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面“忙采访” 实为“巧游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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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忙采访” 实为“巧游玩”

原标题:表面“忙采访” 实为“巧游玩”

“仇小达同志驾驶记者站公务用车载妻子朱某到抚州市展坪乡山下村游玩,违反了公务用车使用有关规定。”近日,江西省抚州市纪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江西广播电视台驻抚州记者站站长仇小达党内警告处分,江西省纪委驻江西广播电视台纪检组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给予其警告处分。

今年初,有群众向中央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网络举报,反映抚州市临川区展坪乡部分政府官员在元旦期间驾驶公务用车在山下村钓鱼的问题。

1月12日,中央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向江西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发函,要求对此调查核实。江西省纪委立即责成抚州市纪委进行核查。

“由于涉案人员是双重身份,需要接受双重调查。”抚州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何辉告诉记者,在调查核实过程中,他们了解到仇小达的党组织关系隶属抚州市委宣传部,而行政人事关系则属于江西广播电视台,驾驶的是江广传媒有限公司的公车。

经查,1月3日吃完早饭,仇小达的妻子朱某看天气较好,提出与仇小达一同去展坪乡山下村游玩,同时打电话约她的朋友一同前往。上午,仇小达驾驶记者站公务用车,同妻子朱某一起赴山下村,随行的还有朱某的两个朋友(自行驾驶私车)。到达山下村后,仇小达采访了村党支部书记及部分村民,了解健身器材捐赠及新农村建设情况。朱某等3人则去钓鱼,费用自理。上午11时许,4人驾车返回抚州市。

“仇小达明知妻子和她的朋友是出游钓鱼,仍然开着公车带着妻子一同前往山下村。”江西省纪委驻江西广播电视台纪检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虽然仇小达当时有顺便去该村采访收集新农村建设新闻素材的想法,并在村里也有采访情节,但其主要目的是开车带妻子外出游玩,违反了公车使用规定,违反了廉洁纪律。

“这次公车私用的教训是深刻的,这件事对我是一次灵魂的洗礼。”仇小达事后检讨道,原以为自己开记者站公车到几公里外出游不算什么,根本没有想到会违反规定,也给单位造成了负面影响。(本报记者 杨海龙)

新闻工作者肩负着新闻舆论监督职能,更应带头执行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社会上起模范带头作用。而仇小达同志作为一名记者,没有严格要求自己,公私不分,以采访为名开公车带着妻子游玩,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教训惨痛。

——江西省纪委驻江西广播电视台纪检组副组长 黄红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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