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作案20次 8人团伙偷油3700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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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作案20次 8人团伙偷油3700升

原标题:半年作案20次 8人团伙偷油3700升

新快报讯 记者田晓霞 通讯员黄彩华 钟小欣报道 广西男子邓某恩等8人伙同他人驾驶带有偷油设备的车辆,在东莞市城区以及长安镇、大岭山镇、望牛墩镇等多个镇区,盗窃停靠在路边的货车的柴油、汽油,半年内疯狂作案20次,偷油3700升,低价销赃给厚街镇一家收油站的沈某。后邓某恩等8人及沈某均被公安机关抓获。2016年5月27日上午,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对邓某恩等8人涉嫌盗窃罪、沈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专偷货车柴油、汽油

公诉机关指控称,2015年3月至8月,邓某恩、邓某文、赖某、陈某、冯某、赵某、陆某、梅某8人伙同他人(另案处理)时分时合,驾驶带有偷油设备的车辆在东莞市各镇区及城区转悠,伺机实施盗窃。见有货车停放在路边,就把车停在货车旁,撬开油箱,用车上的偷油设备抽取柴油或汽油。

半年内,8人先后在厚街镇、虎门镇、长安镇、大岭山镇、东城区、南城区、望牛墩镇、洪梅镇、麻涌镇等地用类似的手法共盗窃货车20次,盗得柴油约3680升、汽油约20升。盗窃得来的柴油、汽油,拉到厚街镇汀山村水库旁的一家收油站,由该收油站的沈某低价收购。

2015年8月17日,公安机关经连月多方侦查,将邓某恩及其盗窃同伙共8人以及负责收赃物的沈某先后抓获。

作案10宗自称“还小,不懂事”

本案中,21岁的广西人邓某恩作案次数最多,涉案10宗,涉案金额近8600元。邓某恩自称,从去年3月份起,经人介绍,他开始到附近镇区和其他同伙一起作案,盗窃地点不固定。虽然8人彼此认识,但平时各做各的,每次作案都是两到三人。

庭后,邓某恩称,开始并不觉得有什么,因为“自己还小,不懂事”,现在知道是犯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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