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假劣药,多家药企被重罚!包括国药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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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假劣药,多家药企被重罚!包括国药新疆

近日,多家药企因生产销售假、劣药被严肃处罚,其中包括知名药企。

新疆多家药企被重罚,包括国药新疆

10月2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监局连发多则行政处罚通知。其中两家药企因非法购买、销售药品被罚;一家因生产多批劣药被罚。

【违法事实】经查实,新疆塞北药业有限公司在明知武某无药品经营资质情况下,于2019年8月9日、8月19日收取了武某提供的900000元,905000元,合计1805000元,并以公司采购药品的名义将1805000元打入武*指定广西河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对公账户,完成了以公司名义实施的实为替武*购买药品的交易。

新疆科瑞欣医药有限公司的违法事实与新疆塞北药业大致相同,在明知武某无药品经营资质情况下,于5月17日收取了武*提供的580000元,并以公司采购药品的名义将该笔款项579996元(差额4元为药品调价所致)打入武*指定的广西河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对公账户,完成了以公司名义实施的实为替武某购买药品的交易。

【处理结果】对于以上两家药企的违法行为,由于违法实施对象相同且均对出租出借《药品经营许可证》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否认有违法所得,药监局予以相同的处理:两家药企的违法行为均发生在2019年12月1日之前,依照旧《药品管理法》对新疆科瑞欣医药有限公司和新疆塞北药业有限公司分别予以罚款10万元的处理。

新疆省维吾尔族自治区公开的另一则行政处罚显示:国药集团新疆制药有限公司在2019年省抽检任务中发现其生产的六味地黄丸(批号:190318)和复方利血平(批号:20190162)不符合规定为劣药,2020年5月29日药监局执法人员去调查发现上述产品已全部售出,无库存,未采取强制措施。

【违法事实】经查实,劣药六味地黄丸涉案值为98753.6元,违法所得为97328元;2019年5月13日—2019年7月5日,该公司将11060瓶该品种药品先后21次销售给新疆新康药业等下游药品经营企业。

劣药复方利血平片2019年5月7日—2019年9月18日,该公司将36714瓶该品种药品分23次销售给新疆康之源药业有限公司等下游药品经营企业。该品种药品涉案值为145075.2元,违法所得为145053元。

【处理结果】两批药品复检后指标仍不符合规定,依法判定为劣药,由于违法行为发生在新法实施之前,药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版)最终对国药集团新疆制药有限公司予以如下处理:

1.没收违法所得242381元;2.处涉案值243828.8元2倍罚款计487657.6元(243828.8*2=487657.6元);以上罚没款合计 730038.6元。3.没收已召回的药品。

国药集团新疆制药有限公司作为国药集团的成员企业,重组后顺利加入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此次因生产劣药并被药监局公开处罚内容,对该企业形象或造成一定影响,同时也对其他药企起到一个警示作用。

多省均公开处罚案例

除此之外,近几日广东省、辽宁省、安徽省、贵州省药监局也均公示了多则行政处罚案件,其中安徽锦海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因生产不符合要求医疗器械被罚;华润辽宁医药有限公司和贵州康心药业有限公司因销售劣药被罚;汕头市粤东药业有限公司因生产假药被罚。

值得注意的是,汕头市粤东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藁本”(批号:181205)[性状]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版)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规定的情形,为假药。

经查实,2018年12月31日—2019年3月1日共销售给汕头市金平区金园华东中药店等58家单位共156kg。综上,当事人违法所得12168元,货值金额12168元。

综合本案事实和裁量,广东省药监局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12168元;

2.处货值金额3倍罚款36504元;

以上罚没款合计肆万捌仟陆佰柒拾贰元整(¥48,672元)。更多药企处罚详情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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