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日报社原副社长樊彦彬被连降5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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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日报社原副社长樊彦彬被连降5级

原标题:陕西日报社原副社长樊彦彬连降5级,此前原社长张仁华降6级

2月15日下午,陕西省纪委监委通过秦风网通报了6起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礼金问题,“陕西日报社原副社长、陕西日报传媒集团原党委委员樊彦彬违规收受礼金问题”位列其中。

通报指出,2014年至2017年春节,樊彦彬多次收受下属或下级单位负责人所送礼金,共计14.21万元。樊彦彬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问题。2018年9月,樊彦彬受到开除党籍和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由管理岗位四级职员降为管理岗位九级职员,违纪所得被收缴。

通报中另外5起问题包括:西安财经学院原党委书记杨学义违规收受礼金问题、西咸新区党工委原副书记喻建宏违规收受购物卡和礼品问题、商洛市商州区腰市镇原党委书记郭忠建违规收受礼金问题、安康市镇坪县财政局原政府采购管理股股长程斌违规收受礼金问题以及汉中市城固县供销社原副主任李汉民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根据官方公布的信息,樊彦彬是1年之内陕西日报社第二名被开除党籍并降级的报社领导。

2018年4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援引陕西省纪委监委消息称:日前,经中共陕西省委批准,省纪委对陕西日报社原社长、陕西日报传媒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张仁华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张仁华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审批发放奖金;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所送礼金并违规兼职取酬;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陕西省纪委监委指出,张仁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漠,严重破坏所在单位政治生态,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仁华开除党籍处分,收缴违纪所得;撤销其职务,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由管理岗位三级职员降为管理岗位九级职员。

2018年年末,陕西省纪委专题通报的6起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礼金典型问题中,张仁华再次出现。通报称,2015年至2017年春节前后,张仁华多次收受下属工作人员和有业务关系单位负责人以拜年拜节、看望、感谢为由所送礼金,其中现金共计59万余元、购物卡共计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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