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生态环境局通报5起涉气环境违法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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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生态环境局通报5起涉气环境违法案例

有机废气应在密闭空间内收集处置,危险废物应按规范收集、贮存、转移、处置,但湖南中石机器有限公司却违规操作,湘潭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其罚款15万元并责令整改。10月23日,湘潭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湘潭经开区生态环境专项执法行动新闻媒体通气会,通报了5起涉气环境违法案例。

湘潭经开区周边异味扰民问题较为突出,群众对此投诉较多,市人大代表也高度关注。为了解决大气环境问题,改善湘潭经开区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企业全面复工复产有序进行,市生态环境局于7月2日至22日在湘潭经开区开展了为期20天的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行动。

此次专项执法行动聚焦气型污染源,采取部门入企检查、定点监测检测、雷达走航巡查等多种“人机结合”方式,对湘潭经开区范围内涉气企业全天候24小时“地毯式”排查与监测,其中重点检查开源路——莲城大道——金井路——九华大道闭环内的涉气企业,全面掌握企业的排污情况,督促企业整改。本次专项行动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共巡查企业100余家次,共立案处罚企业5家,罚款30万元,自行退出企业1家。

立案处罚的5起案例具体情况为:湖南中石机器有限公司有机废气未在密闭空间内收集处置、危险废物露天堆放,处罚金额15万元并责令整改;湖南南电电气有限公司九华分公司有机废气未在密闭空间内收集处置,行政处罚8万元并责令整改;湘潭三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沉淀池废水溢流未及时启动应急处置,行政处罚3万元并责令自行停产整治;湖南汉沧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危险废物与一般固废混堆,行政处罚2万元并责令整改;湖南九华碳素高科有限公司喷淋塔废水循环废水溢流未及时启动应急处置,行政处罚2万元并自行停产整治。

此外,这次专项行动中,对无环评审批手续、问题较严重且不符合审批条件的企业达明机械,执法人员要求其自行退出。目前,企业已自行退出。对于存在问题较多、影响较大且短期内无法整改到位的企业,比如三泰机械、碳素高科、汉沧等企业,执法人员已约谈企业负责人并要求其停产整治;对存在轻微问题的企业,能立即整改的,比如合亿达,执法人员现场要求企业立行立改;对因疫情影响而未完成环评审批手续的程序性违法企业以及对发现了一些问题需进一步整治的企业,约谈了企业负责人。

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专项执法行动以改善湘潭经开区大气环境质量,着力解决附近居民投诉大气环境污染问题,同时保障疫情后企业全面复工复产为目的,通过约谈一批、处罚一批、退出一批等手段和措施,切实提高了湘潭经开区的大气环境质量,解决了湘潭经开区气味扰民等问题。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加强对辖区内涉气企业的管控,严厉打击大气污染违法行为,确保湘潭空气质量稳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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