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博山区纪委区监委通报4起侵害企业和群众利益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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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博山区纪委区监委通报4起侵害企业和群众利益典型案例

滨州市博山区纪委区监委通报4起侵害企业和群众利益典型案例

原博山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郑建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多家企业财物问题。2014年1月至2019年9月,郑建在博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侵害企业利益,在工程重要节点检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环节存在拖延办理或办理不及时情况,服务意识淡漠,对企业发展造成影响。同时,非法收受多家企业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2019年12月,博山区纪委区监委给予郑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原博山区环保网格员方鸣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企业钱物问题。2018年2月至2019年9月,博山区环保网格员方鸣利用到企业检查之机,非法收受所辖网格内企业现金15520元和价值1740元手机一部。2019年11月,博山区纪委区监委责令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将方鸣辞退,收缴其违法所得,并向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域城镇发出监察建议书,督促加强网格员队伍监管。

原博山区环保网格员周超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借用企业资金问题。2019年6月至2019年7月,博山区环保网格员周超利用职务之便,侵害企业利益,违规多次向所辖网格内企业借用资金共计24000元,现仍有22000元未归还。2019年7月,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将周超辞退。

城西街道党工委委员、综合执法办公室主任赵廷梓,大辛社区党总支副书记、居委会副主任常传海漠视群众利益问题。2018年7月,城西街道分管市民投诉工作的党工委委员、综合执法办公室主任赵廷梓,大辛社区党总支副书记、居委会副主任常传海,在处理市民投诉工作中,对涉及群众个人信息等切身利益问题考虑不周全,工作方法简单,急于求成,为解决问题而将投诉人信息透露给不具备处理投诉件资格的普通市民,给投诉人带来思想压力,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9月、2019年12月,博山区纪委区监委分别对赵廷梓、常传海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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