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受贿、伪造证据...广西多名领导干部被查处
资讯
资讯 > 正文

贪污、受贿、伪造证据...广西多名领导干部被查处

近日

广西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发布通报

多名领导干部被查处

南宁市兴宁区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那笔村委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2014年至2017年,那笔村委违规发放春节过节费共计13.26万元,其中时任那笔村党支部书记闭其宏、时任那笔村委主任黄志勇、时任那笔村委副主任粟永益和韦桂娟各领取了21069元。2020年6月,闭其宏、粟永益、韦桂娟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此外,黄志勇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已被立案审查。违纪款项予以追缴。

隆林: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新州镇岩楼村原党支部书记杨兴元违反群众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2011年,杨兴元在担任新州镇岩楼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在协助新州镇人民政府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时,以帮农户办理申请危房改造材料需要车辆油费为由,向杨卜建等8户农村危房改造户索取“辛苦费”共2500元,全部用于个人生活开支。2016年5月至2017年1月期间,杨兴元向贫困户索要产业扶持贴息贷款并套取贫困户产业扶持贴息贷款共100000元,全部用于个人生意周转和建房。2020年5月13日,杨兴元将违纪所得2500元上缴自治县纪委廉洁账户,2020年9月20日将违纪所得产业贴息款100000元退回自治县农村商业银行。2020年9月25日,杨兴元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者保乡江同村村民委员会主任杨德福违反群众纪律的问题。2009年,杨德福在担任者保乡江同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在开展家庭水柜建设项目过程中,违规向有意愿建设水柜的19户农户收取押金共1900元,后因者保乡家庭水柜扶贫项目一直没有消息,杨德福将其中10户的押金分别退回给农户,尚有剩余9户的押金900元没有退回给农户;此外,杨德福还向江同村的150户农户违规收取门牌制作费用共1500元。2020年9月25日,杨德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合山市通报2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1.合山市岭南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谭海宝在扶贫产业项目工作中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问题。2017年9月至2018年5月,谭海宝作为岭南镇分管扶贫工作的镇领导,联系挂点岭南村民委,具体跟踪联系六品莲花合作社项目,在扶贫项目报账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在审批办理六品莲花合作社项目验收、资金拨付和日常项目监督跟踪检查中,未掌握六品莲花合作社种植的种苗系市农业局免费赠送的实际情况,没有认真核实报账发票的真实性,在六品莲花合作社未完成约定种植规模的情况下,签字同意拨付30万元扶贫专项资金。2017年12月,六品莲花合作社通过虚开发票的方式进行报账,得到30万元财政扶贫产业资金。2020年7月,谭海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合山市自然资源局干部蒙长江、谭杰在扶贫工作中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问题。2016年1月至2019年10月,合山市自然资源局干部蒙长江作为贫困户罗某大帮扶联系人,没有及时跟进和落实相关要求,导致罗某大户长期存在“老人户”问题。2019年10月24日后,该贫困户接任帮扶联系人谭杰也没有开展“老人户”的动态管理工作,导致罗某大户长期存在“老人户”的问题。2020年4月,合山市被自治区脱贫攻坚督查组“黑榜”通报批评,对合山市脱贫攻坚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2020年9月,蒙长江、谭杰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博白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黄梓伦接受审查调查

博白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黄梓伦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博白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博白县龙潭镇党委宣传委员、副镇长庞声接受审查调查

博白县龙潭镇党委宣传委员、副镇长庞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博白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大化瑶族自治县原县委副书记、县长韦萧强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共河池市委批准,河池市纪委监委对河池市农业农村局二级调研员,大化瑶族自治县原县委副书记、县长韦萧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韦萧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保持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韦萧强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严重违反党的纪律,生活腐化,为官不廉,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河池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河池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韦萧强开除党籍处分;由河池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上缴国库;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韦萧强简历

韦萧强,男,1970年11月生,瑶族,广西都安人,本科学历,199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7年7月参加工作。

1997.07—2001.05 河池地委党校教师;

2001.05—2002.02 河池地委组织部组织科干部;

2002.02—2003.02 河池地委组织部组织科副科长;

2003.02—2004.02 河池市委组织部组织科副科长;

2004.02—2005.07 河池市委组织部干部教育科副科长;

2005.07—2009.12 河池市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

2009.12—2012.11 大化瑶族自治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12.11—2014.03 大化瑶族自治县委常委、副县长;

2014.03—2016.04 大化瑶族自治县委副书记;

2016.05—2016.08  大化瑶族自治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县长;

2016.08—2018.09 大化瑶族自治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8.09—2019.02河池市农业局调研员;

2019.02—2019.06 河池市农业农村局调研员;

2019.06—2020.09 河池市农业农村局二级调研员。

合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原大队长李长星接受审查调查

合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原大队长李长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合山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钦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申荣洲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共钦州市委批准,钦州市纪委监委对钦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申荣洲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申荣洲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参加迷信活动;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购物卡;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在项目申报和实施过程中优亲厚友;把公权力当成谋取私利的工具,套取并非法占有公共财产,数额巨大,涉嫌贪污犯罪;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申荣洲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钦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申荣洲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中共钦州市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申荣洲简历

申荣洲,男,汉族,1975年12月生,广西灵山县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9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5年8月参加工作。

2005.03—2007.04 共青团广西钦州市委副书记、党组成员;

2007.04—2010.08 共青团广西钦州市委书记、党组书记;

2010.08—2011.11 广西浦北县委副书记(正处长级);

2011.11—2012.01 广西钦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党组副书记;

2012.01—2013.06 广西钦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3.06—2015.02 广西钦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

2015.02—2015.03 广西钦州市钦北区委副书记;

2015.03—2019.02 广西钦州市钦北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

2019.02—2020.10 广西钦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

百色乐业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吴成海接受监察调查

百色市乐业县副县长吴成海涉嫌严重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百色市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吴成海简历

吴成海,男,汉族,1972年8月生,广西乐业人,在职大学学历,1991年7月参加工作。

1991.07—1992.09 乐业县逻西乡民友小学教师;

1992.09—1993.09 乐业县新化镇林立小学教师;

1993.09—1996.09 乐业县新化镇中心校教师;

1996.09—2000.09 乐业县新化初中教师;

2000.09—2009.10 乐业中学教师;

2009.10—2011.05 乐业县教育与科技局副局长;

2011.05—2014.11 乐业县教育局副局长;

2014.11—2019.03 乐业县审计局局长;

2019.03—2019.09 乐业县发改局局长;

2019.09—2019.12 乐业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发改局局长;

2019.12至今    乐业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钦州市浦北中学原校长黄超建接受审查调查

钦州市浦北中学原校长黄超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钦州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南宁横县国泰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司法局四级调研员蒙宗新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南宁市纪委监委对横县国泰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司法局四级调研员蒙宗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蒙宗新在担任横县水利局局长、国泰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期间,违反政治纪律,以串供、伪造证据的方式对抗组织审查调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名贵烟酒;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违反工作纪律,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给党和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犯罪;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犯罪。

蒙宗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理想信念丧失,背离党的宗旨,目无法纪,滥用职权,大搞权钱交易,以权谋私,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有关规定,经南宁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蒙宗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河池大化瑶族自治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韦建禄接受审查调查

大化瑶族自治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韦建禄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河池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浦北县委原书记韦业葵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监委对浦北县委原书记韦业葵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韦业葵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私车公养;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承建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韦业葵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和党性原则,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图谋私利,大搞权钱交易,生活腐化,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由自治区纪委给予韦业葵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韦业葵简历

韦业葵,男,壮族,1967年10月生,钦州市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9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2.09—1985.07 合浦师范学校中师班学习;

1985.07—1986.07 钦州地区钦州市那思中学教师;

1986.07—1990.07 钦州地区钦州市那彭中学教师;

1990.07—1992.08 钦州地区钦州市那彭中学教师、校团总支书记;

1992.08—1996.10 钦州地区钦州市那彭中学副校长;

1996.10—1998.03 钦州市第四中学副校长;

1998.03—1999.03 钦州市委组织部干教科科员;

1999.03—2001.04 钦州市委组织部办公室副主任;

2001.04—2006.02 钦州市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

2006.02—2009.07 浦北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09.07—2011.11 钦州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

2011.11—2013.11 钦州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市滨海新城管委党组书记;

2013.11—2014.01 钦州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2014.01—2014.03 浦北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县长;

2014.03—2016.04 浦北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2016.04—2020.07 浦北县委书记;

2020.07      被免去浦北县委书记职务。

亲爱的凤凰网用户:

您当前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导致网站不能正常访问,建议升级浏览器

第三方浏览器推荐:

谷歌(Chrome)浏览器 下载

360安全浏览器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