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新增2家核酸检测机构,这些信息需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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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新增2家核酸检测机构,这些信息需申报

赤峰新增2家核酸检测机构!

截至2020年10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新增8家核酸检测机构,其中赤峰2家,分别是:

赤峰公安提醒:疫情防控常态化,这些信息需申报

赤峰公安提醒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蔓延,国内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暴发疫情的风险仍然存在,秋冬季新冠肺炎和流感等呼吸道疾病交织叠加,防控任务艰巨。10月25日下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喀什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报告多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喀什地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启动了一级响应。

鉴于以上情况,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赤峰公安提醒您,近期如下信息需及时申报:

一、10月10日以来,从新疆喀什地区疏附县进入我市的人员,要向所在社区(村)、单位、入住酒店主动申报相关情况,配合做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二、近14天内有喀什旅行史的市民以及与10月10日后从喀什地区疏附县返回人员有过接触的在赤人员,应注意做好自身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及时佩戴医用口罩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并主动告知旅行史、接触史等情况。

三、凡掌握从喀什地区疏附县进入我市人员信息的,应主动向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社区(村)报告。

凡从喀什地区疏附县进入我市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我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提供的健康码申报和核酸检测证明等信息要真实可信,不得瞒报、谎报。对不主动报告或故意隐瞒有关事项,拒绝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干扰破坏疫情防控大局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及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坚决打击处理、依法追究责任。

案例回顾

赤峰市公安机关对三名境外返(来)赤人员立案调查:疫情期间,赤峰籍人员宋某强、王某和天津籍人员李某从澳门经珠海拱北口岸入境,三人驾车回到赤峰后,未按要求主动报告,在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电话询问时,仍故意隐瞒实情,谎称不返回赤峰,随后关机躲避追查。公安机关经深度研判,将三人先后查获,交卫健部门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2020年3月26日,因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赤峰市公安机关对宋某强、王某及李某三人立案调查。

密切接触郑州郭某鹏、隐瞒出境史!内蒙古2女子被立案:3月12日,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公安分局成吉思汗派出所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发现,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某小区住户赵某、莎某(姐妹关系),3月7日从土耳其经阿布扎比乘飞机入境过程中,与郑州新型冠状病毒确诊患者郭某鹏有密切接触。赵某、莎某在返呼后故意隐瞒出境史,未严格落实“隔离观察”措施,未严格落实“如实申报”措施,期间多次在小区内自由活动并外出到饭店就餐,对新冠肺炎疫情造成传播危险。新城区公安分局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对赵某、莎某进行立案侦查,疾控部门对两人采取强制隔离观察措施。

宁城县疾控中心致新疆喀什返宁人员的一封信

新疆喀什返宁人员:

你们好,截至10月26日16时,新疆喀什地区已发现无症状感染者164例,当地已启动一级响应。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内防指发[2020] 108号 通知要求,自2020年10月10日以来从新疆喀什地区进入我县的人员,全部纳入社区管理,凡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者,在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如不能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者,要在第一时间进行集中隔离并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后可有序流动。近14天内有新疆喀什地区旅行史的人员,希望你们尽快到当地乡镇街报备,主动配合隔离检测,坚决防止疫情向我县输入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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