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辖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全力构筑道路交通安全防护网, 10月21日,饶河县公安交警大队持续开展夜查酒驾统一行动,期间,查获两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行动中,交警大队以深入开展“减量控大”工作为突破口,针对违法行为发生的重点时间、路段等规律特点,灵活采取错时执勤、定点检查、分散设卡等方式,提高检查密度、频率和效率,对过往车辆做到“逢车必查”、“逢违必究”,严查酒驾醉驾、疲劳驾驶、超员超载、无证驾驶、假牌套牌等严重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严管态势。
曝光案例一:
19时55分许,柴某某驾驶牌号为黑JP****轻型栏板货车在和平街与葆满路段被大队事故中队执勤交警依法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66.4mg/100ml,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大队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的相关规定,对柴某某处以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罚款2000元的处罚。
曝光案例二:
20时20分许,庄某某驾驶牌号为黑JC****小型轿车在新兴路九路路口处被大队第四中队执勤交警依法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61.9mg/100ml,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大队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的相关规定,对庄某某处以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罚款20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