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80多岁的老奶奶来到了市公证处。原来,老奶奶的老伴今年去世,有5000元积蓄存还在银行,银行告知需要去办理继承公证后方可取款。了解情况后,公证员告知老奶奶,仅需要提供身份证件、老伴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和财产证明等材料,最后凭本人身份证及公证处出具的支付函,就可在银行取款。
今年5月起,扬中市公证处积极响应“放管服”改革,对此类小额继承在全市范围内实施简易办理程序,迄今为止已经办理小额继承100多件,极大方便了市民。
此项程序所涉及到的小额继承范围,指的是不超过5000元人民币的动产(如存款、养老金、公积金、股票账户内的资金等)。目前小额继承的产生主要是继承人生前在银行等开设有账户及密码,但在其去世后家属等因不知道密码或者其他原因而无法处分其遗产。此时,被继承人即可按照简易程序向公证机构提出申请。
简易程序办理小额继承与正常公证程序相比有以下几点优势:
申请人变少
比如,丈夫去世以往继承公证需要配偶、父母、子女等一一到场,现在仅需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提出公证申请即可。
申请材料变少
以往需要提供大量证明材料,现一般仅需提交证明身份关系的材料、被继承人的户口注销证明、遗产凭证即可。
时间少
继承公证正常办理所需要的时间在15个工作日左右,采用简易程序后,最快当场可以办好,大大提高了公证处的效率。
免收公证费
截止目前,市公证处免收公证费用两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