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600余万元!扬州重拳出击打响“断卡”行动第一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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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600余万元!扬州重拳出击打响“断卡”行动第一枪

用身份证办张电话卡出售

就能赚到100元

再办张银行卡出售

就能赚到300元

遇到这种“好事”你心动吗?

当心摊上大事!

2020年10月10日,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全国“断卡”行动部署会召开。会议强调,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是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持续高发的重要根源,危害十分严重。要切实增强开展“断卡”行动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采取坚决果断措施,严厉打击整治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切实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为骗子提供对公账户!

江都警方摧毁“黑灰产”犯罪团伙

近年来,通讯网络诈骗犯罪处于多发状态,给人民群众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心理压力。随着公安机关打击力度不断提升,犯罪分子的运作越来越公司化、专业化,为了隐藏资金流向,常常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对公账户等转账洗钱。扬州警方坚持把打击治理“黑灰产”,特别是整治“两卡”违法犯罪作为重点,建立制度机制,创新打法战法,不断提升专项打击和源头管控能力水平。今年以来,全市共抓获“两卡”犯罪嫌疑人162名、惩戒买卖出租出借账户人员153名。

上半年,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依托公安部“云剑1号”“长城2号”专项行动,从上级交办线索入手,全力跟进、深挖细查,捣毁一个帮助境外电信诈骗分子提供个人信息和对公账户的“黑灰产”犯罪团伙。截至目前,已抓获犯罪嫌疑人40余名,查扣涉案手机、电脑、网银U盾等200余件,涉案金额600余万元。

5年内不得新开账户!

这些惩戒措施来了

在 通讯网络诈骗案件中,“黑电话卡”为犯罪分子实施诈骗提供了条件,而“黑银行卡”则成为转移违法犯罪所得的主要工具。

为进一步遏制买卖出租出借账户行为,铲除通讯网络诈骗和跨境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生存土壤,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9〕85号)规定,江苏省公安厅、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近日公布了首批1991名买卖出租出借账户惩戒人员名单。

(警方缴获的涉诈银行卡)

惩戒对象

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含银行卡)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

惩戒措施

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惩戒期满后,受惩戒的单位和个人办理新开立账户业务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加大审核力度。人民银行将上述单位和个人信息移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向社会公布。

重拳出击!

扬州警方打响“断卡”行动第一枪

行动开展以来,扬州公安借势而上,迅速在全市范围内发起“断卡”行动凌厉攻势,重拳打击整治银行卡、电话卡的违法行为。市反诈中心坚持问题导向,从诈骗分子和受害人两方面入手,深入研究作案手段、规律特点、打防难点,着力提升全市打击治理效能。牵头整治重点区域,对涉案“两卡”较多的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开展拉网式清查,挤压“两卡”作案空间。组织全市成功抓获涉嫌为诈骗团伙提供洗钱通道的犯罪嫌疑人10名,缴获涉案银行卡50余张、手机20余部。

再次提醒!

这些行为违法了!

出租出借出售账户是违法行为!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规定,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出租、出借、出售银行账户是违法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

出租出借出售账户害人害己!

犯罪分子利用购买或租借的账户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危害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同时,经公安机关认定 出租、出借、出售账户的单位、个人和相关组织者,也将面临严厉的金融惩戒。

切勿贪图小利,随意出租、出借、出售个人名下银行账户、支付账户和身份证件。同时,要保护好个人账户信息,不向他人透露账号、账户密码、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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