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动真格!108人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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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动真格!108人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历时半年的荆州公车专项治理有结果了

108人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

荆州市古城国有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杨某利用管理公司公务用车工作的便利私车公养、公油私用,被给予撤职处分,其涉及违纪资金被收缴。

江陵县公路管理局因私车公养问题牵出11名干部,其中2人被撤销党内职务、撤销行政职务或降低岗位等级,2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2人受到党内警告,5人受到诫勉谈话,违纪资金均被收缴,该局党总支书记、局长因履职不力被给予诫勉谈话。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特别是“车轮上的腐败”,4月份以来,荆州市纪委监委集中利用半年时间,对2013年1月以来全市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中存在的十个方面违纪违规违法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据荆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全市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违纪违规违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共监督检查发现问题167个,收缴违纪资金120.4万元,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108人,全市通过自查自纠发现并整改问题356个,推动有关地方和单位完善制度机制102项。

在专项治理中,市纪委监委利用新闻媒体宣传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相关政策,公布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和投诉监督举报方式,成立52个监督检查组,开展监督检查116次,严肃查处了一批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隐形变异等一批新老问题。

市纪委监委还充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在专项治理中坚持实行分类处置政策,将自查自纠主动查摆和监督检查发现、违纪行为发生在全市车改前和车改后、主动退缴违纪资金和被动追缴违纪资金、违纪主体身份是否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客观上工作失职和主观上刻意隐瞒“五种情形”区分开来,精准把握政策,精准定性,精准处置,精准问责。

同时,本着边查边改、查改结合的原则,市纪委监委坚持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督促各地各单位建立完善包括审批报备、平台派车、加油登记、轨迹跟踪和定期核算等在内的一系列制度机制,进一步扎牢制度笼子,堵塞监管漏洞,深化标本兼治,拓展治理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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