育培训。通过组织培训、督促自学、座谈交流等多种学习方式提升住房保障干部能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作风优良、勇于担当、业务精通、群众满意的住房保障队伍。

(二)强化检查考核。邀请人大、政协、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热心群众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同时,坚持“月通报、季督查”制度不动摇,特别是加强对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检查力度。

(三)完善激励机制。树立标杆,抓好典型,在2020年工作中选取一部分工作积极、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单位和个人,提请市政府进行表彰。

2020年1月10 日

2020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任务

县区

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实物配租率

备注

购买公租房(套)

怀远县

410

/

97%

 

五河县

550

28

100%

 

固镇县

210

/

100%

 

龙子湖区

240

/

100%

兴光公租房项目12月底前必须竣工或退出公租房序列

蚌山区

200

/

100%

 

禹会区

200

/

100%

 

淮上区

110

/

100%

 

高新区

140

/

96%

 

经开区

240

/

100%

 

市城开公司

/

/

98%

 

合计

2300

28

   

亲爱的凤凰网用户:

您当前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导致网站不能正常访问,建议升级浏览器

第三方浏览器推荐:

谷歌(Chrome)浏览器 下载

360安全浏览器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