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0万!毕节这8县区“发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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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0万!毕节这8县区“发钱”了

为切实做好2020年省级购机补贴工作,提高12大特色农业产业机械化水平,助推脱贫攻坚。近日,记者从毕节市农业农村局获悉,毕节市2020年省级购机补贴补助资金有460万元。其中:七星关区10万元、大方县30万元、黔西县30万元、金沙县10万元、织金县70万元、纳雍县30万元、威宁县250万元、赫章县30万元。

一起来看看具体的政策吧!

补贴对象

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补贴范围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黔农发【2020】32号)要求,各县(区)无自选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外农业机械品目,毕节市2020年省级购机补贴补助资金按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内机具进行补贴。

补贴机具资质

补贴机具为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内机具。

补贴办理流程

参照《贵州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2018-2020)》,实行先购后补,先办先补,县级结算,直补到账。省级购机补贴补助资金不通过贵州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办理。

2018年1月1日后已购买和使用过的农机具(安装类机具必须安装合格)可享受补贴。购机者填写《省级购机补贴补助资金申请表》《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购买承诺书》,保证真实购机,提交身份证(营业执照)、购机发票、银行账户(“一卡通”)等相关资料。补贴受理以提交《省级购机补贴补助资金申请表》时间顺序为准,不以发票时间为准,先办先补,用完为止。

由县(区)农业农村局对申请资料进行初审,提出拟补贴名单,经县(区)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同意后,按要求开展机具核验,并通过县(区)农机购置补贴公开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完毕后,县(区)农业农村局向县(区)财政局提交结算资料,县(区)财政局15个工作日内完成兑付。购机者为个人的,资金兑付纳入财政“一卡通”管理。

公示补贴受理情况时,应同时公示资金剩余数、补贴申请提交时间。

1、省级购机补贴补助资金申请表

2、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购买承诺书

毕节市农业农村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咨询、投诉举报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857-8253251

投诉举报电话:0857-8253251

受理单位:毕节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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