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一对母子网上购买假烟并对外销售,双双获刑
资讯
资讯 > 正文

淮南一对母子网上购买假烟并对外销售,双双获刑

近日,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件,被告人尚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伍仟元;被告人赵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伍仟元。

2018年8月至11月,尚某在经营百货店期间,让其儿子赵某某帮其购买进价明显低于正常进价的卷烟对外销售。赵某某利用微信联系,分17次花费96600元购买了9个品牌592条卷烟,交与尚某,准备对外销售。

2018年11月25日,淮南市烟草专卖局查获并扣押了该9个品牌592条卷烟。经安徽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检验,涉案卷烟系假冒注册商标且系伪劣卷烟。经安徽省烟草专卖局卷烟价格鉴定,涉案卷烟价值为18367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尚某、赵某某购买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用于销售,未销售商品货值金额18367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且属共同犯罪。尚某、赵某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由于意志之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属犯罪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赵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应当从轻处罚。

鉴于被告人尚某、赵某某当庭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尚某、赵某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和社会危害性,结合认罪悔罪态度,法院遂作出前述判决。

亲爱的凤凰网用户:

您当前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导致网站不能正常访问,建议升级浏览器

第三方浏览器推荐:

谷歌(Chrome)浏览器 下载

360安全浏览器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