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与法同行
资讯
资讯 > 正文

本报记者 王杰学

法制宣传教育是青少年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以及推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近几年来,我区通过主抓“青春与法同行——青少年法律大课堂”活动这一工作品牌,以《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两法一办法”为主要宣传内容,通过丰富宣传教育形式,扩大工作覆盖面,使全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迈上新台阶。

积极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修订及实施

据团区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了加强我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2009年,经团区委申请,《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修订工作被自治区人大列为全年全区立法工作任务之一。

结合我区实际,团区委在广泛借鉴参考内地部分省区市相关立法精神和具体内容的基础上,提出初步修订意见。后向有关单位、学校、学生家长代表、法律工作人士征求意见,进行区内立法和区外立法调研,对修订内容进行多次调整、修改、补充和完善,最终形成提交区人大常委会的修订意见稿,并于9月份通过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于2009年12月30日正式实施。

修订后的《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更加突出我区特色,进一步增强了可操作性和针对性。2009年12月初,团区委联合西藏人民广播电台利用近一个月的时间,面向全区开展“青春与法同行、法律伴我成长”新《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在每周五、周六晚上20∶30—21∶00,邀请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学校代表、学生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等嘉宾做客《金色童年》节目,紧紧围绕新《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的修订过程、原则和主要内容等,深度解读修订思路和修订内容,详细介绍有关情况,全面诠释法规内容,广泛推广未成年人保护理念。

积极开展“青春与法同行”——青少年法律大课堂活动

针对我区广大青少年法律知识掌握不多、法制观念比较淡薄的实际,为了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工作,2009年,团区委、区未保委、区预防办面向全区联合推出“青春与法同行”——青少年法律大课堂活动。

根据团区委的统一安排部署,全区各级团组织以“青春与法同行——青少年法律大课堂”活动为统揽,整合、梳理以往开展的各项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探索新时期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结合实际,进一步丰富宣教内容,进一步创新活动形式,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使得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展现出新局面。

据团区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活动实施以来,共举办各类法制主题讲座上千场次,举办法制宣传一条街、模拟法庭、组织旁听庭审、主题征文、书法比赛等法制教育主题活动数百次,参与的青少年20多万人,有效促进了青少年健康成长成才,有力服务了全区发展稳定工作大局。

积极开展重点青少年群体

法制宣传教育

根据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借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这一机构平台,以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工作试点为契机,集中精力突出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心理抚慰矫治工作。

同时,邀请公、检、法、司等方面的专业人士,以主题讲座、案例分析、法律咨询、赠送法律书籍为主要形式,面向重点青少年群体传授讲解宣传法律知识和法制理念,帮助他们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

针对缺乏适合青少年阅读学习的法制宣传教育材料的实际,编写《西藏自治区青少年法律知识读本》和《西藏自治区未成年人自护知识读本》。其中,《西藏自治区青少年法律知识读本》分为法制理念篇、法律条文篇、案例分析篇、警示教育篇,采用图文并茂的形式,用藏汉两种文字印制。通过编写《读本》,进一步提升了我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水平。

亲爱的凤凰网用户:

您当前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导致网站不能正常访问,建议升级浏览器

第三方浏览器推荐:

谷歌(Chrome)浏览器 下载

360安全浏览器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