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13市县入选全国双拥模范城(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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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13市县入选全国双拥模范城(县)!

10月20日,全国模范城(县)命名暨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表彰大会在京举行。大会宣读了关于命名411个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关于表彰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单位和拥政爱民模范单位,关于表彰全国爱国拥军模范的决定。其中,广西南宁市、桂林市、贵港市、防城港市、柳州市、玉林市、梧州市、百色市、贺州市、东兰县、灵山县、凭祥市、象州县共13个市县入选全国双拥模范城(县),来宾市公安局入选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单位,姚小玲、黎春凤二人获得全国爱国拥军模范称号。

此次评选中,广西灵山县、凭祥市、象州县首次入选,成为新晋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南宁市再次荣膺全国模范城,实现“七连冠”。柳州市、桂林市、贵港市均是第九次被授予“全国双拥模范城”光荣称号,实现“九连冠”,广西双拥工作迈上新台阶。

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广西壮族自治区作为祖国南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是一片富有革命传统的“红色”土地,是全国经历战事最多、时间最长的省份之一,群众素有“军爱民、民拥军”的光荣传统。截至2020年,全区共有 16个市和6个县曾被评为全国双拥模范城(县)。

近年来,广西不断夯实双拥工作基础、巩固和发展好军政军民关系。依托自治区浓厚的“军爱民、民拥军”的优良传统,牢牢把握双拥工作的新要求和目标任务,明确我区双拥工作新情况、新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双拥工作建设,创新性地探索工作新方式,不断强化领导机构力量,凝聚双拥工作强大合力,夯实双拥工作组织基础。切实落实一系列拥军优惠政策,积极解决“三后”(后路、后院、后代)问题,确保官兵待遇,稳定军心士气。坚持文化拥军筑牢双拥思想,投资建设战役、烈士纪念设施,开展红色活动和国防教育活动,加强军民互动,推动了双拥意识和国防观念不断深入人心,将红色基因传递到群众中去,为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凝聚起强大力量,促进了全区经济发展、边疆安宁、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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