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纪委市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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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纪委市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6日24日,景德镇市纪委市监委对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发出通报。

1、昌江区信访局原局长雷建光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

2014年至2016年,雷建光(时任新枫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用三河村给新枫街道执法大队的3万元“经费”,支付相关部门来人接待、购买烟酒送礼等费用。同时,雷建光还用三河村给新枫街道执法大队的“经费”支付自己的私车维修费3万余元。此外,雷建光还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2019年12月,雷建光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有关违纪款已上缴。

2、乐平市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渣土中队副队长胡柳生违规收受“红包”问题。

胡柳生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三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洎阳渣土运输有限公司负责人黎某某微信转账的红包,共计人民币10000元。2019年12月,胡柳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已上缴。

3、景德镇市公安局昌江分局丽阳派出所所长武波“私车公养”问题。

2018年2月、5月武波两次分别在赴福建晋江、浙江杭州途中利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自己的私家车加油,共计人民币1834.79元。2019年12月,武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已上缴。

4、珠山区竟成镇前街村村委会工作人员章贵发违规购买体育用品等问题。

2019年8月,前街村应昌江区羽毛球协会邀请,组建了一支9人的羽毛球队参加“魅力昌江杯”全市羽毛球邀请赛,由章贵发统一购置比赛服装及运动鞋。章贵发违规使用行政经费购买羽毛球比赛用品,且平均每个人购买的金额超出工会规定572.2元,共计超出5149.8元。2020年4月,章贵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已上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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