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这里通报8类典型案例!最高拟罚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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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这里通报8类典型案例!最高拟罚50000元

全椒城管通报八类扬尘污染典型案例

为有效改善全椒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自全椒县道路扬尘治理“百日会战”工作开展以来,县城管执法局会同各部门履职尽责,加大了扬尘污染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现对近期查处的全椒华阳土石方运输有限公司未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等八类扬尘污染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一、华阳土石方运输有限公司未对运输车辆采取防尘措施,导致渣土遗撒污染路面

10月2日,全椒华洋土石方运输有限公司驾驶员在万福路运输渣土时未对车辆采取有效的密闭措施,导致车辆在运输过程中渣土遗撒,污染路面,造成道路扬尘污染。县城管执法局拟对涉事驾驶员处以罚款10000元。

二、全椒明源实业有限公司未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10月15日,全椒县体育中心项目施工现场存在大片裸土未覆盖,主要道路未采取硬化措施,工地东侧、南侧未设置围挡,未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方案、未设置扬尘污染防治公示牌、施工现场周边市政道路保洁不符合要求等问题,造成扬尘污染。县城管执法局拟对责任单位全椒明源实业有限公司处以罚款50000元。

三、安徽新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未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10月15日,全椒县儒林路(万福路至吴敬梓路)改造工程施工现场存在未落实洒水、清扫、湿法作业,县政府南侧游园建设项目未设置围挡封闭施工、渣土未覆盖,未设置扬尘污染防治公示牌、施工现场周边路面保洁不符合要求,造成扬尘污染。县城管执法局拟对责任单位安徽新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处以罚款50000元。

四、安徽益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10月20日,全椒县南岳西路改造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未落实洒水、清扫、湿法作业,导致在施工工程中产生大量扬尘。依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县城管执法局拟对责任单位安徽益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以罚款50000元。

五、全椒树程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全椒椒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全椒碧云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未经核准运输渣土,未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10月10日,全椒树程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全椒椒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全椒碧云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未经核准在全椒县十字镇十谭产业园运输渣土,在运输过程中,车辆驾驶员未对运输车辆采取有效密闭的防尘措施导致渣土遗撒,造成道路扬尘污染。县城管执法局拟对涉事驾驶员分别处以罚款2000元,拟对三家公司分别处以罚款10000元。

六、合肥市公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未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10月10日,滁州大道京沪高铁滁州站至沪汉蓉铁路全椒站连接线工程二标段项目施工现场存在未落实洒水、清扫、覆盖、周边市政道路保洁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导致车辆进出产生道路扬尘污染。县城管执法局拟对责任单位合肥市公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处罚款50000元。

七、海螺混凝土公司、深福混凝土公司混凝土搅拌车驾驶员未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10月10日,县城管执法局在椒陵大道巡查时发现,滁州市陆源运输有限公司全椒分公司、灵璧中东环保建材有限公司驾驶员在运输混凝土的过程中,均未采取密闭措施。县城管执法局拟对涉事驾驶员分别处罚款2000元。

八、凤阳辉煌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操作不当,导致砂石遗撒污染路面

10月9日,凤阳辉煌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在运输砂石的过程中操作不当,导致车辆在经过椒陵大道时砂石遗撒,污染路面,造成道路扬尘污染。县城管执法局拟对涉事驾驶员处罚款2000元。

下一步,全椒县城管执法局将根据县委县政府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部署,多措并举,进一步加大执法巡查、检查力度,对拒不履行扬尘污染防治主体责任,造成扬尘污染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予以从严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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