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公安擒获一名“翻高头”侦破4起入室盗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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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公安擒获一名“翻高头”侦破4起入室盗窃案

盗窃是一种最古老的破坏社会生活秩序的违法行为,古代市井中常见的一种小偷叫“翻高头”,他们蹿房越脊,高来高去,严重危害市民群众的财产安全。近日,惠州市龙门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联合该局平陵派出所抓获一名盗窃犯罪嫌疑人,成功侦破4起入室盗窃案,现场缴获一批香烟及洋酒,涉案价值达2.5万余元。

10月8日,龙门县公安局平陵派出所接110指令称:在龙门县平陵街道某镇发生一起入室盗窃案,被盗财物较多,损失较大。平陵派出所副所长林伟文立即赶往现场,据事主张某表示,家中被盗走金银首饰、香烟、洋酒等物品,价值1万余元,另外被盗现金1万余元。

接报后,龙门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指派该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潘凯峰牵头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加紧侦破此案,最大限度为群众挽回损失。办案民警分头行动,一方面由刑事技术中队在现场仔细勘查,寻找犯罪嫌疑人留下的蛛丝马迹,并根据留下的痕迹,初步推断作案手法;另一方面联合当地驻村民警,围绕案发现场周边区域走访排查,寻求目击证人,同时提醒周边群众要做好防盗防窃相关工作。通过现场搜证、调阅治安监控及周边走访排查,依托“智慧新警务”平台,办案民警发现梅州籍人员姚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并于10月13日晚21时许,在平陵街道某村将犯罪嫌疑人姚某抓获归案。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姚某(男,28岁,梅州平远县人),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嫌疑人供述,其曾因盗窃被梅州市警方两次抓获,并分别于2014年、2018年服刑,今年7月份出狱后曾到过广东东莞、湖南邵阳等地务工,但辛苦打工所得的工资很快被他挥霍一空,今年8月来到龙门,生活拮据的他不务正业,还是选择干回“老本行”,先后在龙门县平陵、金山等区域实施入室盗窃4起。目前,姚某已被龙门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扩线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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